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哥之故事
作品名称:大学里的人 作者:文恕 发布时间:2016-11-18 10:20:21 字数:3180
在写这一卷之前,我曾在微信群里跟哥几个讨论过,如何安排人物的出场顺序,宿舍里的大哥向来很低调,所以他不愿意‘首当其冲’。再说三哥,三哥虽然是一本正经,主动要求先写他,但我仔细思索,三哥这么‘高端’的人放在开头恐怕不妥,不然接下来读者看什么,再说我跟五弟,似乎也不行,因为没什么可写,小六直接不参与我们的微信群讨论,只说了俩字:四哥,你随便。嗯,所以,经过一系列的排除加权衡各个方面的利弊,我觉得,二哥无疑是最好的人选。
二哥,一个风一样的男子,才华与体型合理的融为一体,美中不足的是上天没有跟他一副好看的面孔。一个整天在宿舍吟诗作对之人,早晨刚起,就“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用大哥的话说:整天不务正业乱写诗。二哥就是如此地喜欢写诗,尤其是情诗,用三个字形容就是:简直了!不过话又说回来,若不是因为情诗,可能二哥就不会有接下来的爱情故事。
二哥,一个风流倜傥的翩翩公子,如果是在古代,他一定不比风流唐寅逊色。第一次相见的时候,大家对二哥的第一印象就是一个手拿叠扇一身白衫的游吟诗人,踱步翩翩,踏浪山水间的那种。
二哥心目中的意中人,是一个能懂得他所写的文章之美丽的伊人。他一直梦想着有一天这位意中人会身着美丽的汉服,捧着他所写的文章出现在他面前,举手投足间尽显一个古代女子该有的温柔,接着那伊人对他说:我喜欢你的文章,也喜欢你。
但是哥几个却不以为然,总是用一副看傻子的眼神看着他:这个年代又不是刚刚提倡自由恋爱的时候,你还想着有女生来倒追你啊?凭啥,就凭你丑得如此出众?罢了,即使真的有人喜欢你,好歹人家也是女孩子,她都会藏在心里不会和你明说的,这在女孩子那里叫做矜持!
二哥总是对我们的态度嗤之以鼻:一群俗人,俗不可耐,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生命总是很奇妙,这种美丽的意外就这样如同二哥所期待的,出现在了我们所不相信的他的生命之中。二哥此后总是喜欢对我们说:做人,要有信仰!知道不你们?低端。
那是一年一度的校园情书大赛。
以二哥与生俱来的文采加上以语言打动妹子的独特本事,自然成了那一届的冠军。冠军的情书,被放在大食堂门口每天供来来往往的人参观,总有人站在二哥的情书面前讨论着写这封情书的人的长相和经历,人群中不断有人说:到底是文学院的,这文采!二哥参加一个情书大赛获奖,在某一方面还为文学院争了光,简直赚翻了。直到一个女生有一天把这封情书撕下来,如同撕皇榜一般,大家才停止对二哥那封情书的讨论。
我记得情书大赛是在九月份举行,那个时候在北方,已是秋天,我还依稀记得颁奖那天,哥五个如同二哥的贴身护法般,一同前去。拉开阵势,我与三哥在前面开路,三哥跟小五陪护在二哥左右,大哥殿后。再看看二哥,打扮的那叫一个潇洒,就差一个墨镜了,无奈二哥近视,七百多度的眼镜摘下了,他就成瞎子了。典礼开始,我们无心去看什么节目,只等着二哥上台。
“请在座的各位以最热烈的掌声欢迎本次情书大赛的冠军上台领奖!”
“啪啪啪啪啪!”,掌声雷动,还好二哥坐在前边,离颁奖台很近,不然哥几个手都快拍麻了。二哥眼神一直没有看我们,这让我们很是费解,还是三哥提醒我,二哥视线一直放在第二排,而第二排那里正端坐着一个妹子,看着妹子的背影,我感觉好像在那里见过,是不是文学院……算了,那个时候只专心的听二哥在台上朗读他的‘大作’,除了二哥这破公鸭嗓子音色太差之外,这篇情书还真是挺不错的。
那是一个吹着凉凉的秋风的下午,我们哥几个准备去网吧开黑,玩所谓的英雄联盟。二哥大声道:他要打上单,谁拦都不好使。众人嘻嘻哈哈有说有笑地在操场上走着,突然二哥那万年不响的手机响起了铃声。他遮遮掩掩地接完电话,挂了电话之后转身对哥几个道:今天你们几个先去,我就不去了哈!哥几个听完当时就不乐意了,齐声道:咦,你小子,说好的打上单呢~搞事情啊你!是不是妹子打来的,我们要瞧瞧,哈哈哈。然后几人停下脚步,眼神都紧紧地盯着囧囧的二哥。
但是你别说,不一会儿,从操场那边倒真的是来了一个女生。大家都认识,是班上和男生们比较玩得熟悉的“阿欢妹子”,哇,我突然想起来,那天情书大赛在第二排的那个女生,那个发型,不就是阿欢妹子么。坐在树荫下的几人见走过来的阿欢想打招呼,忽然集体意识到会发生什么,就装作看不见的似得,全体向后转,继续向网吧走去——避嫌,我们懂得,但却时不时往后瞟一眼。阿欢径直走到二哥身边,站住了。远处的我只是见到阿欢手里拿出了一张纸,笑着和二哥说着什么,接着二哥也笑着回答着,然后阿欢正色的说了一句,二哥瞬间脸红了,二哥都能脸红,阿欢妹子,真有你的!在众人感觉到惊讶的时候,二哥点了下头,只见阿欢妹子放弃了女子所特有的矜持,向前一步,拥抱住了二哥。哇,这一幕来的如此突然,以至于哥几个嘴巴张得大大的——纳尼!随后三哥张着嘴用手机拍下了两人相拥的一幕,哥几个那一瞬间又相信爱情了!
那天他俩站着的位置很美,树影斑驳,阳光不偏不倚的照在两人身上,微微的秋风吹落树叶飘下来,整好落在两人身边。阿欢带着满足的笑,二哥带着羞涩的笑。三哥拍的那张照片在班上传开了,班里本来女生就很八卦,此照片一出可以说直接炸锅了,中文系两大文艺青年在一起了,看似意料之外,实则情理之中。女孩的心思你别猜,对面的女孩看过来。从那以后,阿欢就成了二嫂。至于那天哥几个没听到的对话,二哥死鸭子嘴硬就是不说。
或许爱情的力量是真的伟大。二哥就像是开了花一样,画风变得和其他几人瞬间不一样了。从一个邋遢宅男变成了每天早起、收拾打扮好、阳光帅气的好青年。二哥把他的情诗故事里的悲剧收尾,全都改成了美好的圆满,类似于王子与公主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看得出来,二哥很爱阿欢妹子,对其照顾有加。他们在一起之后,二哥从没正眼看过其他女生,每天的早出晚归,好像他的整个世界成了阿欢一人独有。对于二哥来说,爱其实很简单,有个懂他的人,愿意陪他一起疯一起傻。他们俩,成了班级上幸福的楷模。二哥为了阿欢,放低了他最看重的姿态,放开了他最不齿的宽容。当一个男人陷入爱之中的时候,他爱的那个女孩的一切都是对的。
大三,实习期结束回来。
同样是号称校园第一美的南校操场,凉凉的秋风吹过来有点冻人。在那个树叶落满的爱开始的地方,站了三个人。
“这位是我男朋友”阿欢指着一个帅气的男生对二哥说,然后又转向那位男孩“这就是我说的在大学期间非常照顾我的那个好朋友。”朋友二字似乎加重了语气。
“你好,谢谢你替我照顾欢欢。”男生浅笑安然。
“不客气。”二哥冷漠地说。
“现实点,对不起,我们走了。”二哥心爱的阿欢最后丢下这句话之后就那么走了。
二哥很安静的回到寝室,把当初阿欢拿着去找他的那封情书叠好,夹进他俩最爱看的书里,然后用胶带一点一点的把只属于他的“美美哒陈欢姑娘”粘掉。他神情漠然,却能感觉到每粘一下他的心都在滴血……
二哥在那次之后,就再也没有找过女朋友,也有很多小学妹被他所吸引,但他都一一回拒。二哥说过的一句话,我至今还记得,他从来没有写过两篇一模一样的文章,也没那个精力去写第二篇。此时再联想到独身一人的二哥,不免显得有些沧桑悲凉。那天我问他:因为一段不完美的爱恋,而失去了千万个再重新开始的机会,这样值得吗?二哥只回复了我三个字:不后悔。
宿舍里,离毕业还有一星期整。
二哥再次举起酒杯一饮而尽。三哥说:我说二哥,当初你们到底说了什么?
二哥笑了笑:唉!没什么的,无非就是些废话,她,我早放下了,不提也罢,来,喝!
……
时光回到那个阳光明媚的午后。
“嗨,恭喜你啊!大冠军。”
“嘿嘿,谢谢咯。”
“那个……我想问当时我们说好的你的情书得了冠军就是写给我的算不算数?”
“啊!……嗯……算……”(二哥低头脸红)
“那做我男朋友吧!”
“啊!真的吗?好……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