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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亮剑

作品名称:羊八忌      作者:杨八忌      发布时间:2014-10-30 18:26:14      字数:2266

  1987年春节对我来说,比数九寒冬还要冷上数百倍。
  大年初二清早,我与家人打了一声招呼,说到一个朋友家去玩玩,快步赶往镇汽车站乘车,前往荆州汽车客运站转车去沔阳会见庄文芳。
  下午4时,我赶到了庄文芳家。此行目的明确,验证周之琴在信中所言是否是事实,虽然单枪匹马,大有兴师问罪之势。
  这是我第二次到庄文芳家,她与上次一样,人不在家。
  但是今非昔比,上次庄文芳不在家,是在外帮父亲放鸭子未归;此番她不在家,是她上了军校,亲戚众星捧月,相继请她吃饭未归。我的六妹考上省城的重点大学头一年春节回家,也是这样被各家亲戚请去吃饭。
  近乡情更怯,我轻车熟路再次来到庄文芳家,感觉比以前矮了一截,似乎撑不起腰来,与两年前第一次去她家的心境大不相同。第一次我心有所属,会见庄文芳,实际上是潜意识中的一种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本能在作怪。那时候我春风得意,寻芳猎艳,好不惬意。第二次重游故地,我仿佛沦落成了一个情感乞丐、囚徒,一切听凭心目中的女王发落。两种心境,使我有一种恍若隔世之感。男女之情,最使人沧桑。
  想到庄文芳至少向我写信表示过爱意,我强打精神振作了起来,坐在她家里,静等家人把她喊回家。
  我想像我们第三次见面,庄文芳会是什么表情。她是身着军装的军人,军人见了上级要行军礼。如果见了我这位恋人,也给我行个标准的军礼,一定很幽默风趣。因为这是庄文芳身为军人之后,我们之间的首次见面,人民子弟兵向人民行个军礼,也是应该的。我是文学青年,喜欢作这样浪漫的遐想。
  庄家大门两旁贴的一副春联的字迹,我一眼看出是庄文芳的手书。我这字迹好熟悉又感到好陌生。我忽地感到自己的灵魂出了窍,有一个声音在冥冥中问我:你是谁呀?从哪里来呀?你要干什么呀?你要到何处去呀?
  这时候,一个头戴红星军帽,身着红领章红肩章军衣,脚穿黑色皮鞋的英姿飒爽的女军人在我眼前越来越清晰。
  庄文芳回家了。
  我起了身,以为庄文芳会向我行军礼,但她还是同第一次见到我一样,冲我一笑,说了一声:稀客!
  我望着庄文芳禁不住抿嘴直笑。她的肤色比第一次见到她时白净多了,脸色也显得丰润水灵。尤其是一位27岁的大姑娘穿上军装之后,有一种格外与众不同的妩媚俏丽。
  我的笑意中多少有点儿如一位长者面对自己的晚辈成长起来了一样的一种居高临下的欣赏。
  想当初,庄文芳高考落榜回乡务农,成了一个放鸭的姑娘,我不经意中与她见了一面,她对我产生了好感和依恋,给我写下了那么多令人荡气回肠的情书,如今上了军校,简直像变了一个人。真是士别三日,便刮目相看啊!
  大年初二,晚餐很丰盛,但我心事重重,食之无味。
  吃过晚饭,庄文芳把我领到一间空房子里坐谈,我感到跟她谈话没有以前那样轻松自如了。我与她除了存在征婚者与应征者之间的关系之外,还有什么其它的东西呢?那些“忘不了忘不了忘不了”的情书又能说明什么呢?是友谊、还是爱情?我心中无底。
  眼下我处于劣势,好歹全凭庄文芳一句话。
  我从衣服口袋里拿出周之琴写给我的那封长信,递给了庄文芳。
  庄文芳不愧为是位军人,三句话不离本行。她看完周之琴的长信后,对我无比残酷地说了一句行话:你请了一个好参谋。
  不言而喻,周之琴在信中所言的一切都是颠扑不破的真理。一切都明朗了,再说什么都是多余。
  我浑身血液直涌上大脑,当即对庄文芳说道,那好吧。到此为止。我明天回家。
  紧接着,我说了一句令我后悔终生的话:把钱给我!
  我在庄文芳到南京上学后,以男朋友的身份先后给她汇寄了两次生活费,一次20元,一次30元,当时我说得很委婉,托姐姐替弟弟保管。现在情姐姐情弟弟之情已经不复存在,我便与她清账,从此一刀两断。你走的阳光道,我过的独木桥。
  毕竟我只是位高中文化的农民,27年来都在农村生活,所以,本质上我的思想境界,还是小农意识,小气得很。经历一场不可避免的情感灾难,虽然失去多多,但能够挽回多少损失算多少。生活还要继续,本钱多一点儿算一点儿。
  既然我与庄文芳这场不尴不尬的恋情走到了尽头,绝望的我不再对她存有任何幻想,于是向她要回那50元钱,以示绝诀。
  在农村,一些夫妻感情破裂离婚分家产闹纠纷,经常矛盾冲突扩大化,导致双方各自亲属打群架,搞得整个村子昏天黑地,鸡犬不宁。
  在城市,恋人情侣分手,常有女方要男方赔偿青春损失费,贞操补偿费的事情发生。夫妻离婚,分家产无法协调一致同样闹得不可开交。如果家里是男方当家,离婚之前,想方设法转移财产。如果是女方当家,女方也隐瞒属于夫妻双方共同享有公共财产。清官难断家务事,后来双方对簿公堂,一场离婚财产官司,常常一审二审,一拖数年,把双方都拖得筋疲力尽。
  我是一位理想主义者,也是一位现实主义者。我知道,我与庄文芳从此一别,便成陌路。既然庄文芳抛弃了我,认为我配不上她,我不免有些恼羞成怒。我对庄文芳一片痴情,却得到如此报应,出于现实的考虑,我向她要回那50元钱。今后谈情说爱,还得花钱,日子还长着呢。既然庄文芳不需要我了,也就不需要我寄的50钱了。而这50元钱,是我的一片赤诚的爱啊。庄文芳不珍惜,我只好索回。我是一个沉不住气的人,也许我大气一点儿,不等我讨还,庄文芳自会退给我。
  庄文芳愣了一下,转身去了父母房间。一会儿,她拿来了一张伍拾圆面值的人民币递给了我。我结过钱,忽然想哭,但我忍住了。把钱接到手的一刻,我浑身冰冷,觉得庄文芳从此是个陌生人。
  春节上庄文芳家,原只想证明周之琴信中所说是不是真的,没有设想会是这种结局,更没有事先做好准备,一旦她提出分手,就要回那50元钱。
  索要50钱,完全是一种气愤。后来,我对庄文芳的恨意慢慢消失,对自己向她讨债的举动非常内疚,觉得自己太不仗义,太不男人,太小家子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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