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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 散记

作品名称:岁不与我      作者:桐桐桐桐光下      发布时间:2016-09-16 10:28:21      字数:4085

  ChapterOne
  深夜总能使人的思维更加鲜明。其程度不亚于用一桶装满冰的水从头顶浇下来的清醒,睡意全无。
  雨滴悄悄地落在玻璃窗上,静静的像一曲催眠。
  而雨后的凌晨反而多了一分柔和的味道。
  月亮依旧坚守她的岗位,守到天明。
  这个时候,不论多晚,一定会有某一盏明晃晃的吊灯在摇摆不定。
  像是在为回家的游子亮一盏灯。
  有一瞬间突然很想一个朋友。
  她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帮助了我,却又像一阵风一样离去。就像一个快要绝望的白血病患者找到了可以配血型的骨髓,但手术成功后找不到救命恩人一样。
  虽然很着急,但还是不懈地寻找着。
  我要感谢她。
  有人曾说,当你走在深夜的大街上路过的人他们所做的事都是在路过自己的人生。
  或家人。或朋友。或爱人。或陌生人。
  人们总是喜欢不停的在任何得不到亦或者做了某件后悔的事情后,用一个老套的词紧紧的拴住自己的美好希望。
  
  如果。
  如果可以我当年一定不会……如果可以我一定要说句对不起……人们曾用各种理由来搪塞各种心事。
  我不喜欢如果。
  既然知道没有后悔药,就不要说将来自己会后悔的话;就不要做……
  当然,人不可能在未完成一项任务时就知道它的结果。
  他们是在憧憬回忆还是在求一个安慰自己强大却破碎的心,显然,多数人都是后者。
  这完全是一个循环模式。
  生在这个金钱堆堵的年代,唯一给穷人的福利就是他们在关于后悔药用多少钱来买时是相同的。
  无价才是最公正的评判员。
  晚上去上课,四十五分钟后透过二十二层楼的玻璃反射着雨滴的强大,密密麻麻,像突然涌现的思路。透过那一颗颗雨滴,那又是另外一个繁华的世界。没有被世俗带进金钱的漩涡;没有被感情拖进自杀的坟墓。
  这是个平行空间。
  抱着书包打着雨伞一个人走过那两旁栽着粗广的法国梧桐,复杂的年轮哀诉着它的春夏秋冬。
  我喜欢那条路。
  不仅仅因为城市正在现代化而那条路始终还能看到最初的样子,还有着我那像泡沫般易碎的童年梦。
  
  不是每个人都像我一样怀旧。
  这句话的意思并不是说只有我一个人会想念过去,而是说我怀念会达到一种痴迷状态。
  任何事情当你热爱到极端时,这都是可怕的。
  所以有人叫我疯子。
  记忆总是喜欢在经过时间洗礼后做一个大大的筛选,它喜欢擅作主张的把美好的东西包上鲜艳的外壳打上两个明亮的字:幸福。
  然后丢在脑海里最明显的角落,静静的等候着当某一天你开心亦或者是不开心的时候都会喜欢把它打开看看,尽管那包装已不再艳丽,尽管记忆已开始模糊,你还是喜欢面带微笑眼睛水汪汪的读遍那些篇已经被篡改改过的记忆。
  可是仔细想一想,那些支离破碎的记忆或许并没有那么美好。
  会任性的哭。任性的笑。任性的被骂。任性的被罚。任性的骄傲。任性的显摆。
  还有记忆中那些美好的人儿啊……
  都因被存放在阴暗处而发霉了吗?
  那么多年后,他们此时是否还拖着被子和你一起熬夜看虹猫蓝兔七侠传?
  如果在,祝福你们,纠缠在一起,至死方休;如果不在,拍拍肩膀,倒杯热水,抱抱自己,一个人也很好。
  小时候三个字包含了多少喜怒哀乐。又包含了多少心酸悔恨。
  我这辈子敬爱的人不多,还都是姓郭。除了郭小四就是我那个跟我一起成长了六年的班主任。
  班主任我已经好长时间没有见过她了,那个教学二十多年是个慈爱的人,她让我觉得小学六年六十八个同学像一个家一样,以至于后来毕业强忍泪水面带微笑走出了那所学校后,哭得像一潭雨后的泥。
  
  那是一场大雨。
  泪水和雨水混在一起打在脸上,清晰的触感加强了时光的疼,不,这不是一种痛彻心扉绵绵不断的疼。
  而是每当你看到某一景物,回忆涌水一般打入心头都会像被针扎了一样的疼。
  很难想象,明明很想挽留住的东西,却无能为力。
  铺天盖地的挫败感。
  但现实是当你和曾经的他们不再是朝夕相处时,有一种感觉就在不知名的时光里被改变了。
  
  “您访问的页面无权限”
  这是我们那个时候网络流行最伤人的一句话。
  这没有十个字的句子拉开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同样划开了儿时那六年时光。
  有时候人心就是那么的冷。
  这种感觉是由内而外,灵魂深处的冷。
  从降生到这个世界,上帝为你铺好的路,就是一步一步走向死亡。
  其实这并不可怕,至少我是这样认为。
  一部电影曾说:人死后都会俯视整个人生,回忆这几十年来走过的路。
  我想,多少年后我也会已一种奇异的角度俯瞰整个世界。
  然后在拥有意识的最后一秒想“我不后悔在这世上走一遭”。
  钢笔在纸上顿了顿,这句话好矫情。
  
  ChapterTwo
  下辈子一定要做一个男孩子。
  这是九岁过生日时许的愿望。
  我妈在怀我的时候就对街坊邻居大肆炫耀这一定是个儿子,活蹦乱跳根本停不下来。但事实告诉我们,希望太大导致失望超出负荷。
  女人的心永远是猜不透的。
  这个道理在女孩儿的时候就可以完全展现,她们太复杂了,勾心斗角多愁善感,不能简简单单,会因为嫉妒冲昏头脑,会因为开心哭的鼻涕泪一把。这往往是让人不能理解的。
  虽然我本身性别女,但还是要站着公正的角度说句公道话。
  “性别为女的生物太复杂!”
  
  Chapterthere.
  我从小就很独立。
  这是每次爸爸妈妈带我出去时,许多叔叔阿姨都会说的话。
  这几乎是每个家长梦寐以求,希望自己的孩子可以省心,他们少一些担心。
  我有一个弟弟。我是家里的姐姐。
  这个理由就可以完全概括了所有的疑问。
  我喜欢一个人走在黄昏幽暗回家的路;喜欢一个人抱着爆米花坐在电影院看着整部都弥漫悲伤气息的电影;喜欢一个人跑去图书馆找一个角落静静研究一下午达芬奇的画;喜欢一个人呆在家准备几包速溶咖啡抱着腿看一下午散文集;喜欢一个人走在繁华的步行街上,看走走停停的人们。
  我喜欢一个人。我习惯一个人。
  甚至认为这个城市就是个巨大的孤儿院。
  但是后来我发现我也想有一个人陪我聊到深夜。每当有一个热闹的集体的时候我还是会不由自主的靠近。
  这在我心里形成两股非常强大的力量。
  我无法去衡量天平两端的重量,可我认为我没有办法一直一个人或者一直热热闹闹。
  人总是奇怪和矛盾的合体。
  这并不需要意外。
  但时常会给我带来极大的痛苦,所以我会咬着笔头用脑袋里所有能形容的词搜刮出来--很悲剧还是没有什么结果。
  其实没有人来到这个世上就喜欢一个人,是怕被冷漠被抛弃被指责被怨恨。
  管他呢。
  睡觉。
  
  ChapterFour.
  今天要早睡,因为明天要去体育场跑步。
  在这个知了都嫌热而不想唱歌的季节,我却要选择在早晨五点钟迎接恶毒的太阳,接受八百米长跑的酷刑。
  我们又快迎来了毕业。
  可我并没有像小学时迎来毕业一样的恐惧。
  或许伤痕结了疤再撒盐就不痛了。
  三年生活并没有带给我什么,死党还是那些死党,讨厌的人还是那些讨厌的人。
  什么都没变,我真该庆幸。
  但不要忘了毕业前的八百米永远是最痛苦的记忆。
  现在不练习以后开学会更累,其他同学都在满头大汗的朝着操场另一端而迈开步伐追逐前进,而如果这时还停留在原地,就太对不起自己。
  尽管毒辣的太阳依旧挂在东方,尽管云彩还是无所事事的在天边摇晃,可还是要围着影子一圈圈奔跑。
  对自己要狠。直至一声哨响划过天际。
  回到原点。
  这是生存之道。
  
  ChapterFive.
  梦里的圣母曾对我说说我身边有很多很多支持我,爱我的人。
  而现实却狠狠地扇了我一巴掌。
  都要长大,都要走自己的路。
  现实不如电影中演得那么狗血,但确实比电影更精彩。《小时代》中四姐妹从小一起长大,并考入同一所大学,一起迈入社会。但这在生活中几乎是不可能的。生活中几个好朋友有着不同的爱好,不同的特长。以后怎能走在一起?
  在这偌大的银河系,有多少颗星星不是一个单独地在闪烁。
  一辈子有个知己有多不容易。
  遇见是一种缘分。
  但却是越长大身边的人越少。就像曾认为最好的朋友其实对你早就满腔怒火,而怒火就像火柴点黑炭一点就然。就这样撕破了脸。
  破镜重圆。这是圆满而美丽的愿望,但显然并不适合放在我身上。
  可是要明白一个道理:杯子和水是互补关系,水不能太热。当水和玻璃达到一定温度,不出意外,就该爆炸了。
  这也就是撕破脸的原理。
  有时候觉得自己特别没用,连九年的友谊都留不住,身边的人,总是再换。甚至堪比换衣服的速度,今天我和她因为什么原因而发生了争吵;明天我和另外一个人因为什么有打了起来,但我觉得这些都不重要。
  只有那些被时光的大海冲刷留下来的才是金子。
  要走的留不住,不走的赶也赶不走。
  一切随缘。
  我相信上帝早已写好剧本,只是在等演员服装灯光到位一切重新来一遍。
  朋友之间有磕磕碰碰还是蛮正常的。但磕磕碰碰后还能笑面如花的继续不要鼻子的蹭吃蹭喝才最珍贵。
  人与人之间总是要抱有感恩的心态。我感谢她们曾在那最真实的年少中出现过,带给我快乐,尽管后来因为各种原因她们离开,但那段记忆,那段岁月依旧真实的存在过,不是吗?
  有时候会想其实有个朋友在挺好的,就不用结婚了——当然这只是天马行空的幻想。
  毕竟我想要她,人家还不一定想和我一起呢。
  说好,我不是蕾丝边。
  我妈说我特别腻歪人,我妈同事说我特别有气质特淑女,死党说我是疯子,朋友说我爱笑,同学说我特别高冷。
  有多少个人就有多少个自己,他们总能从个个角度发现不一样的我,或许那个世界的自己都没有发现自己。
  感谢他们。
  
  ChapterSix
  我相信平行时空。
  我相信存在另外一个世界,所有的背景相同但却发生着不一样的事。我不知道这是不是能解释有一次我和小晓一起坐在电影院门口的长椅上拿着零食望着车水马龙的街道,突然泪流满面,尽管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但这个场景似乎曾发生过。但我以耶稣的名义发誓我绝对是第一次我坐在那个长椅第一次和小晓一起。可还是觉得分外熟悉。从那时起,我便相信有那么一个地方有着相同的你我,所有梦想都会在那里所被赞同被了解被支持被完成。
  这似乎很美好。像梦一般易碎。
  但总比没有信念行尸走肉的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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