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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巴黎这座不夜城

作品名称:时光不老,依旧与你流浪      作者:枯棠      发布时间:2014-07-19 14:30:55      字数:3219

       网络上有太多关于对爱情的解释,其实,写得真好。也许真的是因为我们还太年轻,不知道什么是真爱,以致都不知道以后的时光,会是那么那么长,但是却不能让我们忘记以前的那段往事,更不能是我们足够让自己重新喜欢一个人,就像当初的清霓那样。她以为小鸟飞不过沧海,是因为为小鸟没有飞过沧海的勇气,五年以后她才发现,不是小鸟飞不过去,而是沧海的那一头,早已没有了等待。五年前,她是对曦和一见钟情,可是后来真正遇见曦和,与他相知时,却没有了相爱,只有自己的单相思。而如今陪伴着自己的骨灰盒却是依旧。连清霓自己也不知道以后的自己是不是还会陪着曦和浪迹天涯,就像金庸小说里的男女主人公一般,恩爱白头,相濡以沫。应该,不会吧。
  清霓喜欢李煜的词,所有人都说那是靡靡之音,可她觉得那位南唐后主肯定有他自己的想法,也许,任何人都不会懂。她也喜欢80版的《天龙八部》里面天山童姥说的那句“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也许,这是真理。清霓真的想自己在巴黎能够有个好的回忆,在这个爱情之城,或许可以忘了曦和,带着江皓一丝忘了曦和。她说:“我曾于青年时代想象你我鹤发苍颜,于弥留之际回忆彼此灿烂韶华。”其实,这还是网络上的一句话,而且还是曾经在曦和的博客里面看到的。所以即使她是个记性不太好的人,但仍然很努力地记住这句话。因为这句话包含着她对曦和的一切的感情。
  有句话说的很对:喜欢一朵花不一定将它摘下,喜欢一朵云不一定将它留下,喜欢一个人不一定要占有他,我会把你珍藏在心里的,直道永远。
    清霓不知道,也许自己多年不回那个给自己太多伤口的城市,那里的夏天会不会未变,那里的槐花雨是不是也会悄然而逝,那宛如未知的光年、未知的季节,大片墨绿色的林荫遮掩了少许斜洒的夕阳,地面看似忽暗忽明杂然交错,原来夏季早已悄然而至,她更不知道自己还可不可以信奉那句:时光不老,依旧与你流浪。
    由于中途的转机,所以要二十多小时的航班,清霓觉得有些头晕,因为这一路她都没有睡,而且还倒时差,她是乘前一天十点半,又因为巴黎的时间比中国这边的有些城市要晚上七个小时,所以现在巴黎的时间是凌晨三点多。那么清霓看到的自然是巴黎美丽的夜景。
    清霓小时候读过的第一本外国书籍便是雨果的《巴黎圣母院》,她清楚地记得自己还发誓:长大了一定要去巴黎圣母院,因为她觉得那是个非常神秘的地方。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身边发生的各种各样令她想不到的事情使她要去巴黎的念头打消。后来她想去纽约,她觉得那里充满了英伦风情,那里更有一种浑然天成的贵族气息。但是,清霓没想到江皓生前竟也喜欢巴黎。
    巴黎有的不仅仅是雨果,巴尔扎克,肖邦这样的大艺术家,还有埃菲尔铁塔。当然,最令她向往的还是巴黎的街头,有太多的草根艺人,有浪漫之极的画家,还有风情万种的音乐家。她在网上见过一位弹竖琴的街头音乐老者,旋律真的很美。
     巴黎的夜色真的很美,清霓所在的这条街正是巴黎有名的拱廊街,清霓听永言提过拱廊街,闻名不如见面,果然是美的让人窒息。永言早就建议清霓来拱廊街,她说那是文艺范儿的人来的地方。因为拱廊街本身就具有一种文艺气息。清霓怎么会不喜欢。
    当波莱德尔诗人站在这金碧辉煌的拱廊街上时,他才有了巨作《巴黎拱廊街》。而如今,清霓站在这条灯火辉煌的街道上时,也觉得晕握手更多的是迷茫和不知所措。她不懂法语,所以根本听不懂这里的人在说什么。即使现在正处在这条繁华的街道上,她也没有心情去欣赏这里的夜景。本来就坐了很长时间的飞机,而现在,再她又不懂法语,她不知道自己今天该住在哪里?清霓蹲在了靠路边的一个婚纱店旁边,安静地看路上车水马龙,人来人往。可是路上尽是金发碧眼的人,根本没有和她一样有着黄皮肤,黑头发的人。
    清霓想了想,还是坐巴士去了附近的一家银行,她要把人民币兑换成法郎。
    清霓从银行里出来之后,决定去找个电话亭先蜗居一晚,等明天早晨再看吧。她真的是太累了,还提着行李箱。
    夜风微拂在她的脸上,清霓依旧在街上游荡。
    也许,缘分的天空永远都是美丽的。清霓在巴黎街头碰见了一个人。远远望去,她看见了一个黄皮肤,黑眼睛的男人。清霓觉得自己有救了。也许,他真的是中国人,他可以告诉自己哪里有酒店。清霓早已忘却了一身的疲惫。她加快了脚底下的速度朝对面的那个男人走去。可是,走近一看,令她尤为诧异,当然,也令她大失所望。
    因为眼前这个男人正是祈煜。那天在车上羞辱自己的无赖。清霓翻了个白眼,转身就走。
    “既然碰见了,何必这么急着离开?”祈煜嬉皮笑脸,“美女要是忘了我,我再自我介绍一下,我叫祈煜,嗯……中国人。”
    清霓没有心情听他胡诌,她想尽快找个安身的地方。
    “异乡逢知己,怎么?美女遇到困难了吗?”
    祈煜朝清霓抛了个媚眼。
    “哦,那我问你,这附近有没有酒店?”
    清霓将衣服裹紧,夜风有些微凉,吹在清霓的身上让她冷的发抖。
    祈煜见了,将自己的阿玛尼脱掉披在清霓的身上:“宝贝儿,我们才见面两次,没必要这么着急开房吧?”
    “滚开。”
    清霓一把推开祈煜。
    祈煜又厚着脸皮,一个箭步冲上前去,挡住了清霓的去路:“好了,我是开玩笑的,别生气了。”
    祈煜见清霓脸色好了许多,又接着说:“去我家吧!”
     清霓用防狼般的眼神在祈煜的身上描了一眼,冷哼了一声。
    “我不是那个意思。反正你是独自一人来巴黎的,人生地不熟的,倒不如来我家。放心吧,我现在还没有退化成禽兽不如的呢。”
    祈煜拍了拍胸脯。
    清霓犹豫了半天还是答应了,她不觉得祈煜是在骗自己,于是就跟着祈煜离开了。
    祈煜走在前面,手里还提着清霓的行李箱,而清霓则一直跟在祈煜的后边。祈煜觉得有些好笑,心想:“难道这小女人真当自己是狼了?”不过他也没有说透,只是摇头微笑。
    祈煜的公寓是在巴黎十六区,出门就可以看见艾菲尔铁塔,还有塞纳河,这里大多数是白人居住。当然了,也是富豪集聚地。
    对于祈煜能把房子选在这边,清霓本就不意味。这家伙看上去就是个贵族奢侈纨绔子弟,所以,没什么好奇的。
    祈煜掏出钥匙开了门,转身看着清霓:“怎么?是不敢进来吗?还是……”
    “呵!”清霓冷笑,她一把将祈煜推开,自顾自地欣赏起了这套公寓:“没想到家里的摆设还挺有品位的,我还以为这套公寓和你的人一样没品呢。不过,还不错。”清霓咂了咂嘴。
    “那当然了,我可是祈煜,祈氏集团的接班人。”祈煜从兜里拿出了那盒金圣,他取了一根,开始坐在沙发上吞云吐雾。
   清霓看见香烟的牌子,有些惊讶:“你也喜欢抽金圣?”
    “嗯,从小就喜欢,要不你也来一根?”祈煜好笑地看着清霓。
    “庸俗。”清霓吸了吸鼻子说道。
    祈煜捻灭烟头,起身对清霓说:“我带你去看看你的房间吧!”
    清霓虽没有说话,不过还是跟在祈煜身后。
    祈煜上了楼,到二楼又往东拐,祈煜打开了一个房间,祈煜作出了一个请的姿势:“看看,还合你的口味吗?”
    清霓也没有理祈煜,自己进了屋,将行李放在床底下,然后倒在床上:“不想看,有个住的地方就可以了。”她起身走到酒橱旁边,倒了一杯伏特加,高脚杯里鲜艳的液体映衬得清霓的嘴唇更加娇艳欲滴。
    清霓回过头看了看祈煜:“你可以出去了,我想我累了,哦,对了,房租明天给你结。”
    “可以免费吗?”祈煜试探着问清霓。
    “抱歉,不可以。”清霓进了洗手间,关上洗手间的门。祈煜隐隐约约听到清霓说:“难道你没有听过吗?拿人的手短,吃人的嘴软,我可不要将来因为没交你房租,就被你勒令干这干那。还有,我希望你出去的时候把门带上。”
    祈煜无奈,他也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子下了楼。祈煜到楼下客厅里,拿出了电脑,他没事干打开了网页。不巧,一则消息进入了他的视线:曦和前女友清霓带着新男友的骨灰远赴巴黎。
    祈煜还是没有按耐住自己的好奇心,他在百度输入框内敲了两个字:清霓。果然,跳出的网页一大片。
    祈煜才知道清霓还是一位作家,在国内文坛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而且还获得了不少国内文学奖。当然,这不是他最关心的问题,她的成就还不仅仅是关于她的所有。祈煜还知道清霓原来是曦和的前女友,这些信息对于祈煜来说就像施了魔法般,对于祈煜真的有足够的吸引力。
    此刻的祈煜,脑子里又有了一个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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