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作品名称:最是梧桐暖 作者:南江子 发布时间:2016-09-06 09:02:59 字数:5132
吉州是个晚到的城市,是南蜀有名的梧桐树的世界。无论大街小巷,或是新建交通大道,两旁的行道树几乎全是姿态各异的梧桐树。梧桐树有个特别之处:她不同于很多先发叶后开花的树,反而先开花后发叶。春夏之时,本不算茂密、略带心形的叶子中间,会悄悄开出一些除非用心,否则不易见到其倩影的淡黄绿色的小花;花谢过后,很快发出新叶,于是,梧桐树们迅速蓬蓬勃勃、魅力无穷。因此,常为人们以为梧桐树极易生长却是从不开花的。
然而,梧桐树虽然极易生长,而且只要落地就可生根,但她却只能在南蜀,不!在长江边上的吉州才显得格外有生命力。这不,虽然已到冬天,别处的天气一天天冷起来,但吉州是一块仙源福地,人们走到哪里都会感到一股温暖之气,故而它心形的叶子绿色依旧,茂盛依旧,虽然这是一个应当比较寒冷的季节。
果然,今天太阳又慷慨出来巡视,梧桐叶更加阳光,一个劲儿将绿色荡漾在温暖之中,无形中令“青年之家”举办的“梧桐之梦”联谊活动生出翩翩美丽联想。自然,参加的对象全是年轻人,当然,也包括我们小说里的年轻男女主人公。
为了参加这个“梦”活动,辛娆娆专门去了一家高级发廊做头发。发型设计师在她指导下折腾来折腾去,都快九点了,才完成这项工作。辛娆娆回到出租屋,又一次打理完毕,还不放心,临走了,还要对着穿衣镜看了又看:镜中的辛娆娆青丝直发分成两半,一对蓝色珍珠圈分别扎住它们,发梢从两肩滑下来,搭在胸前;一件带帽的白色夹克衫里,套了一件黑色的紧身薄羊毛衫,露出嫩白的颈部,意外的是没有扎小方巾,却配了一串用金黄硕大的麦粒穿成的项链;下穿一条浅色牛仔裤,一双运动鞋。她的这个打扮显然与那些追求时尚的同龄女孩不同,但不同中正好彰显出她的独特个性和审美态度。
是的,天然的美丽配上独具匠心的打扮,她显得无比清新自然,活力而不失妩媚,端庄而不失妖娆,效果非常好。真应了这样两句话:美是一种意识,一种个人的意识……美是一种情趣,美是一种感受。辛娆娆终于满意地点点头,最后,她从一只精致的盒子里小心地拿出那枚北欧哥送给她的戒指戴在无名指上,暗暗祈祷,希望这枚戒指今天能够帮助她实现心底最美好的愿望——北欧哥当众向她求婚,宣布婚约!
已经给他打过电话,他不会失约的!辛娆娆十分自信。
忽然,她看到桌上那枚胸针正熠熠生辉不甘寂寞,她没多想,赶快拾起胸针放在手心仔细端详:小巧、玲珑、好爱人啊。她忍俊不禁,正要把胸针别在胸前,突然想起这枚胸针是吴剑光上回送她的,急忙把胸针扔到桌上,好像刚才放在手心的是一只毛毛虫!
为这只胸针,北欧哥曾和她生了大气,而且厉声质问胸针是从哪里来的?她知道北欧哥不喜欢吴剑光,自然不敢说是吴剑光送给她的,只好吱吱唔唔回答是从蜀南商场买的。北欧哥认真地审视她,眼神里流露出不信任的目光。其实,她也不知道当时为什么要这样回答,反正在她的潜意识里,认为只有这样回答才是最好的。
现在想想真笨,你就明明白白地告诉他:吴剑光当时送我的不仅有胸针,还有心形玉坠项链,正因为考虑到你不喜欢人家,我才只接受了胸针而谢绝了项链;再说,一只胸针有什么嘛,人家是我的老板,即使人家对我有什么别的想法,我也不能太拂了人家的面子啊。幸好北欧哥没有再追问下去,如果他当时要知道这枚胸针是吴剑光送的,他不马上和她翻脸,夺过胸针狠狠甩到吴剑光脸上才怪!或者他真去蜀南商场看看,那里没有怎么办?难道说自己记错了?过去这样说,当然是可以了,现在辛娆娆可不敢!要知道,她从小爱北欧哥,可在乎北欧哥的感受和态度呢!天啊,这哪里是爱?分明是一种宿命式的崇拜!要不这时谁问她,到底爱北欧的什么,她一定说不清。也许这正是辛娆娆的可爱之处。
辛娆娆很庆幸,幸好没接受吴剑光的心形玉坠项链!辛娆娆摸摸自己颈上项链点点头。还是这串麦粒项链好——据说麦粒串起的项链能够避邪。周妈妈在她小学时,为了保她平安无事,费尽周折到处寻找,才找到一百多颗饱满颗大粒圆的麦粒,精心穿制而成。惹得北欧哥好羡慕!从此,她一直带在身上,不是特殊情况从不示人。今天可不一般,全社会都在追“梦”,她也要追“梦”,何况这个“梦”对于她来说并非一天两天的了。哪怕人家说自己生怕嫁不出去,厚着脸皮去追一个男人太不值价都没关系!
她曾主动向北欧哥表示过几次,他却认认真真告诉说他不要和她做恋人,只要做兄妹。她不愿意,心说从小积累的情感能说了就了了?不,辛娆娆不是随便就放弃的女孩,只要他北欧哥没有女朋友,她辛娆娆就要等待!死心踏地等待!看来,辛娆娆爱北欧爱得很辛苦。可是,她为什么不认真想想,北欧为什么说他不要和她做恋人,只要做兄妹?其中到底有什么原因没有?他们之间会不会只能有一个无言的结局?
辛娆娆放下那枚漂亮的胸针对着镜子笑笑,拿上手袋出了门,一步一抖离开了出租屋。
刚走出楼门口,一辆“奥迪”从侧面过来连响两声喇叭,停在辛娆娆面前。随即,一个男人从车内出来。高颀身材,满脸阳光,没有西装革履,上下运动装,脚蹬平板鞋。要是一般男人这身打扮,辛娆娆绝不会感到奇怪。因为别人会认为他可能即将去爬山或跑步锻炼,这样穿着舒适方便。重要的是,她不喜欢刻意造作,就喜欢朴实自然随意。这种状态让她看着才舒服,才符合她的心境,才不会去猜测对方到底是什么身份地位。
可是,从车内出来的男人不是别人,是北欧哥的老板于轩!辛娆娆惊疑道:“于总,你……你哪去?”
于轩没有回答,却用欣赏的目光上下打量她,好像从来没有看到过她的如此打扮:“呵呵,令我惊鸿一瞥!”辛娆娆的脸“刷”地红了,她庆幸于轩和自己有共同的审美情趣,但她却不敢有半点得意,一时低头失语。人家虽然年轻,可是吉州城的大老板,她一个人微言轻的小女子凭什么在人家面前得意忘形?
辛娆娆对于轩很敬重。自从来到吉州那晚上的第一眼,于轩给辛娆娆的感觉就是稳重,有教养,爱为别人着想,而且对人对事总显得那么合情合理,绝不会给人一种盛气凌人的感觉。特别从北欧哥看他的目光中就可知道,他是个受人欢迎的人。想想也是,北欧哥可不是一般人,连他都敬重的人,能说差吗?所以,辛娆娆从来只跟吴剑光饶舌,而对于轩则像一个学生对老师那样毕恭毕敬了。
此时,辛娆娆更不敢像平时跟吴剑光那样直白洒脱,反而小声说:“于总,取笑我了。”心里却怀疑:于总平时不苟言笑,与她也少有说话,为什么今天来到这对她溢满赞誉?
于轩继续赞赏:“不,我说的真话!我估计,今天一定有人欢喜有人愁了——是北欧,还是吴剑光?”
辛娆娆越发拘谨,哪里好意思承认?她再次小声问:“于总,你到这里有事吗?”
于轩笑了,说:“哦?没事,我是专门来接你呀?我想亲眼看看到底今天你这只凤凰要落哪家梧桐树?”
辛娆娆脸红了,说:“于总,别笑我了,我是只乌鸦,凤凰才会落到像你这棵高大的梧桐树……”
于轩一面说一面进车,似乎开玩笑说:“呵呵,是吗?那我只要一只跟你一样的……乌鸦!上车!”
辛娆娆脸上的旧红还没褪去,又添了新红,粉润粉润的。不由得她再去想什么,一声喇叭鸣响,她只好钻进了后车座。一个开车,一个望向车外,都没说话。辛娆娆悄悄看一眼于轩头上方的镜子,他没了刚才的风趣和笑容,十分专注地看着前方,转动方向盘。她开始不自然起来。第一次坐“奥迪”,更是第一次坐于轩的车,真有点受宠若惊。她反复想:自己有什么理由要吉州市最有名的建筑公司大老板亲自开着名贵小车到出租屋前接自己?
觉察到辛娆娆如此害羞失色,于轩倒有些不好意思了。他原以为辛娆娆见他亲自来接,肯定像很多爱慕虚荣的女孩那样,高兴得手舞足蹈,抑或滔滔不绝,口若悬河,现在看来他想错了。他不由自责,觉着应当对她说点什么致歉的话。但想想,还是不说的好,好多事情或心里想法,并非一定要马上说得明明白白,那样反倒显得生分。还是在以后再说吧。
看不出一点寒冷迹象。宽阔的街道两旁的人行道上热闹如潮,川流不息,有人过来,有人过去。情侣依肩,夫妻同行,老少相牵,阖家欢乐。街口高楼悬有电视屏幕,上面正播放以“中国梦”为主题的电视节目,清新柔和的电视画面与和谐优雅的音乐,阳光般洒向吉州城每个市民。街道上除了小车来来往往,免费公交车也花枝招展,停在站牌面前,让满是欢乐劲的人们上上下下……
辛娆娆一言不发,反倒有些惭愧了。应当说点什么才好,可她想啊想,到底应当说点什么才合适?人家是大老板,一个小女子和人家到底能有什么共同的话题呢?忽然辛娆娆想起什么,说:“于总,听说你公司和市政府搞了个慈善工程,叫‘幸福怡乐广厦’,完工了吗?”
于轩没料到辛娆娆竟然关心这个,取笑道:“快了!怎么?你想住进去?”
辛娆娆一愣,又讪讪回答:“要是十年前,也许我就能住进去。现在……不敢想!”
于轩继续看着前方说:“娆娆,以后别叫我于总,就跟北欧一样叫我于大哥好吗?娆娆,其实你我都很幸运。”
于轩的后一句话如若不仔细玩味,任何人都不会听出话中有话的。果然,辛娆娆没有听明白于轩的话,说:“不行,因为,要是没有你和吴总,还不知我和北欧哥现在哪里混……”
于轩没有回答,他不想听辛娆娆说这样的话。他想提醒她,再这样说他可就要生气了,但他把要提醒的话吞下肚子,他担心辛娆娆受到惊吓。他想,她哪里知道自己的曾经并不比她和北欧的过去强到哪里去,只是他比他们的际遇来得早些,帮助别人也是在感恩社会,或者说他建造“幸福怡乐广厦”更是在回馈吉州。如果没有父亲提供的条件和理解支持,他又能做什么呢?
接下来又是沉默。也许辛娆娆认为不该沉默,又搭讪道:“于总,听吴总说你们要搬家?”
于轩随意回答:“哦,昨天搬过去了,请人打扫干净,今天才住进去。”
辛娆娆没话了,只好朝车外看看。其实,读到这里,所有人都大概明白于轩为什么亲自来接辛娆娆了,只是辛娆娆根本没想到,而且从来没有去想过罢了。
快到滨江广场,人更多了,辛娆娆不敢多话,直到小车换了一条车道驶出去,她才又问:“咦?于总,北欧哥为啥没有和你一块来?”
于轩两眼直视前方,不敢掉以轻心,含混回答:“哦……他跟朋友……”
辛娆娆却皱起眉头,很不放心地问:“朋友?男的,还是女的?我认不认识?”
于轩依然看着前方没有回答。一定是刘妍,辛娆娆心里不免酸酸的不自在。心里这样,脸上则马上黯然。辛娆娆在省城读书时见过刘妍,说她如何喜欢北欧哥,还说她一定要帮助他去省城发展等等。
于轩看着前面不经意地问:“哦?你刚才说什么?”
辛娆娆不管于轩明不明白,将北欧曾经托刘妍给她带豆腐干的事说出来,然后说:“我一点也不喜欢她。你可能不知道吧?人家有个舅舅在省里当什么外事经贸厅副厅长;从你那出来不久,她就到省城去那工作了,看她得意的样子,一定混得不错,还把我教导了一番,我真是受益匪浅……”
辛娆娆说的于轩何尝不知?他早就领教过刘妍的放纵、卖弄和吹嘘,最看不惯的就是她总拿她舅舅袁罡正怎么怎么说事,好像哪个男人离开她都会走向毁灭似的。若不是杨老师写来条子,他当初才不会让她进公司呢!嗨,也不知道杨老师跟她什么关系!现在他真有点担心北欧。因为在他看来,北欧在管理财务方面可算强将,哪个公司用上他,哪个公司就会得益。如果他真去省城,本也没什么,只要他收敛一点性格上的固执、偏激,与人好好相处,也许会发展很好;但刘妍不是个好“导游”,就怕北欧在刘妍的撺掇下去走歪道。与其这样,不如就在他的公司里独当一面,既能锻炼他本人,又能得到实惠!何况已经把对他的打算透露给他了!
于轩心里说:唉,怎么做就看他自己了,谁也代替不了谁。不过,这些话他不会对辛娆娆提起,他不想在她心里留下一点阴影;再说,他也不喜欢在背后议论别人。于是,他侧过头,郑重地说:“娆娆,别想许多好吗?”
辛娆娆犹豫片刻点点头。可是她并不知道,于轩看见她点头的时候,心里却莫名的高兴!至于为什么,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喜欢辛娆娆,而且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喜欢!但他绝不会告诉北欧,也不能让娆娆知道。因为一是怕惊吓了单纯的辛娆娆,二是怕伤了热恋辛娆娆的吴剑光,三是怕伤了与北欧的兄弟情谊!
忽然,于轩突兀地问了个“为什么”?结果却莫名其妙加了一句:“你爱上了北欧?”没等辛娆娆回答,他却突然大叫一声“糟糕”!辛娆娆吓了一跳,于轩用力拍一下脑门,自责道:“我为什么没想到把我爸和林妈带来,也让他们参与一下年轻人的活动?”
辛娆娆似乎明白:“哦……”
于轩取笑说:“哦什么?其实你什么都不知道。”
辛娆娆眨眨眼:“难道你还想让他们这个年纪的人也玩玩我们年轻人的‘梧桐之梦’?让他们也来相相?”
于轩若有所思回答:“是啊,我爸和林妈早该……”
辛娆娆理解错了,着急起来:“啊哟哟,别别别,千万别让他们‘老’燕分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