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心安即乡
作品名称:流年 作者:沈流年 发布时间:2023-04-20 11:25:55 字数:9840
时至岁尾,暮冬雪霁。窗外,细雨骤至,丝丝缕缕扣人心弦。寒雨敲窗,几缕闲愁涌上眉头,心情也若天气一般阴沉。学校开始放假,所有人都在收拾东西,准备回家过年。母亲打电话催促了几次,听着她在电话里略显苍凉的语调,我的一颗心不由揪紧了,别人家都是人丁兴旺围炉夜话谈笑风生,她寒灯孤影苦熬岁月,能够依靠的只有我了。迅速在手机上抢购火车票,平时速度飞快的手机频频卡住,网页慢吞吞地弹开,还没抢到票,系统又瘫痪了。
“我送你回去。”陆以墨看见快被我戳穿的手机,“现成的司机不晓得使唤。”
“300公里远唉,大哥。我还是坐火车吧。”大学四年,我早已经习惯拖着行李去挤火车了。
“又不是没去过?”他㳀笑,“第一次去南溪真不是顺路。”
“哦?”我后知后觉,“你那时就是老鼠别手枪—没安好心。”
“什么叫没安好心,”他笑,“见色起义。”
“哈哈,”我捶他,“陆以墨,你乱用成语。”
“不能多陪我两天?”他正色道,“年儿,我舍不得离开你。”
“妈妈一个人。”我黯然,“再不回去,她会很难过。”
“那我送你回去。”他吻了吻我的额头,“听话。”
我默默看着他给我收拾行李,需要带回去的东西很多,衣服、鞋子、围巾、书籍、化妆口、洗漱用品包括各种零食,零零散散,七七八八,一大堆的东西。如果是我,肯定不可能将这些东西塞进小小的行李箱里。陆以墨在我的注视下,分门别类将所有东西塞进去,箱子里居然还有空余。
“没想到吧?”他坐在地上休息,“晚晚每次出门都是我给她整理行李箱。”
“陆以墨,你肯定学过收纳。”我有点不服气。
“需要学?”他笑,“只有你这种小笨蛋才会去学。”
“谁是小笨蛋?”我扑过去打他。
他捉住我的手,“年儿,有我在,你不需要学会太多。”
“那不显得我很智障。”我白了他一眼。
“你以为在我面前,你有多聪明。”他弹了一下我的额头。
“苍天啊大地啊,”我在心里哀叹,“为什么给了陆以墨美貌还要赐矛他智慧?”
他一手拎起我,一手拎起箱子,“走吧,别在心里哀叹了,我又不嫌你长得笨。”
晕死。我又一次被打击了,只得屁颠屁颠地跟在他后面,像跟在大人身边的小笨孩。
“你以前都是坐火车回去?”他边开车边侧头看我。
“没通高铁时都是坐绿皮火车,春运时特别拥挤。同行的男同学力气比较大,先行挤上火车,我们把行李递上去,再从窗口爬进车厢。下雪时,车厢冻住了,滑溜溜的站不住脚,根本爬不上去,后面的人等得不耐烦,使劲推我屁股,嗞溜一下,终于进去了。”现在回想起来却觉得有趣,至少是一次体验。
“这么艰辛?”陆以墨握住我的手,“早认识我就不用这么辛苦了。”
“放在旧社会,你是少爷,我就是丫环。”我瞪了他一眼,“不是谁都有机会生在豪门。”
对于我挤绿皮火车的经历,他这种含着金钥匙出生的人怎能感同身受?当时的交通工具除了绿皮火车还可以选择长途客车,只是车费要比火车票多出两到三倍,母亲为给我挣学费,雪凝寒天都在鞭炮厂打工,辛苦劳作一天的工资只有80元,除去她和小满的日常开销,能够给予我的实在是少之又少。我只能怎么节省怎么来,只要能挤上火车,运气好找到座位睡一觉就到学校了,再不济挂在某个角落听着南来北往的人说着各种方言,时不时让让推着车子销售东西的商贩,看看拖家带口侧躺在座位下的农民工,闻着方便面的塑料香味,天一亮也能到学校。
“年儿,”他用手揉我的头发,“以后哥哥不会让你受苦。”
“嗯。”我靠在他的肩膀上,感受着他强有力的心跳,心绪像涨满风的帆,顺便一吹,便能开出花来。
照例,我只让陆以墨把我送到南溪镇上,自己一个人坐车回去。
“真的不让我和你一起回家?”他一幅很受伤的表情。
“给我妈一点时间。”我把行李拖下车,“来日方长。”
他没再说话,帮着我把行李放到出租车上,我们在南溪街上告别。
回到家时,已经是傍晚了。母亲知道我回来,特地做了几个菜,火炉里的火烧得旺旺的,屋子里很温暖。南方就这点好,虽然不实行集中供暖,家里没暖气,但家家户户都有火炉子。到了冬天,炉火生起来,整间屋子都很暖和,就算长期坐在屋子里也不会感觉皮肤干燥。以前,我们都在家时,母亲特别喜欢煮火锅,而且是味道很浓郁的豆豉火锅。她将洗净的三线肉煎出油脂,放入豆豉颗糟辣椒干辣椒炒香,香喷喷的豆豉火锅制作完成,辅以碗豆尖小菠菜农家豆腐,此等美味绝对轻松吃上三碗米饭。后来,家里的人越来越少,母亲再没兴致煮火锅了。偶尔,在我的再三要求下,煮出来的火锅也没原来的美味。
“饿了吧?”她接过我手里的行李。
“还行。路上吃过东西。”我不敢提陆以墨送我回来的事。
“小陈没和你一起回来?”母亲说的是陈洛尘。
“他要过年才放假。”我坐到火炉边,炉子上摆放着蒜苗烧腊肉,农家香肠和水煮白菜。
“妈,咱们家熏腊肉香肠了?”我忍不住问道,自父亲离开后,我们家都没杀过年猪。
“隔壁王大娘家杀年猪,我去买了几块肉熏制了一点。过年总得有个过年的样子。”她坐到火炉边,“吃饭吧。”
“嗯,你也吃。”我端起碗,车上只顾和陆以墨聊天,竟没觉得饿。此时,美食当前,口水都馋出来了。
“小满有消息了吗?”母亲突然问。
“嗯?”我夹菜的手抖了一下,竟不知如何回答。
几个月过去了,我确实没有小满的任何消息。
“快过年了,她到哪里去了,过得好不好呢?”母亲的脸在灯光下笼罩着一层冰霜,恁是面前的火炉也融化不了。
“妈,你还有我。”我拍了一下她,她的肩膀仍是很削瘦,像一片叶子。
“别提不开心的事了。好好吃饭。”她夹了一块肉放到我碗里,“年儿,你和小陈怎么样?”
“妈....”我在心里喟叹一声,“你这话题转得有点突然了。”
“以前,妈怕你年轻识人不准,经过观察,妈觉得小陈人不错,单位也好,和你又是校友,知根知底值得托付。年儿,你不要再挑了,担心挑翻了山,成为老姑娘,嫁不出去。”母亲又说道。
“妈,我才22岁,嫁不出去正好陪你啊。”我说的是实话,我不能把母亲丢下让她孤零零一个人。
“傻孩子,妈妈习惯了。”她又将一块肉夹到我碗里。
我顿时沉默了。一句习惯了,浓缩了母亲半辈子的心酸。是的,父亲离开的这些年,她习惯了一个人,有时单身汉晚上来敲她的房门,她躲在黑暗里大气都不敢出,直到外面的脚步声远去,她才敢去搬动桌子加固房门。她曾经一个人背着生病的我抱着熟睡的小满走在凌晨的南溪街头,一家诊所一家诊所找医生,最后累瘫在墙角。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时间就这样在等待中度过了。父亲始终没有回来,他嘴里的“很快”从母亲期盼的一两月变成了一两年再到10几年。多少次,她从睡梦中醒来都希望能看到他坐在床边。睁开眼睛,一切都是幻梦,除了孩子们均匀的呼吸声,屋内空空如也。
吃过饭我照例陪着母亲追剧,家里的电视是我们都不在家时,陪伴母亲排解孤独和寂寞的物品。炉子上摆放着瓜子、花生等小吃,还有一壶苦丁茶。苦丁茶名为茶,实为药,具有"药"的特点,对于有胃寒疾病的人而言,与红栆、枸杞、冰糖等热补药材一并冲泡,效果更优。母亲长年饮酒胃不好,从别处讨来的偏方,再加上本地苦丁茶是老树茶,当地农民都喜欢在房前屋后栽种上几棵,满足一家人日常饮茶所需。作为农村长大的孩子,我也挺喜欢喝这种茶,虽然看似粗枝大叶,却是先苦后甜,像三毛说的,第一道苦若生命,第二道甜似爱情。
母亲罕见地没有饮酒。一般这种情况下,她会温壶老酒在炉子上,酒香随着温度上升在房间里漫延,母亲就着花生米㳀斟几杯,喝至兴起,她也会和我聊一些关于父亲的往事。她第一次见到父亲是在南溪镇上的缝纫店。她在店里当学徒,年轻的父亲穿着白衬衫牛仔裤斜靠在摩托车上,特别像后来我看的电影《天若有情》里的刘德华。就是这一眼,像歌里唱的,只是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没能忘记你的容颜。
叮铃一声,手机响起来,我急忙拿过来,不能让母亲看见陆以墨给我发的信息。
只见QQ里,陆以墨给我发了一张图片,上面是酒店房间,仔细看居然还有南溪的标志。
“你没走?”惊异之下,我发过去一个问号。我一直以为他把我送上车后,自己开车回古城了。
“某人不带我回家,我只得住旅馆。”他貌似很委屈。
“陆以墨,我....”我真不知如何表达此时的心情,他居然没走。
“你以前答应带我逛南溪的。明天早上八点我来接你。”他发信息过来。
“不。”我马上回答,“你就在旅馆等我。”
“好。”他不再纠结。
我放下电话,不敢当着母亲的面一直发信息,她会察觉的。本来很平静的心被陆以墨搅动,无论如何都平静不下来,电视也看不进去了,只得在火炉边枯坐着,有一搭没一搭地陪母亲聊天。
“你去休息吧,坐了一天车怪累的。”母亲似是看出了我的不安,“我再坐一会,不用管我。”
母亲一直睡得挺晚,她经常利用晚上的时间忙碌家务,要么浆洗我们换下来的脏衣服,要么缝补我和小满破旧的衣裤,要么打扫卫生整理家务。经常是,我们醒来还看到母亲坐在灯下,迷迷糊糊催促一声,妈妈,睡得了。她答应一声继续忙活。第二天,等我们起床时,她已经出门干活去了。
母亲不用睡觉的吗?我一直疑惑。后来才知道,没有人帮衬的母亲确实是把别人睡觉的时间都用来干活了。
我嘱咐母亲早点休息,然后把行李提回房间。母亲已经提前把电热毯铺上了,钻进暖融融的被窝里,整个身心都是温暖的。
我给陆以墨打电话,响一声,挂了。
“饭吃完了?”他回拔过来。
“嗯。你呢,吃的啥?”顾及到他一个人住在宾馆,我的语气温柔至极。
“南溪米皮。”他回答,“一个人在街上闲逛,看到一间不起眼的小店,很多人在那里排队,一时好奇便也跟着排队,品尝到了著名的南溪米皮。”
“黄家米皮?”我问,南溪镇上的米皮店很多,最正宗的当数黄家,他家的米皮纯手工制作,现做现蒸现卖,味道自然比其他家好吃。
“不知是不是,面皮很薄,入口即化,软糯可口。”陆以墨在电话里描述。
“肯定是了。”像他那么挑剔的人,能够被他赞不绝口的面皮绝对是黄家的。
“年儿,你忍心把我一个人扔在宾馆?”某人话题一转。
“我也想过来陪你,但现实不允许。”我不可能像小时候为了看某部电视剧,趁着母亲不注意偷偷溜去邻居家,看完电视再偷偷溜回来。运气不好被母亲逮住是要挨揍的。我现在倒不怕母亲揍我,只是不想让她担心。
“明天,我给妈妈说去同学家。”我哄着陆以墨。
“那你现在总得有所表示。不然,漫漫长夜我怎么过。”他在电话里耍赖。
“我不会唱歌。要不,我给你讲讲南溪的历史。”乡下信号不好,我只得偏躺到床上,门也不敢关,一旦关上信号即中断。
“好。”他躺到床上,侧耳细听。
“南溪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商周时期,当时为鳖县所在地。唐朝时称柴溪,是邪施县的县城,光绪年间成为黔北重镇。南溪不仅是川盐入黔的重要道口,又以盛产美酒闻名。据《献酒经》记载,早在新石器时代,南溪的古彝民就开始酿酒。到了近代,酿酒技术日趋成熟,酿出的南溪酒很是有名。诗人洪亮吉曾在《南溪行馆》描述南溪镇的酒文化。一巷黄鹂语,多于鸡犬声。酒边人去住,花里径纵横。戍光上楼见,山泉傍榻生。居人勤最力,月黑未归耕。我以前经常和仙儿去逛南溪。从我家去南溪要经过一个龙洞,里面居住着龙王。我和仙儿走得又累又渴,大着胆子去洞口接水喝,听见里面扑哧扑哧的声音,像是大型动物在走动,吓得我们顾不上喝水,鞋子都跑丢了。”
“呵呵。”陆以墨在那头笑,“这个你们也相信?”
“那时我们还是小孩子嘛。”我继续说,“还有比这更神奇的,公路边有一座无主坟正对着鞭炮厂。听大人们说,这座坟墓会转动,如果它的头转到鞭炮厂,鞭炮厂就会发生安全事故。”
“聊斋。”陆以墨笑得喘不过气来,“小年,你居然会编聊斋。”
“不是我编的。”我赶忙更正,“不信,明天我带你去看。”
“好,继续编。”他忍住笑,“一会有人说多了鬼故事,怕是不敢关灯睡觉。”
我确实胆子小,因为有陆以墨在,即使他在电话那一端,我仍然觉得有依靠和安全感,听着他细细密密的呼吸声通过手机传过来,仿佛他就躺在身边,听着我给他讲南溪的奇闻轶事。偶尔,他会插一两句话,更多时候他都在听我说。万赖俱寂,唯有沙沙的电流声在房间里流动,我就在与他的对话中渐渐沉入梦乡。
醒来时,天已大亮,手机仍在通话中。我“喂”了一声,无应答。许是昨晚聊久了,他还睡着,我把电话挂了,起床开始洗漱。
母亲早已起来,她就是这样,永远睡得比狗晚,起得比鸡早。
看到我这么早起来,她很是意外。一般情况下,特别是在这么寒冷的时节,我不睡到大中午是不会起床的。
“我要去一个同学家。”我对母亲撒谎。
“难怪起这么早?男同学?”她满眼里都是审视。
“女同学。”我胡诌,“她昨天回来的,邀请我今天去她家玩。”
“哦?”母亲半信半疑。
我不敢看她,赶紧披上外套跑出门。
“早点回来,”母亲追出门,“年关了,外面不安全。”
“嗯。”我点头,脚步没停。
等我赶到南溪宾馆时,陆以墨睡眼惺忪起来给我开门,敢情昨晚真的聊得太晚了。
“再陪我睡会。”他又躺回被窝里。
“大懒猪。”我一把掀开被子,并把被子抱到沙发上,这是小时候母亲对我的招数,只要她把被子抱走,我想睡懒觉都不成。
“霸道。”陆以墨穿着贴身内衣内裤,曲线玲珑的身材完美展现在面前,我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他伸了下懒腰,三两下穿好衣服到卫生间洗漱。我则坐到床边翻看房间里的提示牌。不一会,他从卫生间出来,穿着黑色羽绒服的陆以墨休闲随意了许多,原本硬朗的五官更显柔和。我站起来扑到他怀里,仰起脖子看他,怎么看都看不够。
“走了。”他伸手刮了一下我的鼻子,“带我去吃南溪美食。”
在他的提醒下,我已觉饥肠膔膔,上次答应带他去吃正宗的南溪羊肉粉。
“南溪早餐有羊肉粉、三鲜粉,鸡丁粉和糯米饭,陆总,选一样?”我勾着他的肩,故作挑逗。
“三鲜粉吧,早上吃清淡点。”某人对我的挑逗视而不见,长腿一伸迈出门。
我跟着他走到街上,时已寒冬,街道上行人很少,这倒减少了碰见熟人的机率。我将手放心地插进陆以墨的臂弯里。三鲜粉店门前排起了长长的队伍,小镇人对吃特别讲究,叶氏三鲜粉采用大骨熬制高汤,辅以肉片、猪肝、木耳、洞菌等菜肴,讲究汤鲜菜嫩肉细肝香。
陆以墨让我找座位坐下,他去排队。人们看到他走过来纷纷侧目。小镇不大,有颜有型的年青人不多,陆以墨站在人群中简直就是鹤立鸡群。不管老的少的,男的女的都盯着他看。他熟视无睹,泰然自如。我看着人群里的陆以墨,别人穿着羽绒服会显得雍肿,特别是背挺不直,像背了一个大包在背上。陆以墨接近1米9的身高,在人群中挺直的像一棵青松。
大雪压青松,青松挺且直。我的脑海里浮现出这句诗,陆以墨已经端着两碗粉走到我面前。
“快吃吧,哈浰子都流到下巴了。”他把碗递给我。
“秀色可餐原来是这么来的。”我对着他露出花痴样的傻笑。
他不理会,兀自取出筷子把粉丝搅拌均匀,开始吃起来。
“嗯,不错。”他抬起头,“真鲜。”
“当然,人家一天要卖几百碗。”我喝了一口汤,陆以墨吃东西非常挑剔,能够得到他的赞美可不容易。
等我吃完,他已经将车子开过来,在众人的艳羡声中,我低着头不好意思地走到陆以墨车前,他将门打开,我赶紧钻了进去。小镇人啥都好,就是比较长舌,我不敢保证这几分钟里,别人嘴里的我会是什么样子。肯定不是好印象,一个年青女孩勾搭上了一个有钱的金主,这是我回家后听得最多的话。
“小年,去哪?”陆以墨拉住我的手,“这么冰。”
“我属蛇。”我把比蛇还冰的手放到陆以墨掌心里。他的滚烫,我的冰凉,就像一块冰放到了沸水里。
“先去我就读的学校。”我说,“陆以墨,我带你去看看我成长的地方。”
“好啊。”他揉了一下我的头发。
天下大乱,发型不能乱。可惜我今天早上起来特意洗的头发,被他揉乱得像个鸡窝,还甘之如饴享受着他的“咸猪蹄”。
镇龙小学在一座小山堡上,四周是茂密的柏树林。一丘古柏,三面环田,有柏树200余棵,年皆200岁以上,棵棵扎根于青石洞和石缝中,颇有盆栽巨树之感。然株株苍劲参天,浓阴匝地,让人倍感生命之神奇,更生坚韧不拔之志。红瓦灰墙,松柏苍翠,校舍掩映在树荫中。外人不注意看,很难发现林荫里还隐藏着一所百年老校。据传,以前此山无名,山上建有一庙名金龙寺,山脚洞中盘踞着巨龙,常外出惊人,周围居民不得安宁。某年,乾隆微服私巡至此。忽然乌云密布,忙到山上寺庙避雨,偶见游龙惊人。问明情况,便将此山取名镇龙山。后来,金龙寺改建成了学校。
“镇龙小学?”陆以墨抬起头望着校门上的牌匾,“南溪的龙果然多。”
“可不是嘛。有次镇里举行运动会,我所在的镇龙小学倒数第二名,白龙小学倒数第一名。”我给他细说南溪与龙相关的学校趣事。
“果然镇住一条白龙。”陆以墨笑。
“对,南溪是喀斯特地形地貌,地下溶洞很多,所以龙也挺多。”我不否认。
镇龙小学校舍下面就有好几个溶洞。有些洞里是干的,有些洞里有水。课余时间,学生们会沿着缝隙钻进洞去看看里面有没有龙王或是有没有住着神仙。有些洞很㳀,洞口很宽敞,光线可以照射到洞底,沿着洞口往里走10多米就见到洞底了,里面除了一些奇形怪状的石钟乳,其他什么都没有。有些洞则很深,往里走不一会就黑漆漆的,什么也看不见,胆大的学生点着火把去往深处探险。农忙时节,附近的村民会将塑料水管伸到洞里去抽水灌溉,突突突的机器轰鸣声取代了嘀嘀嘀的水流声。学校的生活用水也是从洞穴里抽取的,每周一次的劳动课,学校会让每个班级排队去洞里取水冲洗教室。
我带着陆以墨沿着校门走进去,学校还是原来的学校,一幢两层楼的红砖房,低年级在一楼,高年级在二楼,校舍前面是两块大操场,第一块是水泥地面,学校举行各种活动所用,第二块是黄泥地南,学生开展各种课间活动所用。下了课,大家像一群兔子窜到操场上,三五成群,玩游戏的玩游戏,丢沙包的丢沙包,捡石子的捡石子,跑皮筋的跑皮筋。如今,整个校园里都很安静,许是放假的缘故。只有几个孩子在操场上打球,陆以墨跑过去和他们一起玩。我坐在石阶上观望。孩子们见队伍里闯入陌生人也不惊奇,主动将球传给陆以墨。陆以墨运球带球投球,一个转身,长腿一伸,跳起来将球投进了篮框内。我没想到,他篮球打得这么好,不由鼓起掌来。
“这位姐姐在这里读过书,和你们是校友。”陆以墨对孩子们说,“咱们让她也来打球,可好?”
“好,好。”孩子们连声答应。
说实话,体育真不是我的强项,特别是运动量大的体育运动。我本不想参加,无奈陆以墨过来拉我。我总不能当着孩子的面,和陆以墨拉拉扯扯吧。只得站起来加入队伍,陆以墨教我如何传球运球以及投球。然后把球递给我,投个试试?
我看着一米多高的篮板,运了运气,跳起来投篮。许是力气小了,篮球轻飘飘弹到蓝板中央,又轻飘飘地落到一边。
“姐姐,再来。”一个小孩把球扔给我。
“好吧。”我只得将球抱起来,正欲做出投篮的动作。
“看我的。”陆以墨跑过来抱起我,在我没反应过来之际,跳起来将球稳稳地投进了篮框里。
“哥哥好厉害。”孩子们欢呼起来。
我的脸无端地烫起来,赶紧让陆以墨放我下来。几个孩子围过来让陆以墨教他们打球。
陆以墨看了看我,“你们先玩,我陪姐姐在校园里转转。”
我和他走到教学楼,教室还是原来的教室,若说变化则是桌椅板凳都是全新的,且是单人单桌,不像以前,教室里只有课桌没有板凳。板凳需要学生们自行准备,我将母亲陪嫁的长条凳带到学校坐了一天便在她的威逼下带回家,重新换了一根坏了一只脚的独凳到教室。结果坐了一节课凳子就散架了,没有凳子坐的我只得和同样没有凳子的男生站着听课。男女授受不亲,看到我和男生坐同桌,其他同学跟着起哄,男生挨倒女生,不讲卫生,今天赶场,明天结婚。
“你是?”一个苍老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回过神来,曾经的语文老师毛佑明站在面前。
10多年不见,她竟苍老得如此厉害,原来光洁的额头上沟壑丛生,鼻梁上架了一幅厚厚的眼镜,她几乎凑到我跟前,也没认出我来。
“毛老师,好久不见了,我是沈小年。”我站到她面前,“你还记得我吗?”
“沈小年?”她愣了一下,似是努力从记忆深处去探索这个人。
“哦,你的作文写得很好。”她终于想起来了。
“都是毛老师教得好。”那时,毛老师经常将我写的作文当成范文在课堂上诵读。
“你都这么大了?”她扶着鼻梁上的眼镜,“这是男朋友吧?多俊的小伙子。”
我不好意思地笑了,“毛老师,他是陆以墨。”
“姓陆啊?好,”毛老师握着我俩的手,“你那么优秀,就得找个这么俊的男朋友。”
“毛老师,是你把小年培养得这么优秀。我们都要感谢你。”陆以墨在毛老师的夸奖下,说出来的话仿佛也带了蜜。
“瞧瞧,多会说话。”毛老师拉着我俩去她家里坐坐。
她还居住在教学楼旁的教师宿舍里。教师宿舍是一排一层楼的平房,原本是木质老楼。以前课间时分,我们经常会跑到木楼上去玩耍。年久失修的房屋到处都是楼穿壁漏的,人踩在上面吱吱作响,动静大了,感觉整幢楼都在摇晃。学校出于安全考虑,将木楼拆除修了一排平房供教师居住。我没想到毛老师还住在这里。
“女儿结婚了,老伴前两年生病走了,留下我这个孤老婆子,还能去哪?不如就住在这里,每天听听孩子们读书的声音,日子还没这么烦躁。”毛老师将我心中的疑惑说了出来。
我和陆以墨坐在沙发上,陪着她唠家常,仿佛时光又回到10多年前。那时,我还是那个唱着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的明媚少年,而毛老师还是那个手握粉笔心有沟壑的得意先生。
从毛老师家走出来接近中午,操场上打球的孩子不知去向。校园里恢复宁静,甚至有一点冷清。风拂过来,带着冬日的凛冽,虽然天上还依稀可见太阳的影子,但冬天的太阳是冷太阳,照在人身上一点温度都没有。
“饿了吧,带你去觅食。想吃什么?本姑娘请你。”我将手搭在陆以墨背上,豪气地说。其实和他站在一起,我还不到他肩膀。
“那我可不客气,南溪有什么美食统统来一份。”他说着往前迈。
说归说,我知道陆以墨的口味,他偏清淡,不像我喜欢吃重口味的东西。比如,豆豉火锅闻起来臭吃起香,但像陆以墨这么爱干净的人绝不能容忍豆豉在身上留下气味。而南溪的美食说到底还是偏重口味,不论是豆豉火锅还是黄焖排骨以及酸汤鱼,我将所有南溪的美食都在大脑里过滤了一遍,均不符合陆以墨的口味,又一一进行了否认。
“挑食的人啊真难将就。”我在心里叹了口气。
“要不,咱们去吃南溪凉粉?”他帮我扣上安全带,“两个人吃其他东西也浪费。上次你给我说的南溪凉粉,咱们去尝尝?”
“大冷的天?”我吸了吸鼻子,“陆总,谁会在寒冬腊月去吃凉粉?”
“我昨天在街上看到很多人在南溪记忆排队。”他侧过头,“现在的饮食没有季节之分。”
“好吧,我乐意奉陪。”我给他一个笑脸。
回到南溪街上正好是饭点,餐馆里飘来阵阵饭菜的香味,让人忍不住流口水。我其实是肉食动物,无肉不欢,本想着不吃排骨也要吃黄焖鸡。现在只能拼命忍住翻涌上来的馋意和某人去吃寡淡的凉粉。南溪记忆门前排起了长长的队伍,这大大出乎我的意料。作为南溪人,一直认为凉粉是夏天才有的食物,我从没有在冬天吃过。看来,我一个南溪人居然一点也不了解南溪。照例,我去找座位,陆以墨去排队。队伍里有几个小姑娘看到他,队也不排了,径自走到他身后。对于他受到的优待和照顾,我已经见怪不怪。毕竟,这个世界还是看脸的。
在他排队的当儿,我去隔壁店打包了番茄排骨和清鱵鲈鱼,排骨是我爱吃的,鲈鱼是陆以墨爱吃的。凉粉毕竟是素的不抵饿,我不能让陆以墨到南溪饿着肚子和我重走当年路。
很快,他将两碗凉粉端过来。雪白的凉粉切成小指拇左右的细条,浇上鲜红的辣椒油,金黄的甜酱,一小勺蒜水,再洒上几颗葱葱,一碗香气扑鼻的凉粉就摆上了桌面。小镇人素有吃凉粉的习惯,凉粉制作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唐朝,传承到近代,几乎家家都会凉粉制作的技艺。我还在很小的时候,五六月青黄不接时,父亲就会挑着凉粉走村串户去兑换碗豆胡豆玉米等粮食。兑换回来的玉米作为一家人的主粮,而碗豆胡豆则成了制作凉粉的原始材料。特别是碗豆制作出来的凉粉比胡豆制作的口感更甚。
“你去哪里弄的这些食物?”陆以墨盯着面前的排骨和鲈鱼。
“我又不是兔子只吃素。”我把米饭放在他面前,“凉粉只是一道下饭菜,不是主食。”
“那他们怎么只吃凉粉?”陆以墨望着周边的人。
“他们在减肥。”我将排骨放进嘴里,多久没吃了,酸爽开胃。
他将碗里的凉粉均匀搅拌,姿式优雅得像绅士,只差没用刀叉。然后,开始细细地品尝。
我承认,南溪凉粉绝对是黔城最著名的小吃,而南溪记忆的凉粉又是南溪凉粉之最。陆以墨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这确实是美食,他优雅的吃相吸引了路人驻足观看,更有甚者掏出手机对着他拍照。他旁若无人继续细嚼慢咽,仿佛吃的不是南溪凉粉而是琼浆玉液。
结果,自己打包的食物闭着眼睛也得吃完。陆以墨把碗里的凉粉吃得渣都不剩,面前的鲈鱼只夹了一小块,不知是嫌腥味太重还是别的,再不曾动筷子。我不想浪费,把排骨吃完了顺带着把他面前的鲈鱼也吃了。
“这么能吃,瘦得像猴子。”他笑着看我,“东西都吃到哪里了。”
“干精精瘦壳壳,一顿吃饭几钢钵。”我念了一句顺口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