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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61章

作品名称:我是谁      作者:章社友      发布时间:2017-04-17 12:44:18      字数:8916

  第59章
  
  “那好,现在我们就开始去抓这个‘嫌犯’,‘诺斯替派’。而在讲‘诺斯替’派之前,我们又不得不提到玛利亚。这个玛利亚,并非指圣母玛利亚,而是指另外一位:玛利亚-抹大拿。在《圣经》里,她是耶稣的一个门徒。而近年来,许多研究宗教历史的学者相信她与耶稣是结发夫妻。休伊特教授和都是其中的一员。我们的证据有很多,比如说1945年被一位农夫在埃及北边的拿哈玛地城的一块田里无意发现的被装在一个红色陶罐里的大量纸莎草古卷。在这些古卷中,记述了早期基督教的重要历史。在这些古卷的许多地方都提到玛利亚-抹大拿(MaryMagdalene)是耶稣身边一个非常重要的门徒,她对耶稣的理解比其他人都要深。而在这些古卷中的一部分——《腓力福音》(GospelofPhilip)中,玛利亚-抹大拿更是核心人物。此福音书中提到玛利亚-抹大拿是耶稣最喜欢的门徒,玛利亚在耶稣与其他门徒讲完公开课后还能单独接受耶稣的教诲。她了解关于耶稣的许多其他门徒无缘知道的信息,而最重要的是,古卷里还提到她就是耶稣的‘配偶’。基督教会从不承认这点,所以那些古卷特别是《腓力福音》都被他们称为‘伪经’。但是,即使在《圣经》里,我们也可以发现,玛利亚-抹大拿绝对是耶稣身边的一个重要角色。在耶稣生命的两个重要时刻,她都在场:在耶稣受难被钉上十字架时,其他门徒都躲了起来,而她在刑场目睹了耶稣的死;耶稣死后,她去给耶稣擦香油守灵,又是第一个发现耶稣复活的人。而教会则从不理会这些,而是把她看作一个有悔改意图的**,追随耶稣的一位普通门徒。确实,在《圣经》里,那不知被修改过多少次,才在公元二世纪末最终被教会完全认定的一本所谓的‘正典’集里,的确有一两句话是这样说的。但我们认为,那就是教廷对玛利亚-抹大拿身份的一种掩盖。他们故意把她说成是一个**,来降低人们对她的注意力。而教会为什么要这样做呢?显而易见的理由是,耶稣有妻子的事实是对耶稣神性的破坏。教徒无法接受神圣的主耶稣竟然像凡人一样和一个女人结了婚,甚至还有了小孩。教会要标榜耶稣的神性,要壮大教会就必须将玛利亚-抹大拿这个人的真实身份在《圣经》和人类历史中永远隐藏,《圣经》中说,当年耶稣在升天前亲自任命彼得为教会最高领导人,在学术界中,有另一种说法,就是说当年耶稣升天之前把教会的最高权力交给了他的妻子,因为玛利亚-抹大拿当时怀有身孕,就要临产,所以耶稣就请他的使徒彼得暂时代管了教会。也许是为了维护耶稣的神性,真正地将教会发展壮大,又或是不想释放权力。总之,在彼得成为教会临时的当家人,耶稣升入天堂之后,耶稣的妻子玛利亚-抹大拿就被教会排挤了。他们不认可她的地位,并否认了她是耶稣妻子的身份……”
  
  “马西森教授,我打断一下,”大卫对教授刚刚说的好像产生了很大兴趣,“您是说,在那样一个犹太教统领的男权社会下,耶稣竟想将整个教会交给他的妻子——一个女人?”
  
  “对,这看起来好像有点怪。但一些宗教研究者却是对此推测找到了一些事实佐证。他们认为,耶稣讲求男女平等。当然,后来的基督教会,对女性是带有歧视的,因为他们认为是夏娃偷吃了禁果而给人类带来了罪恶,痛苦与灾难。从初世纪开始,教会就看妇女为此等,不法、邪恶、甚至为魔鬼的化身。而在《圣经》中,我们却看不到耶稣对女性的歧视。在《圣经-新约》对耶稣的记录中,他以自己的言行为榜样,显示出了他对女性的保护与尊重。所以说,在这一点上,教会是与耶稣的思想有所违背的。你理解了吗?”
  “嗯。”大卫认真地点了点头。
  “好,我们接着刚才的地方讲。在耶稣升入天堂之后,以彼得为首的教会开始排挤玛利亚-抹大拿,而有一部分耶稣的门徒,则没有站在彼得的一边。他们尊重耶稣的妻子,誓言要追随这个教会本来的领导人以及耶稣的子嗣,而在这些人当中,就包括了彼得的助手马可。后来,这群人在马可的组织下,形成了一个可见的小团体,这个团体就被称作‘诺斯替派’。”马西森看着大卫新奇的眼神,呷了一口咖啡。
  
  诺斯替派。大卫想起了,以前休伊特教授也在课堂上以及自己的书中提到了这个团体,但那都只是一笔带过,并且只说它是公元一世纪在基督教内部曾出现过的有着异于正统基督信仰观念的派别。对,像“诺斯替派”这样的在宗教历史研究中十分模糊研究的很不透彻的内容,休伊特教授是不会向大众过多提起的,大卫这样想着。但还有一种可能性,就是休伊特教授已经弄清楚了诺斯替派的来龙去脉,但他却暂时不想将它公布给世人。
  马西森接着说:“人们对诺斯替派的认识少之又少,而它恰恰就是休伊特教授研究的重点之一。”
  重点之一?怎么教授他从未向世人提起过。大卫意识到,马西森教授一下要讲的内容,也许是别人从未听过的。
  
  第60章
  
  德克萨斯州,拉雷多。
  
  道格拉斯在旅馆的房间里好好地睡了一觉。毕竟他已经好久没睡过床了。现在,天已经蒙蒙亮,他不敢向服务员订早餐,更不想下楼去冒险。墨西哥就在眼前了,他可不想为了一顿无聊的早餐而被抓。幸好,包里还有几个面包。他用饮水机给自己烧了一杯热水,然后拿起面包啃了起来。天堂就在前方了,他闭上眼睛就能想象到他在墨西哥喝红酒,吃牛排的美态。妈的,那些鼹鼠什么时候才来?我可等不及了!
  他吃完面包,无聊地坐在沙发上看着电视。
  
  隐隐约约的,他好像听到有人在敲门,不过不是敲他的门,而是敲对面。有个男人在说话,隔着门,他不太能听清那个人说的话,但他听清了几个词:“……我们是警察,请……”
  警察!管他是什么警察,只要在他身边他就可能有危险。
  道格拉斯马上关了电视。将头凑到门边,透过猫眼瞧瞧地向外望。
  
  道格拉斯看到,住在对面房间的人为两个警察打开了门。一个警察对开门的女人说:“女士,请问你见过这个人没有?”
  “加里-道……这是通缉犯吗?噢,对不起,我没见过。”那女人笑笑说。
  “这是个杀人犯,有报告说他已经到了我们市,如果你见到他的话,请马上报警。”
  “好的。”
  道格拉斯看到这里,转身走回了房里,任那些警察敲他的门,他只装作没有人。
  
  他妈的,怎么会这么快就盘查到这来了?那些警察是怎么知道我已经跑到这儿来的?难道他们发现了我的踪迹?
  看来真得赶快走了,越来越好。在那两个盘查的警察离开这层楼之后,道格拉斯拨通了那个尖声男人的电话。
  “我们什么时候走,我已经等不及了。”
  “噢,你好,强尼先生。实际上,我应该叫你道格——呵呵,我们正准备去旅馆找你呢,不过你伪装得很好,让人很难将照片和本人联系起来。不过,强尼先生,你不用担心,干我们这一行的人,就是要为不方便的人提供便利,所以我们不会管你是谁。但是——”
  “没什么但是!我现在就要走!”
  “强尼先生,请你听我说完。由于你的特殊情况,我的头头决定收你四万美元。”
  听到对方出尔反尔,道格拉斯火冒三丈:“妈的!简直就是敲诈!告诉你的头头,老子根本就没那么多钱!”
  “请你不要这么激动,先冷静点儿。你要知道,要把你这样有份量的人送过去,我们也要冒更大的险。如果你想出远门,而又没为自己准备足够的盘缠,那我劝你还是回去吧。”
  
  道格拉斯听了这话,气得眼前一阵血红,身子仿佛就要燃烧起来。他没说话,只听着电话那头继续说:“我想给你透露一个消息,从昨天开始,边境加大了管制力度,城里也突然多了很多警察。你的面子很大。现在在拉雷多,我想除了我们,没人敢帮你,你自己看着办吧,我们可都是提着头走路的人。”
  “四万就四万。”道格拉斯冷冷地说,“最快什么时候走?”犹豫不是他的性格,眼下,他只有一个选择。先要逃到墨西哥,才能走得出下一步。
  “下午五点,我们到旅馆接你。”
  “我现在已经不在旅馆了。下午五点,我在旅馆东边两个街区的外的立交桥下面等你们,希望你们能准时到。”
  
  还有十分钟到五点。道格拉斯头戴着一顶鸭舌帽,身穿一件格子衬衫,警觉地前后顾盼着,走到了天桥下面。几分钟后,那辆黑色的菲亚特出现在了他的旁边。
  司机摇下车窗,探出头来说:“你来得真早,快上车。”那人正是那个尖声男人。
  道格拉斯拉开后车门,迅速地坐上了车。在副驾上,还坐着一个男人,昨天他也见过的。
  尖声男人一边开车,一边转过头来对道格拉斯说:“地道在城郊,现在我就带你过去。”
  汽车在城里警觉地绕了好几圈,然后开上了郊外的沙漠公路。
  
  两个小时后,他们来到公路旁一个破旧的仓库。仓库周围两百米,除了戈壁黄沙,什么东西都没有,但在正前方约三百米外,就是边境线。车在仓库门口停下了。
  “下车吧,强尼先生。我们到了。”那尖声的男人说。
  道格拉斯和那两个人走下车来。面前,是一扇生锈的铁皮门,门上有一把大铁锁。
  “这把锁只是用来掩饰的,表示里面没人。”另外一个男人说着从腰上掏出了一把钥匙,打开了那把铁锁。
  道格拉斯跟着他们走了进去。他看到,在仓库里,堆满了一箱箱的货物。这些也是用来掩人耳目的吧,他想,里面肯定放的都是些不值钱的玩意儿,抑或是根本就是空箱子。
  
  突然,一个男人从大堆的货物背面走了出来,道格拉斯猛地把手伸到了腰上,在枪要掏出来的那一刹那,尖声的男人按住了他的手,说:“这是我们自己人,刚刚告诉过你的,这里面有人。”
  道格拉斯听了这句话,缓下一口气,将枪又放回了裤腰带里。
  “今天有什么状况吗?”尖声男人问那突然冒出来的人。
  “没有,老大。连一个苍蝇都没来光顾。”那男人说。他的皮肤黝黑,看五官像是墨西哥裔或者巴西古巴裔的人。
  尖声男人说完,带着道格拉斯在高不见顶堆积如山的货物堆里左钻又窜,来到了几台用于搬运货物的叉车前。几辆叉车屁股靠墙,排成一排,就像是几头待宰的牛。
  另一个男人发动了其中一辆叉车,开到右边七八米外,挪开了堆在墙角的一小堆货物。地面上,竟有一块深色的满是灰尘的毯子。尖声男人走过去,掀开了毯子,一块铁盖子露了出来,和公路上的下水道盖差不多,只是它是方形的,要大点。
  “要看到它,总是得费很多力。”尖声男人说着掀开了那扇铁盖。
  
  道格拉斯急切地向下面看去。下面装有照明灯,一把被人踩得发亮的铁管梯垂直而下三四米深。这一定就是地道了。
  “这是这条边境线上最长的地道之一,保险系数很高。从地道向对面走,两百几十米外就是边境检查站,再走三百米,就能到墨西哥那边的一个仓库了。”道格拉斯兴奋起来,正准备向下爬,那尖声的男人突然“啪”的一声关上了铁盖子。一声闷闷的回响在空气中回荡,铁盖子周边的地面也被掀起了一阵灰尘。
  “你干什么?”道格拉斯问。
  “强尼先生,我们这儿一般是半夜十二点后才开始‘工作’。可是考虑到你情况特殊,所以我们决定让你早点走。但早走也不能这么早,现在太阳刚刚落山,天还没有完全黑下来,我不敢保证对面是安全的。再过半小时,我就带你过去,亲自。”尖声男人说着笑了笑,“但是,在这之前,还有一件事,你知道我们的规矩,下去之前,先付一半。”
  道格拉斯斜着眼看了看那人,从兜里拿出了两叠钱,仍给了他。这两万美元,是道格拉斯事先就从背包里拿出来装在身上的。他可不能让那些人看到他的背包里圈装的是一沓沓的美金。
  
  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了,道格拉斯在尖声男人和另一个男人的带领下,沿着铁管梯下了地道。
  地道挖得不算粗糙,沿途有许多木制支架,上面挂着照明的灯泡。地道里的空气比上面凉爽,唯一不足的是,整个地道的空间都很狭小。高大的道格拉斯只好把背包抱在怀里猫着腰往前走。
  地道很直,每隔一段距离挂一个照明灯泡。一个接一个的灯泡,一段接一段的地道,人走在里面,感觉仿佛每一段路都是一样的。
  六百米的地道,也不知走了多久,终于,道格拉斯前面那两个人停下了脚步。尖声男人好像捡起了地上一个像铃铛一样的东西,摇了三下,两秒钟后,一个男人的声音传来:“等你们好久了,老大。”
  
  终于,在几米之外,道格拉斯和那两个人上了一个几乎和之前那个一摸一样的铁管梯。走上地面了,道格拉斯看得出来,这儿也是个不小的仓库。
  道格拉斯终于能把背伸直了。他用手捶了捶酸痛的腰,然后问:“我们已经到墨西哥了吗?”
  “是的,这是荒无人烟的城郊。等我们把你送到城里,然后给你弄张以假乱真的墨西哥身份证,我们的交易就算是完成了。
  道格拉斯跟着两人在仓库的货物堆里左穿右窜,终于,他看见了一扇大门。而在门旁边,他还看见了许多的墨西哥人,足足有三四十个,有的只身一人,有的拖儿带女。他们都默不作声地坐在那里,就等着今晚去他们魂牵梦绕的美国寻找新生活了。
  坐上了一辆早就备好的大众汽车,道格拉斯和那两个男人一起向城里进发。
  
  第61章
  汽车沿着夜色中的公路飞奔,没多久,就开进了城。透过车窗,道格拉斯看到,城里的灯光很暗,至少比拉雷多的夜晚要清冷得多。二十分钟后,大众车在一所民宅前停下。路灯下的民宅,大小也就三间房,外面看上去破旧。道格拉斯随着两人走了进去,尖声男人打开了灯,沙发上全是灰。
  “强尼先生,你现在可以把剩下的两万美元拿给我们了。然后你可以在这儿休息一会儿,我们去给你找能做身份证的人,确保你以后能在墨西哥自由自在。”
  “不用了。”
  “那好吧,如果你真的不需要的话。不过钱还是要付给我们……”尖声男话音未落,道格拉斯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啪”的对着他的心脏开了一枪。
  
  面对这一情景,另一个男人紧张地将手伸进了自己的腰间,不过在枪举到半空的时候,他的血已经溅到了墙纸上。他马上就断了气,而尖声男人却奇迹般地躺在地上抽搐着。血随着他身子的抽搐,汩汩地往外流。道格拉斯见不惯这种场景,哪怕是再多一秒,于是又朝他的头补了一枪。子弹在尖声男的额头上开了花,他终于不动弹了。
  道格拉斯其实早就想好要演这么一出了,只是他没能想到他能有这么好的机会——仅三人在墨西哥同处一室。如果尖声男人再多叫点人和他一起进城,或者尖声男人根本就不送他了,那么他也没有杀掉尖声男的机会。
  这只能怪尖声男自己不长眼睛。他没猜到他身边这个杀人犯,拔枪的速度是他们的三倍还多。因为,那同一个动作,道格拉斯曾练了十万遍。
  “两个婊子养的,如果你们不那么谈心的话,也许我会放你们一条生路。”道格拉斯一边念叨着,一边去搜尖声男身上的那两万美元。那是他几个小时前给尖声男的,现在又重新回到他手上了。现在,他要把这钱装回背包里,在墨西哥去寻找他的新生活。
  
  他一边拉上背包拉链,一边呵呵地乐着。正当他想站起来离开这间房子的时候,大门突然“咯”的一声被踹开了。灯光里,冲进来几个穿黑色西服的人,手里都拿着枪,而且都对着他的脑袋。
  任凭他拔枪动作曾练过千万遍,面对这四五个黑乎乎的枪口也无济于事了。
  “放下手里的东西,把枪扔到一边,双手放在头顶,然后跪下。”一个黑衣人对他说。
  道格拉斯只好无可奈何地照办了。
  这时,从几个黑衣人背后走出来两个人,其中一个他很面熟,想起来了,他就是前段时间开枪把我打伤的人!
  “就是他!没错!”杰克兴奋地说到,“他就是道格拉斯!”
  
  说话间,一个黑衣人已经将道格拉斯的手铐在了背后,这些黑衣人,当然是凯文和杰克的手下。黑色西装,可是FBI们的经典穿着。他们来自美联邦调查局德州分局,这次偷偷跟着总部来的凯文和杰克到墨西哥,一不小心抓住了道格拉斯,也算是沾了点光,立了一功。
  “加里-道格拉斯,我们追得你好苦。这段时间为了找你,害得我甚至有点便秘了。不过我想现在我终于可以把屎顺畅地拉在你嘴里了。”凯文的脸因为兴奋而扭曲着。妈的,终于抓住这厮,终于可以向麦赫长官交差了!
  “好吧,算你们赢了,你们抓到了我。我现在只想知道你们是如何找到我的?”道格拉斯此刻的心情已从天堂瞬间降落到了地狱。他从不犹豫,只对眼前发生的事物作出第一时间的、最有效的判断。现在他已经清楚地知道,他已经沦为别人的囊中之物,而且在此刻,他毫无脱身的机会。现在他最好奇的就是这些FBI是如何在墨西哥找到他的,就算死,也要死个明白。
  “几个小时前,有个声音尖尖的男人打电话来告诉我说你已经逃到了墨西哥。他说他能找到你,在这个地点,半小时后,他叫我们来这儿抓你,他提供线索的交换条件是一万五千美元。并不是一个很大的数字,而且也是值得的,所以我们答应了他。然后,我们从德州越过边境,一刻不停地赶往这儿,我们早来了半个小时,幸运地找到了你,但没想到你又杀了两个人,我想这两个人里一定有一个是那个为我们提供线索的人。”凯文一边说,一边走到了那两具还在淌血的尸体旁边,“不过也好,你为我们省了一万五千美元,阿门。”
  
  “妈的,婊子养的贪心鬼。”道格拉斯看着地上尖声男的尸体气鼓鼓地念叨了一句,恨不得再补他两枪。
  “好了,各位,马上把他带回车上,这不是墨西哥一日游,我们要回美国了。”凯文一边招呼着自己的手下,一边掏出了身上的电话,准备向麦赫报告他们的战果。
  
  西藏北部。
  
  巴拉克和一位登山家在一次雪崩中跳到了山体峭壁上的一块突出的岩石上,在绝望之际,他们无意地在山体上发现一个透着弱光的山洞。两人怀着求生的欲望,钻进了洞里。最后,他们落进了一个大山洞,并看见一个三层楼高的明亮的洞口就在眼前二十几米外的地方。
  那洞口边真的有通向山下的路吗?
  两人挣扎着,忍着身上的疼痛站了起来,然后踉踉跄跄地向二十几米外的那个明亮的洞口跑去。
  
  在洞口边,他们同时止住了脚步。两人怀着求生的信念,一起向洞外望去,眼前的景象让本来没有恐高症的巴拉克一阵眩晕。
  眩晕是因为绝望。如果现在他捡起地上的一块小石子拿在胸前然后让它自由落地的话,那小石子一定能毫无阻碍地落半天。因为,这又是一个峭壁,九十度的。
  登山家绝望地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他想,看来今天他的命是到头了。他将死在这洞里,而且他的尸骨在千百年后也许都不会有人发现。
  巴拉克喘着气,也蹲坐在了地上。这时,他才真切感受到了刚才摔的那一下的疼痛。他的一生,面对过无数个让他绝望的“蝴蝶结”,但他每次都会把它打开,然后再在竭斯底里中进入下一个绝望。这是他的性格,一种极端,极端的体验,竭斯底里的快感。
  他蹲坐在地上,在绝望中,试图打开这一个蝴蝶结。
  
  大山洞……小山洞……大山洞……他在冥想,想出走出这个绝望的方法……
  “既然我们从小山洞进了这个大山洞,那么在这大山洞里还会不会有能通向其他地方的小山洞?为什么我们不找一找!”巴拉克说着站起身来。
  “找什么?巴拉克先生。”登山家只靠着自己的条件反射在提问。
  “其他的洞口!也许我们还能从这里通到其他的地方!”巴拉克说完,转身往洞里走。
  
  这是一个半球形的大山洞,巴拉克往左边走进了黑暗中。那登山家只意识麻木地跟了过去。在阴暗的洞体中,他们的眼睛慢慢地适应了黑暗。他们沿着洞壁搜索,除了冷冰冰的石墙之外,什么都没看见。
  巴拉克沿着圆形的石壁向右搜索,跟在他后面的登山家在恍惚中不经意地抬了一下头。
  “嘿,那是什么东西……”他虽然很惊讶,但他的叫声还是有气无力。他不敢相信眼前所看到的东西。在这不毛之地的山洞里,怎可能会有金属制成的东西?他意识到这可能只是他在绝望恍惚之中的一个幻觉。
  巴拉克在登山家有气无力的惊奇声中抬起头。
  这……这是什么东西……
  
  巴拉克所看到的,是一个大大的扁扁的又泛着淡淡银白反光的金属玩意儿,就在眼前这块他们还没来得及要搜索的山洞里,而且离洞口并不太远。也许是因为他们刚掉入大洞的时候眼睛只看着明亮的洞口,求生心切,又没有适应黑暗,所以他们丝毫没发现这个就在他们身边的庞然大物。现在,巴拉克看到它了。而且,他不会怀疑这是自己眼里的一个幻象。因为,他相信一切突然出现的线索,以及各种奇特的事物,奇特的传说……这就竟是什么?巴拉克三步化作一步冲到了十几米外的那个庞然大物旁边。
  
  巴拉克仔细地打量着眼前这个神秘的东西。
  这是一个金属的玩意儿,它圆圆的,扁扁的,足足有六辆越野车那么大,在它近三米高的顶部有个类似玻璃罩的大罩子,玻璃是不透明的黑色,而它的通体却在表面厚厚的灰尘中透着一丝银白的金属光泽。
  这种形态,不正像科幻电影和那些自称目击者所描述的飞碟吗?
  “飞碟?”登山家惊奇地叫了一声,“巴拉克先生,难道这就是你来西藏要找的东西吗?”
  
  连登山家都没忘了他为什么会和巴拉克来到这与世隔绝的不毛之地,这不是因为巴拉克吃得太饱,而是因为他想来探险,或者说他有一个说出来能让人惊奇的奇怪目的。没有什么比在一个山洞里看见一个飞碟更奇怪的了,而且,很明显,这绝不可能是无聊者的恶作剧。因为几乎没人能进到这个山洞里,难道这是某国或某人存放在此的神秘飞行器?
  巴拉克也没忘记他为什么会来西藏。他是来寻找通往天堂的秘密的,而现在在他的眼前,却像是一个高科技的产物。这与天神耶稣有什么关联?登山家要把他眼前这个奇怪的玩意儿搞清楚,因为说不定它就是一个能将他们带回人间的飞行器,即便在它的上面有一个SOS呼救器也好。
  巴拉克更要把它搞清楚。在这星象图所指的区域,一个奇怪的山洞里,一个奇特的物体。正确的地点,奇特而未知的事件。两人一句商量都没有,却一起爬上了一米多高的飞碟碟面。他们怕摔似的双手张开保持平衡然后半蹲着靠近了那个直径近三米的大大的半球形玻璃罩。在碟体的灰尘上,留下了他们的几个足印,更露出了碟体的金属色。黑色的玻璃罩上有许多灰尘。巴拉克以一种凝固的专注,慢慢地伸出了右手。登山家侧头看着巴拉克,想对他说一句话,却没想到巴拉克已经从刚刚的紧张兴奋突然转换成了现在冰冻般的专注,这表情就像是一种震撼,让登山家欲言又止。
  
  巴拉克慢慢地伸出了右手。此刻,他已经触到了那玻璃罩。罩上的灰尘给他以木木的触觉,而在这木木的触觉中,还透着玻璃罩浸出的凉。
  巴拉克用手轻轻向左一抹,一些灰尘被抹在了一旁,一些灰尘粘在了他的手上,现在,那玻璃罩上露出了巴掌大的一块一尘不染的地方。玻璃罩终于露出了它的本色。黑色的玻璃,光滑的表面,透着幽幽的反光。
  球面的玻璃罩就像哈哈镜似的照着巴拉克。巴拉克看着玻璃里面自己像饼子一样的脸,轻轻拍掉手上的灰。轻微的拍手声,在空旷的山洞里回荡了五六边,才不甘心地停了下来。
  
  “这是你要找的东西吗?它有什么用?能不能让我们和外界取得联系?”
  三个连续的问号,让巴拉克意识到自己的身边还有一个人存在。
  “我没见过这东西,也不知道它有什么用,但是这也许是我要找的东西。”
  这是令登山家失望的回答。绝望的心态暗示他,这飞碟状的东西也许只是一堆奇怪的废铁。它是什么,为什么会出现在这山洞里,对他来说根本不重要,他现在只希望自己能活着回美国。
  
  “我们为什么不把它的灰清扫干净,然后仔细看看它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巴拉克说着,掏出了一张手绢,开始轻轻擦拭玻璃罩上的灰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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