第一百一十四章:梦境继续
作品名称:捍卫地球人 作者:大器晚成 发布时间:2012-06-06 12:18:52 字数:3483
争华睁着眼睛看着整个房间里的情景,这里是静悄悄的,除了像他这样被固定在金属床上的数十个人类以外,没有任何外星生命,只是给他们送液体饮料的时候,才能看见他们的身影。
琼丽没有给她传来信息,是不是能够救他出去,现在看来还是个未知数。山花嫂子已经明确告诉了他,外星人绑架他就是想阻止他们查找基地的行动。
争华又昏昏欲睡了,过去时光中跟琼丽交往的一幕一幕又开始在他的脑海中映现了:
争华睡了以后,争华妈妈给儿子关好房门,悄悄退出来。在厨房里,艳红和争慧在忙着做饭。
腰系围裙的争慧俨然象个家庭主妇似的,她调皮地问:“艳红姐,刚才在路上你和我哥都说什么悄悄话啦?快说给我听听。”
“美得你,快摘你的菜吧,管那么多干什么。”艳红笑着白了她一眼。
“学习经验啊!”
“这种经验不用学,到时候你就会了,贫嘴!”
“哈哈哈……”
艳红嗔怪地看了争慧一眼。
摘好了芹菜,又摘菠菜,争慧的嘴又闲不住了:“艳红姐,上大学感觉一定很好吧?你给我描述一下吧。”
“当然好啦,我不会描述,到时候你就知道了。你今年考的怎么样呢?”
“绝对没有问题。”
“那么自信吗?”
“当然啦,人贵有自知之明嘛。”
“别太自信啦,要有失败的思想准备。”
“我从来没有失败过,我不知道什么叫失败。”
“轻狂,不自量!”
“我就轻狂,我就不自量啦!哈哈哈……”
“真拿你没办法。”
“哈哈哈……艳红姐,大学寂寞吗?我最怕寂寞啦。”
“有书读,哪来的寂寞。”
“空闲的时候,你想我哥吗?”
“去你的,贫嘴。”
“说正格的呢。这很正常,都八十年代啦,而且你还是大学生,思想怎么还这么保守啊?”
“我可没你那么开放。我先问你,你在高中谈男朋友了吗?我可听说,现在高中生很多都在谈感爱。”艳红将了她一军。
“是啊,在中学这是很普遍的事情。我们班的女生几乎都在谈恋爱。但是我没有谈,一来复习考大学,光应付高考就忙得我焦头烂额的啦,没时间谈恋爱;二来,我感觉我们这个年龄还不适合谈恋爱。不过,上了大学后,我一定要谈男朋友,要正正经经地谈一会恋爱。”
“你这疯丫头,到时候还不知疯到什么程度呢。”
“能疯到什么程度就疯到什么程度,顺其自然,水到渠成。”
“看美的你。”
“当然啦。艳红姐你在大学跳舞吗?”
“你瞧我这苯样子,哪会跳呀。每次学校举办舞会,我都躲在寝室或者图书馆里看书。”
“我非常想学跳舞啦,到了大学,我除了谈恋爱外,还要学会跳舞,八十年代了,生活要丰富多彩啊。”
“你呀,真要考上了大学,恐怕整个大学就盛不下你啦。”
“这是我的天性,我就喜欢赶新潮,喜欢丰富多擦彩的生活,不喜欢因循守旧,不喜欢随波逐流,不喜欢人云亦云,不喜欢亦步亦趋……我喜欢永远在路上的感觉,脚步永远不停歇。”
俩人把菜摘好、洗好、切好后,争慧开始炒菜。
艳红进了争华睡觉的房间,争华带回来的军用挎包敞着口,里面放着一叠手稿和一个日记本。
她犹豫了一下,把日记本拿出来,看了起来:
……
在出差期间,争取把琼丽的小说稿的五至八章誊好,回到部队后,抓紧把最后几章誊完。
如果接到了入学通知书,务必在八月底之入学之前把剩下的几章全部誊完,不然到了大学后就没有时间帮她誊啦。
已经是午夜了,旅客们都大都昏昏欲睡,可我没有任何睡意,明天下午就能到家啦,心里感到非常激动,但愿小妹没把这个消息告诉爸妈,当我突然出现在他们面前,给他们敬军礼的时候,他们会高兴得不得了。
艳红也许从大学放假回来了,我马上就要见到她了。
这么长时间没有给她回信,她肯定生气啦,也许她不会再理我了……
看到这里,艳红的脸红了。
日记中提到的琼丽是谁?好象是个姑娘。
她想知道这一切。
于是她又看了争华以前的日记。
在这些日记里,记述了争华在部队的工作、训练、生活、学习等情况;袒露了他的思想和感情。
在不少篇日记里都出现了琼丽的名字,有他和琼丽的相识、交往、相互交谈,以及他对琼丽的评价,特别是她那种忘我的学习精神给了他鼓舞和鞭策,使他对琼丽充满了敬佩之情……
艳红克制着自己的感情波动,在心底追问着:琼丽到底是谁?她是个什么样的姑娘?她身上为什么有这么大的魅力,让争华对他充满了敬佩,而且在字里行间充满了对她的溢美之词?
从日记里可以看出争华和这个叫琼丽的姑娘平时挺约好的。
难道争华这么长时间不给我回信是和她有关系吗?
艳红蓦然感到一种被欺骗,被愚弄的委屈和愤怒。
眼泪盈满了眼眶,又慢慢地顺着脸颊淌了下来。
望着躺在床上的争华那张在熟睡中仍不失英俊的脸颊,回忆着她与争华同窗的友情;以及在大学校园时她对他的思念;她的思绪回到了美好的往事中。
她擦出了脸上的泪迹,心情平静下来。然后把日记本放进了挎包。
她又拿出琼丽写的《青春的季节》的手稿看了起来。
争慧敲门进来喊他俩去吃饭,艳红推醒了争华,争华看了她和妹妹一眼翻了个身说:“你们先吃吧,我再睡会,太困了。”便又呼呼睡了。
妈喊他起来吃晚饭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多啦,艳红已经走啦。
他发现挎包里的手稿不见啦,桌上放着张纸条:
争华,手稿我拿去誊了。
艳红
争华感到一阵心热,那种对艳红的内疚更强烈啦。
他回忆起了他们高中同窗的美好时光……
第二天上午,他坐公共汽车到厂址在远郊的红星电器厂联系购买远红外线烤箱的事。
在电器厂供销科他受到了热情的接待,并带他去看了远红外线烤箱几种型号的样品。
在确定好了购买的型号后,他又办理了购买手续。
下午他和厂家派出的车把包装好的烤箱运到火车站货运站办理了好托运手续。
然后又到邮局给部队发了封:“货已发出”的加急电报。
没想到事情办理的这么顺利。
第二天起床吃了早饭后,争华骑上一辆自行车来到了市新华书店。
平时没事的时候,他最大的嗜好就是逛书店。逛书店、买书、读书,成了他生活一件重要的事情啦。
他最开始养成逛书店的习惯是上小学一年级的时候,那时候,那时他用卖牙膏皮的钱,去新华书店买各种各样的小人书回来看。
他真正和书店结下了不解之缘是上初中的时候,那时时候他把拣牙膏皮卖的钱攒起来,去新华书店买小人书或《金光大道》《艳阳天》《沸腾的群山》《渔岛怒潮》这样的大书。
有时候在新华书店里看好了一本书,因没攒够钱,只能每每跑到新华书店透过玻璃柜台看看想买的书。
实在忍不住了,便让售货员阿姨把书从玻璃柜台里拿出来,他轻轻地掀开扉页,闻闻那诱人的墨香,看看那一行行整齐的文字,然后恋恋不舍地把书还给售货员阿姨,并说等攒够了钱后再来买它。
然后眼盯着售货员阿姨重新放回到玻璃柜台里的那本书,目不转睛一步一回头地走出书店大门。
有好几次等他把买书的钱攒够后,满怀喜悦地跑到书店去买那本心仪已久的书时,书却已经卖完了。
为此,他曾在书店当着售货员阿姨的面情不自禁地哭过好几回鼻子。
回顾自己读书的经历,他感觉对他影响最深的一本书,是他读第一本大书《闪闪的红星》。
他记得那是上五年级的时候,那天是个夏日的午后,他正坐在门前丝瓜架的阴凉下看小人书,爸爸从他连队给我拿回来一本李心田箸的小说《闪闪的红星》。
爸爸对他说,你好好读读这本书,你会从里面得到很多有益的东西。
他开始是用排斥和不以为然的目光看这本大书的,他认为,大书是写给大人看的,里面讲的那些大道理,是不适合我们小学生的。
但是,让他始料不及的是,他很快被这本大书吸引了,它的字里行间仿佛有某种魔力似的,牢牢地地抓住了他的眼球,使他如饥似渴地读起来,忘记了时间的流失,他的整个身心融入了书中,被书中的故事情节引领着,与书中的人物同呼吸共命运。
直到妈妈喊他吃饭了,我才知道天快黑了。
他竟然坐在那里读了三个多小时。晚饭后,他又一头扎进自己的小屋里,如饥似渴地读起来,直到凌晨二点多,他才把它读完。
他现在仍然清晰地记得,他读完《闪闪的红星》时的心情,那是一种无法形容的激动和兴奋,是读了几百本小人书都从没遇到过的激动和兴奋。
他的灵魂被深深地震撼了。
书中那些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和血肉丰满的人物形像,象一块块磁石那样牢牢吸附着他的心灵。
特别是潘东子的形象深深地感染着他,在他心中扎了根。
通过阅读,他确实象爸爸说的那样,受益匪浅。
从此以后,他再不看那些小人书了,开始读大书。因了《闪闪的红星》这部小说,使他开始对文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从此以后,他从新华书店买了各种各样的图书,如饥似渴地读。
这期间,他从新华书店买了《红旗谱》《红岩》《林海雪原》《保卫延安》《铁道游击队》《地下武工队》等革命题材的小说;以及《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母亲》《钢铁是怎样练成的》等一批苏联小说。
这些小说,他不止一次读,每次读都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