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作品名称:高格 作者:是晨风 发布时间:2015-08-22 15:08:23 字数:4849
高格使劲的推着装满沙子的手推车,虽然他已经尽了全力,但车子仍然纹丝不动。好像在说:你小子就这么点劲吗?快把吃奶的劲都用上吧。
汗水顺着脸颊一滴滴的往下落,高格撅着屁股憋着气使尽全身力气,他就不信这个邪,他一定要把这破车子推动。
突然,车子轻快的向前走了起来,抬头一看又是何叔,每次在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他都会出现在高格的身边。
以前听说工地上的人都很凶,很不好相处,还经常打架,可是当高格生活在他们之中的时候他才真正的认识了这群人。
虽然他们经常把男女之事挂在嘴上,张口闭口都是脏话,喝酒撒酒疯更是家常便饭,但他们却都有这一颗善良的心。在这里,大家都互相关心着,互相帮助着,就像一家人那样亲切。
“谢谢你何叔,每次都是你帮我,我真不知道改怎么感谢你了。”
“呵呵,傻孩子,你这么小就要受这份罪,我怎么能眼睁睁的看着你受罪而不管呢?”
“看来我还得好好锻炼锻炼,这么一点东西都弄不动,真是白白长这么大的个了。”
“傻孩子,这可不是一斤两斤,这可是好几百斤重,你上大街上随便找个人都不定能推动,更何况是你个孩子呢。”
“嘻嘻,何叔叔我知道你是心疼我,看到我就想起自己的孩子了是吧?”
“唉…,多少人一辈子都走在回家的路上啊。每次回家就是那么短暂的几天,孩子都十三岁了,我都没好好陪过他几天,过年回去他对我都开始疏远了。”
何叔拿出烟袋抽着烟,眼泪在眼里打着转:“有时候,我真的都不想出来了。可是,一家老小都要吃要喝,地里长的那点庄稼根本就养活不了这么多人啊。”
“何叔叔,孩子现在还小不懂事,等他长大一点会理解你的。”高格感到自己说错话了,赶紧安慰他。
“呵呵,不用安慰我,既然生了他,他就是我儿子不管他愿不愿意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
“就是就是”高格赶紧顺从地点头。
“唉,有时候真羡慕你父母,生养了你这么一个懂事的孩子。”
“其实我小时候也很淘气的,只是现在懂事了而已。”
“嘿嘿,还很谦虚嘛。”
“老何,他娘的,我到处都找不到你,原来跑这儿来了。哎,你他娘的是不是在教小格抽烟呢?我给你说,他还小呢,不能给他灌这些臭毛病。”老陈远远地就爆着粗口,看到老何在抽烟赶紧提醒他。
“没有没有,就是和小格聊聊天。”老何在鞋帮上掸了几下烟斗,起身朝着老陈走去。
“这就好,老王可给我千叮咛万嘱咐,让我照看好这孩子,可别把他带坏了。”老陈,说着就转身走了。
老陈这个在工地上已经干了十几年的老油条,说起话来满口脏话。可是每次他看到高格,那些脏话就怎么也冒不出来了。
这个孩子虽然又瘦又黑没念过书,但是却给人一种温文尔雅的感觉。那些平时张口便来的脏话,到了他面前就会闭门不出了。
老陈对高格还有一份深深地感激之情,他永远都不会忘记高格救了他一条命,要不是高格可能他现在已经死了一年了。
记得那次他们帮忙给王富贵装车,那破铜烂铁堆的跟山一样。
老陈想清理了一下底下那些横七竖八的废铁,就拽那些伸出来看起来很扎眼的刺头,可是他没有发现头顶上方的一块压得并不严实的铁块已经松动了,他还是使劲地拽着。
突然,高格从后面把他往前推了一下,推的他一个趔趄差点就跌倒了,正想转身骂两句这个“不懂事”的孩子。
可是还没等他转过身就听见噗嗤一声,他看到的只是高格抱着自己的脚痛苦的坐倒在了地上。
他这才发现,刚才自己站的地方有一个铁块掉了下来,如果不是高格推了他一把现在受伤的就不是高格了。
老陈赶紧跑过去,没有出血,他的心终于放了下来。但是当他看清楚高格的伤口时,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
铁块砸到了高格的脚踝骨,森森白骨赫然出现,但是没有血流出来。高格疼的满头大汗,但他还是咬着牙抱着脚想要用那脏兮兮的衣服清理伤口。
老陈已经吓的不知所措了,在工地上干活,什么伤都见过,可是他第一次看到受了这么重的伤却不流血的。
“没事的,一点都不疼,你看都没流血,过几天就好了。”高格强忍着疼,抬起头露出灿烂的笑容,可是额头上的汗出卖了他。
老陈二话不说抱起高格就往医院跑:“还说没事呢,骨头都露出来了,万一伤到骨头那就麻烦了。”
“陈叔叔,真的没事,你就放我下来吧我自己会走的。”一个一米七几的大小伙,被一个比自己矮的人抱着,真的感觉很别扭。
老陈一声不吭,只是飞速的跑向不远处的那个诊所。等把高格放到病床上,他才感觉到了累,爬在床边直接就虚脱了。
医生说:高格严重贫血,为了给身体机能更充足的动力,他的毛细血管的血液并不多,而且能够及时闭塞,所以就很少出血了。
本来是要给高格的伤口逢几针的,但是高格的坚决反对,和小诊所落后的医疗条件所限,就只是包扎了一下。
就像高格这小子说的,穷人恢复能力强,没几天他就又活蹦乱跳的了。
从那一刻起,老陈就对这个孩子有了深深地感激之情,他暗暗地下决心,只要这个孩子有需要,他就算付出生命也要去帮助他,因为这条命是他救回来的。
和大多数农村人一样,老陈并不会把自己的爱挂在嘴上。他只是经常给高格买一些日用品,让王富贵转给他,有时候自己也去看看他,只是因为话少,坐坐就走了。
今年王富贵告诉他,说高格想要来工地上干活,他立刻就拒绝了,他已经在工地上干了十几年了,他知道工地上的那份苦。
可是,王富贵说,孩子已经铁了心了,如果他们不允许的话,他就自个儿去找。没办法,为了让孩子少受点罪,他只能答应让他过来了。
几乎老陈都是挑最轻松的活让高格干,可是工地上最轻松的活都比那些个工厂里重的多,加上这孩子分外勤快,总是抢着干那些重活,老陈也只能请大家帮忙多照顾照顾他了。
时间在忙碌中不声不响地溜走了,转眼间炎热难熬的夏季已经离去,但是那狂风骤雨并没有因它的离开而停止。
又是台风骤起,工地又要停工几天了,孙玉民穿上了自己最好的那身衣服,买了去南京的火车票,火急火燎地走了。
他说女儿争气考到了南京,开学那段时间工地正忙抽不出时间去送女儿,现在有空了就想去看看她。
每年也只有台风骤起的时候大家能歇歇,其余的时间大家都拼命的干活,好多赚点钱,让家里过上好一些的日子。
老陈带着高格,在深圳的大街小巷转了一圈。说实话来这座城市这么久了,高格还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轻松愉快的在这座城市逛过呢。
“小格,饿了吗?咱们去吃点东西吧。”看着高格若有所思的样子,老陈知道他在想什么。
已经转了好几条繁华的大街了,高格看着那琳琅满目的物品,两眼直冒金星,此刻他开始羡慕有钱人了,羡慕的都有点嫉妒了。
“只要你付出了努力,总有一天你也可以像他们一样光鲜亮丽的。”
“呵呵,陈叔叔,我知道你是在鼓励我。可是,我本就生了一副穷命,怎么敢高攀荣华呢!”高格从记事开始,就一直在困苦中挣扎成长,对于荣华富贵他想都没敢想过。
“这是什么话,你陈叔叔我不也是从穷的一无所有到现在的吗?王富贵,不也是从一个小收破烂的变成了一个收破烂的大老板了吗?只要你肯为一件事情付出努力,你就会得到相应的回报的。”
“陈叔叔,你说我要是也像你一样在工地上干个十几年,当了包工头,那不是就把你给顶出去了吗?”
“哈哈,傻孩子,等你干个十几年,你陈叔叔我都老的不成样子了,还怎么干活啊?来,咱们去这家吃。”
“叔叔,为什么这里人买东西还要排这么长的队啊?这里不是有那么多桌子吗,服务员不过来点餐吗?”高格跟着老陈,来到一家店牌上画着一个老头头像的饭店里。
“这是洋人弄的店,你没看他店牌上都写着洋文嘛,可能洋人喜欢排队买东西吧?”老陈如此这般的分析着:“不过,洋人想的还是挺周到的,这样就不用怕店太大了服务员照顾不过来,应该能省出来很多雇用服务员的钱?”
“呵呵,洋人确实挺会做生意的。陈叔叔,洋人的东西我们能吃习惯吗?”
“当然能了, 听说你们这群年轻人和小孩子们都可喜欢吃这玩意儿了,要不然怎么会有这么多人排队呢?你说对吧。”
“嗯,好像对噢。”高格觉得老陈说的还是蛮有道理的。
“陈叔叔,你怎么看起来有点紧张啊?”看着陈叔叔一副认真的表情,高格好奇地问到。
“没有啊,我什么时候紧张了?来站我前面,好好排队。”
“哦”第一次来到这么好的餐厅,高格感觉全身都不自然。
老陈也是第一次来到这个地方,虽然他已经是个小小的包工头了。可是一年下来,比其他人多赚不了多少钱,加上两个孩子上学,他平时根本就舍不得多花一分钱更别说吃肯德基了。
今天,老陈是专程带高格来吃肯德基的。这孩子来这个城市快四年了,从来都不敢到繁华的地方去,也几乎从来不在外面饭馆里吃饭。他总是以吃不惯南方人的口味为由,来强制自己不去吃那些看起来很诱人的食物。
在工厂里打工的时候,北方人占多数,厂里经常会准备面食,在工地上大家几乎都是北方人,也都吃的是面食。
每天看着这个消瘦的孩子,老陈也经常感慨。他的大儿子比高格还大一岁,小时候挺董事的,可是自从他出来拼闯以后,儿子一年比一年难伺候了,现在已经上了大学了,可是依然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一个月的生活费都快赶上高格一个月的工资了。
女儿也已经念高中了,兄妹俩几乎一样。在他们的心里,他们的父母就是摇钱树,只要一摇钱就哗啦啦的往下掉,可以供给他们花不完的钱。他们的穿戴花销,比一般的城里孩子的档次都还要高。
每次看到高格汗流浃背的拼命干活,老陈都会无比的羡慕高格的父母,他们生养了一个好儿子,虽然这孩子没有上过学,却比念了十几年书的孩子更懂得大人们的辛苦。
老陈多么希望高格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啊,那样他会有多么骄傲啊。他对这个孩子的爱怜,是发自于内心深处。
高格不像别的孩子,出来打工先把自己放在第一位,好吃好穿好玩一应俱全。他从来都不会挑食,有什么吃什么。穿的都是别人不要的衣服,或者花几块钱在地摊上买几件破旧的衣服。
在这些方面高格从来都不接受别人的馈赠,王富贵和刘萍曾经想带他去买衣服,可是被他拒绝了。他说:“我吃你们的喝你们的,给你们添了不少麻烦。已经很不好意思了,怎么还能让你们给我买衣服呢?如果这样我以后就不来了,不过如果王叔叔有旧的不穿的衣服,我是不会拒绝的。”
老陈知道,要是给高格买衣服什么的他是一定会拒绝的。他听说年轻人都喜欢吃洋人造的这个东西---肯德基,他就带高格过来尝尝。
长长的队伍缓缓移动,很快就排到他们了。这个时候老陈才真正的傻眼了,这里的柜台上并没有菜谱什么的,这怎么点菜啊?
“先生,请问你们需要什么?”柜台里的服务员,语气客气却面无表情地问到。
“额,请问你们的菜谱在哪里放着?”老陈硬着头皮问到。
“后面的大牌子上,全部都是,都有名字,请你自己看吧。”可能是习惯了,服务员并没有任何语气上的变化,依然非常客气,依然面无表情。
“陈叔叔,为什么那牌子上画的东西都很大,她给我们的怎么就变的这么小了呢?”经过一段结结巴巴磕磕绊绊的点餐,两个人终于端着他们选中的食物找了一个空桌子坐了下来。
“牌子上当然要画大点了,这样近视眼的人才能看清楚嘛。听说洋人吃东西吃的很少的,所以这些东西我们看来就很小喽。”老陈很是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可是,这么一点东西为什么他们还要那么多钱啊?真是太不划算了,这么多人还来吃,真是太浪费钱了。”高格觉得吃这东西是很吃亏的。
“中国人都是这样,总觉得别人的东西比自己的好。要不然,洋人开的这玩儿意怎么能开长久呢?”老陈感慨到。
“就是,不知道他们都是怎么想的。反正我以后是坚决不来了,吃一顿这东西都够给爸爸买几个月的药了。”
“呵呵,傻孩子,虽然贵但是这东西还是挺好吃的,赶紧吃吧,就当尝尝鲜。”
“嗯,陈叔叔,你也吃,咱们两个一人一半。”
“陈叔叔不喜欢吃这玩意儿,你自己吃就行了,赶紧吃,吃完咱们去世界之窗玩,听说那里有世界上所有著名的建筑物,我们一定要去见识见识。”
“真的吗?那陈叔叔,你赶紧吃,我们两个吃起来快,吃完就赶紧去看,要不然去迟了就看不完了。”说着,高格就把一个精致的鸡腿塞到了老陈的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