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三章 捍卫正义
作品名称:江海潮 作者:辉荣珍 发布时间:2023-04-27 11:05:06 字数:3013
自从柏青从二二〇厂回来,大家关心的问题只有一个,就是如何按照董事会的章程开好董事会会议。经过努力,召开董事会的条件已经具备。应声考虑得更多更细更深,董事会任命总经理、确认股份转让后,还需要完善哪些法律手续?他真感到有些困惑,昆仑山公司的事,县里盯着呢,不能有丝毫的马虎和侥幸,必须认认真真地对待。他思来想去还是希望听听老同学于春的意见。
他关上办公室的门,拨通了上海诚信律师事务所的电话。应声虚心地向老同学请教,于春提醒他说,董事会议的合法性固然十分重要,但是会议召开后的细节也要把握好。一是厂、村签订的股份转让合同,最好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如果今后发生诉讼,人民法院就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二是新任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工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更换新的营业执照,这样才能保证合法生产经营。
“咚咚咚,咚咚咚……”门外有人敲门,应声不想打开,他希望一个人关在办公室静静地捋捋这些问题。
“应声书记,我是老范。”
“哦,范乡长,对不起。”应声打招呼说。
“为昆仑山公司的事压力大吧?我刚刚听你在电话里说公证和法定代表人的事儿,有需要的话你吱一声,我说到做到,咱俩一起扛,你不要闷在一个人肚子里,那样会憋坏身体的。”老范善解人意地说。
“压力是大,只要硬着头皮顶住,我看天塌不下来。但是我们如果不能把事情做圆满,落下漏洞,就是没有外来的压力,自己也会垮下来的。”应声不无忧虑地说。
“这话怎么讲?”老范不解地问。
“你看啊,村里出了四百万,二二〇厂拍拍屁股走了,我们的脖子却死死地卡在县里。陈杰是工商局局长,他怎么会同意昆仑山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再说市县公证处他们谁愿意卷到县、村的资产争议之中,凭什么要得罪县领导,而为厂、村间的转让合同公证。”
“应声书记,你的压力比我大得多,你多考虑考虑股份转让的大事,这两件具体事交给我试试。”老范主动请缨说。
“范乡长,这两件事更大更难,县里一道指令下来,哪个部门敢为昆仑山公司办事?”
“应声书记,是这样的。”范乡长说。
老范的外甥女儿小龚是县工商局企业登记注册股的干部,平时就是从事企业变更登记工作。企业登记股人手不足频繁加班,工作人员怨声载道,小龚产假也快到期了,陈杰多次催促她去上班。
老范想让小龚预先做好昆仑山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材料审查工作。昆仑山公司董事会是上午召开,让她下午去工商局上班,老范和老赵带着董事会决议去工商局与她会合,当场变更法定代表人,更换营业执照。
应声说:“这怎么行?你这不是坑了你外甥女小龚吗?再说,陈杰肯定会给企业登记注册股下死命令,不准为昆仑山公司办理变更登记。”
“我这个外甥女从小到大都在我家长大,一直到考上专才离开我家,我把她当女儿。这件事不是坑她,是让她帮舅舅做一件为了老百姓的正义之事。当然,陈杰也可能下令不让变更,但是她刚刚上班不知道呀,我是想让她打个时间差。”范乡长认真地说。
“范乡长,为了昆仑山公司的事,真要让你们家做牺牲了。”应声非常感激地说。
“你不要这样说,作为书记承受的压力和责任我也分摊不了,具体的事就让我多做点。另外,关于合同公证的问题,就直接找县公证处主任金诚,估计他能够帮上忙。”范乡长说。
“合同公证可是件大事,县里知道了,追究下来,有可能他这个主任就保不住了。”应声担忧地说。
“他这个人不唯上,把名利看得很淡,只追求公平正义。不过,为了慎重起见,还是需要找他谈一谈。”老范介绍说。
“你安排时间,我也参加,这是求人家帮忙的事。”应声说。
老范和金诚是县委党校中专班同学,党校地址就在教育路边。这条路虽然不长,也没有什么店面,平时冷冷清清,但是这里聚集了县城的四五所中等专业学校。
一位三十来岁的少妇向县公安局报案,称星期天早晨六点左右,她途经纺织学校附近,遇见一个二十四五岁的男子,他手提一只帆布旅行包,先是突然紧紧搂住她,然后用力拽她去学校围墙附近僻静的地方,企图施暴。她竭力反抗呼救,亦无济于事。两人拼命拉扯间,恰巧前方有位骑自行车的行人,她大喊:“大哥,救命!”这才幸免遇害。
其时正值“严打”,也就是根据依法“从重从快,一网打尽”的精神,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
这是一起严重的强奸未遂要案,公安部门极为重视,成立了专案组,限期破案。根据受害者的回忆,画出了犯罪嫌疑人的肖像,在教育路沿线单位张贴,可是没有任何举报线索。
专案组分析,犯罪分子可能隐藏在中专学校,就让受害人到学校辨认,也没有进展。
后来把触角伸向了县委党校,老范组织中专班的全体同学到操场列队,接受专案组和受害人的辨认。
当受害者走到金诚面前时停下了脚步,她对警察说:“有些像又不太像。”金诚立即被带上了警车,并对其宿舍进行了搜查。警察欣喜地发现了一只帆布旅行包,受害人确认,她当时看到犯罪分子手上就是提着这只包。
案发时,金诚说他在宿舍睡觉,但没有证人。因为周六下午同宿舍的其他同学都回了家,谁知道星期日早晨金诚在干什么呢?哪有人为他作证?
警察认为金诚的体貌特征与受害人描述的比较相像,受害者也说“有些像”。
那只帆布旅行包金城供认是自己的,而受害者也说她见到的就是这只包,这成了受害人指认的铁证!
虽然金城反复供述,此包已于周六下午借给了老范,次日下午才还回来的。然而,此时谁还能相信金诚的话呢?
在严打行动期间,公、检、法三家是联合办案,共同审问,一次定刑,效率很高。金诚强奸未遂案很快被定案。
老范断定金诚没有作案,他去找办案人员陈述包的来龙去脉。但办案人员说,他自己都招供认罪了,再谈论包的问题还有什么意义?
据办案人员介绍,最重可判金诚死刑。老范心急如焚,怎样才能救金诚一命呢?
七十年代初中期,他曾经搞过外调证明材料,公社公安特派员吩咐他,确定犯罪事实必须要有“五何三证”,缺一不可,办案的“五何三证”要素在他脑海中印象很深。可是当下,案发时,这只帆布旅行包明明在自己手里,怎么就成了金诚的犯罪物证呢?难道专案组的水平还不如七十年代的公安特派员?
老范回到老家,想让见过他提那只包的人作证,写一份实事求是的证明材料。
农村人以前没有见过帆布旅行包,当时他提着包回家,在田里劳动的人都像见到了西洋镜而围了上来看个究竟。他再回老家提起这件事时,邻里乡亲谁不知道?他写了一份证明材料,让大家签字盖上螺印,还让村组盖上了公章。
他以班长的名义为金诚写了一份申诉信,附上群众证明材料,复印了二十来份,分别送达县四套班子有关领导和政法委、公检法司等有关部门,以及专案组相关人员。
金城的案件,县里本来是作为严打典型案件进行公开宣判的,由于老范的执着,宣判被搁置下来。
过了两个月,纺织学校保卫科报告,有一个刚回校的学生酷似所描述的犯罪分子。
经审讯得知,该生因母亲生病请假回乡一周,于星期日大早提着帆布旅行包准备去长途车站乘车。走出学校大门进入教育路后,他见眼前有位少妇美丽动人,顿时产生歹念……
回到老家后,他惶惶不可终日,又不敢去学校,便以母亲病危为由向学校去电话请了长假。后来,他打听到,已抓了个替罪羊,这才敢回学校的。在审问中,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金城出狱后,抱住老范大哭了一场,其身、心的疼痛难以言说……
从此,他立志要当一名法律工作者,一生为避免冤案和捍卫公平正义奋斗。全国律师资格开考,他就获得了司法部颁发的律师资格证书。后来,他一直在律师事务所当律师。司法局为了发挥他的更大作用,硬做工作他才同意当了公证处主任。
应声为金诚的不幸而唏嘘,为他追求公平正义的精神而赞叹,他恨不能立即会会这位公证处的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