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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十一刀(1)

作品名称:临刑前的告白      作者:海上老牛      发布时间:2022-06-03 09:14:55      字数:7007

  1、烧死人
  
  某年某月某日的一个午:1:30,公检法、街道居委会等20多号人,全部出动来到了西宝兴路。
  干啥?对——参加追悼会。
  执行——烧死人。
  这又是从何说起呢?
  西宝兴路?是的。这在沪语中,是个不吉利和倒霉的地方。为啥呢?西宝兴路,是市区北面里的一个火葬场。市区南边的叫“龙华”。一南一北成对角。因为市区里就这么两个,可想而知了能不忙么?再加上那时的西宝兴路尚未改造过,地下和空中,都是没有的。地面、地上,还能撑得住么?车辆、人流遍地都是呀,人山人海、车山车海——“岌岌可危”啊!当然,大门口也没改造过。没有这么大、这么宽敞,周边的花圈店和寿衣店等等没有几家。哪像现在整条街的两旁,一家挨一家,几乎没有一家不是的。那花圈、那寿衣,还有那服务——一条龙。只要你给钱,谈个价,一个电话就能搞定。有时你根本用不着打只电话,他们就已早早地在你家门口等着了,定会给你“搞定”的!“搞定”啥啊?还不是钱么!其实,医院里他们都有——线人的。
  现如今这个殡葬事业——那可是“方兴未艾”、如火如荼的呀!发财都发到死人身上了?
  现如今有几种人的钱,那是最好赚的了:小孩,女人,老人和死人。信不?这是后话,也就按下不表了。
  这天上午,开完庭,还押好被告,我刚刚回到单位。
  “来来来,你回来得正好!下午去执行一项‘特殊’的任务啊。一定要保质保量地完成!绝不允许出现一点儿纰漏和差错啊,知道么!”老班长老王一脸严肃地同我讲。
  我已知恐怕这个问题是相当严重了!为啥呢?其一、老王是把我招进来的。其二、老王当过兵,我也是。其三、开车、值庭、送达等等我样样在行。其四、一般的事端,我都能单独地去处理掉。其五、这次,主要是开车。
  其实老王找我,是还有另外一个原因的。这个暂且不表,届时您一定会看明白的了。
  吃完饭,我照例在练字。
  我没有午休的习惯。不是看报,就是练字,要么就是写稿子。这是我多年来养成的良好的优良工作作风和习惯的了。
  午休?无休啊!午休,多好呢?
  我在全院、全办公室和全班,那是出了名的。那时全院的新闻稿,几乎都是他写的。在下还有一个小小的心愿:法制新闻?新闻法制呢!大作家?大坐家啊!当然没有像现在这么有理性,有深度和有思想了……
  我们的不能,到底是不能在何处呢?
  我们的无知,到底无知在何处呢?
  我们的可悲,到底可悲在何处呢?
  我们的可笑,到底可笑在何处呢?!
  这个才是我最最可悲、最最可笑、最最无知和最最不能的了……
  13:20许,我早早地来到楼下,发动好“金杯”牌面包警车。
  这是我们最好的一辆警车了!放到今天那都再找不到了。为何?早就推出历史舞台的了。车身喷成了蓝白道,和现在的差不多;车内分成了两个区域:前面几个座位我们坐;当中有一道铁门,可以锁上;后面一排那是留给被告人坐的。
  要是人多的话,那被告人也就只好委曲一下了蹲着、系着或坐在地上了。
  13:30许,大法官小陈和书记员小李来了。
  “小王来了么?”
  “哪个小王?”我忙问。
  “就是起诉科的小王呀!”
  “起诉科?”
  “小李,打只电话给他!叫他快点下来——”小陈命令道。
  “不用打了,我到了!”老王拉开了车门。
  起诉科的老王么?是的。对他我还是相当敬佩的。
  
  对于检察官老王(其实不老,但他比我要老么),我是比较感激的。为啥呢?
  我们整天在一起开庭: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最最主要的我们还是在一个大楼办公;在一个食堂里吃饭:吃的是一碗饭、一碗菜,喝的是一碗汤呢!
  您说,这还能分得清么?不过,也有好处的。开庭很方便的,书记员忘之发开庭通知的话,打个电话即可就到;还有,分析、讨论和协商前案子来,特方便的了。
  老王人不高,也就1.65米吧;较瘦,眼睛也不大,一笑的话那就找不到眼睛了。不过他是不大笑的。最大的特点:每次、随时随地,当你看到他的时候,他总是在思考、若有所思,好像有思考不完的事情了……
  人非常的随和,有问必答。就是在庭上支持公诉,也是非常稳健的。从不多说一句废话。不仅对我们是这样的,就是对律师,对被告人和家属等旁听的人员,都是一视同仁的。
  当时他在公诉科是出名的检察官。法理、法条、反应、接口等等,都是比较全面的。给人的感觉是非常的沉稳、稳健、老练和精干等等。
  开完庭之后,我常常拉着他不放。为啥?要同他一起讨论讨论、探讨探讨、商榷商榷,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观点和看法等等。
  他呢也总是相当耐心地帮我讲解、解答、对比、推理等等,一定要叫我心服口服才好。这时他才离去,不论多晚。
  这就是对我的写作和创作,那是受益匪浅的。至今……勿忘呢!后来听说,退休之后,他也去做律师了。不过,我从未见过的了。有一点那是绝对肯定的——他绝对不会徇私枉法的也!
  据说他当得还不错呢,年薪都在30多万元以上的。可以肯定:他应该是合格和称职的。他也不会给检察官们丢脸的!不错不错。衷心地祝福他!
  20多年之前,有一天早上骑车上班去,我在广中、水电路口吃红灯时,一转身,咦——这不是检察院的老王么?
  于是打个招呼,还没说几句绿灯了。他骑着车,一直朝南面的水电路走了,我则大转弯、朝东来到了广中路上。从此我们就这样——分道扬镳的啦……从此我俩也就再也没有谋过面了。
  就是今天,我来到了检察院工作,也从未见过他。那么他没来过?他肯定来过的。为何?离退休的干警,每月一次回家省亲的呀……只可惜,我不在。工作去了。
  老王的身边,是个小朱么?
  这小朱原来是个律师?也当过兵的?还是公安的?反正谁也讲不清楚。他到底干过什么?现在是什么?还有他是怎么到检察院来的呢?谁也不知道……现如今他也不在了。去向何方?谁也不知道了。
  30多年前,我还和小朱一道出过差呢。也是小陈的案子,是到我的老家——调查取证的啦。这话说起来也就太长了,也就按下不表了。否则,三天三夜也讲不完的呢。
  
  “好了,还有人么?”小陈问。
  “没人了。派出所,他们自己去的!”老王回答。
  “好吧,走吧!”
  我点火、发动、开了出去……
  好在我们单位离西宝兴路不远,也就一袋烟的工夫吧到了。
  管理停车的老大爷,右手套着红袖章,颇似售票员、胸口还吊着一只白色帆布的小包,非常地热情。主动地帮我指挥着倒车,挥舞着双手、嘴里不停地喊着“倒——倒——倒啊!好啦——”随后,紧拍几下车门。
  “好!好!好了——”
  我听从他老人家的指挥,稳稳当当地停在了两排房子之间的空地上。其实是两树之间的空地上。
  他老人家手一挥:“去吧!”那意思连停车费都免了。我是深深地谢之!于是立马抽出一支“箭牌”烟给他——
  来到中厅,门口人很多,也分不清谁是谁。只见一位穿警服的同志人前人后,厅内厅外,不停地在穿梭。
  他是干么的呢?!
  他正在给家属们发烟?发“中华牌”……这是我从未见过的!
  不要说那时无,就是现如今也是并不多见的!信不?不信。那好那咱们就“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吧——“让事实说话”。
  
  老王,立在门外。
  小李一声不响,紧跟在小陈后面。
  小朱进去了。
  这种事情他是最起劲的了!为啥?这个打着灯笼也找不着的“天机”啊!真可谓千载难逢呢。
  不久小陈也进去了。和门口的一位中年妇女讲了几句。
  那是居委会主任呢。为这事跑前跑后,不知跑了多少次、磨破了多少嘴皮子……才换来今天的“追悼会”呢!
  
  哀乐,开始了……
  咋的,今天这哀乐,咋有些个“不对味儿”呢?
  凭着职业敏感、感觉和直觉:今天肯定不对呀……要出大事?!
  在殡仪馆开追悼会,能出什么“大事”呢?不对。肯定有事!有好多面孔不像是家属么?!为何?他们个个没有悲伤,惟有——狰狞的呀……
  “家属的面孔……你也能看得出来?真的神了!”
  有一种声音,不停地在空中、在我的耳畔——回响、回荡和回旋的啦……
  最终还好一切顺利。是的。一切顺利——一切顺利的呀!这样我的担心——多余了!这样——最好!这样——完了?完了。完了?哪有这么简单呢!“哪有个完呢……”
  “夺取全国胜利,这仅仅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的——第一步呀!”这一点是非常非常之正确的。但是说这话的人,特别是到了老年之后,我们早就忘得“一干二净”了?这便是:说到,不如去做到!做不到的,也就不要去说大话了。否则败坏了自己的名声?晚节也不保的啦!
  哀乐声还在不停地回响,此起彼伏、此消彼长;一个接着一个、没完没了的啊……
  那么,几时——停止的呢?
  2、地雨路
  
  近八稳路。八稳路上不太平?
  地雨是甘肃省一个美丽的地方,有山有水。我天津的一位老同学在那里呆过。“西北的江南呢!”她是这么说的。
  地雨路是市区的一条小马路,与八稳路相交。是有一条小河的曲曲弯弯地流过,但是还有一些个弯道。有多少呢?谁也数不清的了。
  这里的房子那是很小、很矮、很乱的。住户众多,人员复杂。层层叠叠,有的像搭积木;有的像围屋;有的像阁楼;更有甚者颇似碉堡一般,一层加上一层;一间叠着一间;杂乱无章和密密麻麻的呀……可是从何处上楼的呢?没在这里住过的人,那是肯定在找不着——北的呀……就是进去了,也出不来的了?
  与那地雨相比,那可是不好比的!虽然我和许多人都没有去过,但是从老同学的脸上,还是能看出地雨的“甜水”的:她白白嫩嫩的粉红的,又是叫人爱不——“伸手”的?在她的描述中,那地雨是让人流连忘返的?是的。当时我就决定了:日后若有机会,一定要到地雨去——看看的啦!
  这里有一户人家,是个“犯罪之家”。有七个兄弟,都是“二进宫”的朋友。数老大最“牛”!几进几出呢,恐怕连他自己都忘之了。
  老大出来之后,整天没事可干。那么接下来的事情,就是要“没事找事”做的了。
  不过还好,外面的人他是不找的。找谁呢?对——专找老婆!稍有不顺心之事,他就找老婆算账。要钱不给?打!要来不给,就打?这么跟您说吧,要啥你就非得给他、满足他,不给、不满足——就打!
  另外他还有一个“特长”:一旦“发毛”(发脾气),就要动手打丈母娘。
  老婆被他打得不敢回家,整天“野”在外面……他呢总是要找到她娘家的了。
  “人呢?”
  “勿晓得(不知道)。”小姨子回答他。
  “好吧我让你讲勿晓得!”话音还没落下,一顿拳脚就“飞”了过来……
  “人呢?”
  “不知道。”小舅子回答。
  “好的我叫你也不知道!”没头没脑的袭来。
  小舅子只得“逃”走了。
  小舅子叫小明,是“康派司”厂的一名优秀技术员。平日里只工作,不管其他闲事的,从不多眼、多嘴和多事。但是对他大姐的事情,他也是无能为力啊……看在眼里、痛在心里多了。几次的冲动都被他的理性给压下去了——
  
  这天,老大又来到了她娘家。
  “人呢?”
  “不在呀!”丈母娘回道。
  “不在?我叫你不在!”还没讲完对着丈母娘,就是一顿“老拳”!
  打得丈母娘也只好求饶:“行行好……不要打了,不要打了……我帮你找、我帮你找就是了么……”
  她到哪里去找呢?她也不知道。反正不过她想:女儿总是要回家的吧?那年月又无手机,连寻呼机都无啊!等她回来了再做主张吧。
  这样的日子不知过了多久,丈母娘实在是吃不消了!但是她又不敢告诉女儿和其他人,她知道这严重的后果的呀……
  每次女儿一回来,她老人家总是劝她:“回去吧!你不回去了,杀千刀的他老是要找到这里来的呀……再说了哪有女人不回家的呢?要不你就……”下面的话,她实在是说不出口的呀?!
  “妈你这不是把我往火坑里推么——”
  “不推你,我推谁呀……”
  “不去——我就是不回去!妈你老不知啊,一回去……他就要打我呀……强奸我呀……”
  是的。这一点她的女儿没有说慌。其实她老人家又何尝不知呢?嫁出去的女儿,就是泼出去的水么!主要是她也没辙,无能为力啊……
  “我说,你还是回去吧……啊?”
  “不去!我就是不回去!妈……你老知道么:他一不顺心,就要打我的呀……”
  “知道。这个……我怎么会不知道呢……看看你的伤痕就知道了……唉……都是妈不好呀……”
  “知道?那你还要叫我回去!我要是回去的话,总有一天会被他打死的啊……”
  母亲再也不语了。
  
  是啊。母亲都是为儿女们好的啊!但是这个好,还要看是怎么个好法?怎么个才是真正的好啊!怎么个才是儿女放心、母亲放心和全家放心呢?还有,厂里也放心和社会放心的呢?
  “这样的日子……真的没法过了!”女儿告诉母亲。
  “没法过……也得过呀……”
  “你讲讲看:怎么个过法?”
  母亲……
  “我准备——离婚了!”
  “那……多难听呢?”
  “我一天也不想同他过了!”
  是的。这样的日子是没法过下去的。但是离婚,就可以了么?恐怕没这么简单吧?这个问题恐怕比结婚还要复杂、还要难办的多得多呢。这也是国情;也个就是咱们的“特色”么!
  他同意么?一旦他不同意,那么,这个问题就相当棘手的了……甚至于“终身”都无法解决的了。反之情况又会是怎样的呢?其实,他多数、肯定时不同意的了……为何?他怎么会同意的呢?!
  其实若是双方同意的话,要解决的话那是很简单、很简单的了。其实,离婚仅有四个大问题:大前提是同意的。一、房子。(双方的退路)二、财产。(各自分开)三、监护权。(有孩子的话)四、抚养费。(有孩子的话)除此之外,别无。
  否则有一方不同意的话,那么就很困难、很困难,且很麻烦、很麻烦的呢……如果有一样不能解决的话,那么都是徒劳的!主要是、问题的焦点是房子。双方或一方有退路么?能分得开住么等等。好在这四个问题都不存在。特别是还没有子女的呀!女儿的想法很简单:只要能离婚,什么东西都不要啦!但是问题恐怕就是出在这里?就是因为“什么东西”都不要了?就是因为没有孩子……所以反而办不到啊!为啥呢?
  没过多久老大真的就收到了法院的“起诉状”。
  “好啊……你想同我离婚,再去找人家?门儿都没有!”
  开庭的那天他还是来了。但是见着她就是一顿臭骂……骂得来狗血喷头,什么难听的话都讲出口了……
  她也不示弱,同他对骂。
  法官立马制止了他们,并训诫、教育了他们。但是实效、见效甚微。后来还是叫他先到门外、回避一下。等法官再来叫他时,他早已没了人影……这不是藐视法庭和法官的么?!
  有许多事情,当时是不可能知道、清楚和明了的了。但是若干年之后,在一个不经意之间,在一个无意之中,在一个偶然的事件中,在一个你想都想不到的时候,那么你很可能就会得到了一个答案,一个正确、完整、圆满和满意的答案?一个尘封多年的谜团和谜底,也就这么轻而易举地解开——“破解”了。
  而我正是。十几年之前,我在搞动迁时,遇见了一位我原来法院的老同事。结果您猜怎么着,我们在对话中、在闲聊中——无意间谈及此事。她就是本案的大法官呢!于是,她就将此案、案由原原本本地讲给我听了。“这家人家啊,搞是搞的来不得了的啊……”这正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啊……
  第一次开庭就是这么不欢而散了?是的。
  后来法官改变了方式:下去到街道法庭——开庭。首先法官作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走访居委会,走访邻居,走访单位。还到当地的派出所了接些情况。但是等到开庭时,法官还是失望的。为何?他再也不来了。难道,我们就没有办法了么?!
  不久法警送来了传票。他不收,也不去。
  “不要拿传票来吓唬我哦!吓唬谁呀?你们干脆把手铐给我戴上……算了!”
  “你收么?”
  “不收?你看着办吧!”
  法警对于这个架势,也是很少遇见的。他来到了当地派出所。
  “同志啊这个忙,我们恐怕也帮不上了啊!还是你自己去送吧。”
  其实我们送达的法警,有所不知啊,那“老大”,在当地那是“赫赫有名”的啊!一到派出所:无人不知、谁人不晓呢。
  
  派出所的民警同志,也是“恨”的不得了的……他们多么希望:法院再给他吃官司去呢……
  但是这个要叫他自己“创造”条件的。他有这个能力么?能实现么?他能去“创造”条件的么?!
  这天老大酒足饭饱之后,闲得发慌,又来到了丈母娘家。
  “老不死的……你女儿呢?又野到啥地方去了……是不是找人家困觉去了——哈哈哈哈……”一阵淫笑。
  “有空?你来干啥?!你们不是离婚了么?出去、出去!阿拉(我们)勿(不)欢迎侬(你)!”
  “不欢迎?我更要来啊……啥、离婚?啥人讲离婚了?还没离呢!这么便当啊……就是离婚了,我想来,还是照样来的!哪能……你不给我来呀?你还是我的老娘呢!有空……我是空啊,‘有空来坐坐’么!哈哈哈……”
  “无赖!不要面孔!你……不是个人啊……你,还有人性么……”丈母娘越说越气呀?
  “啥?你骂我:不要面孔?不是人?好好好,今朝……我就给你看看:啥人不要面孔、啥人不是人啦——”还没说完,他就对着丈母娘拳打脚踢、扑了上来,还要强奸她了……
  可怜呢……可怜!那丈母娘被老大打的是遍体鳞伤……连连大喊“救命啊!救命呀——”是的。再打下去的话,那是非出人命不可的了。
  
  这时小明正好下班回到家中。见此情景,他的怒火一下子就“腾”地蹿了上来——
  是啊。就是再没火的人,也会上火的。打谁呀?打的是自己的——母亲啊!自己的母亲,怎么能够受到他人的欺辱、凌辱的呀?!不行,一定要迅速、及时地解救自己的——母亲啊!
  小明三步并作两步地冲进屋里,拉开抽屉、翻出水果刀,又冲了出来对着这个“姐夫”,没头没脑地一阵乱戳……“我叫你打、我叫你打,我叫你打呀”——也不知道戳了多少下,就听得:“啊!啊!啊呀——”老大的声音,越来越小、越来越低、越来越轻……最后——瘫倒、溜了下去的了。
  小明的右手、上衣、裤子和鞋上,还有地上、家具上,都是老大的鲜红鲜红的鲜血的啊……
  “小明……他死了!”母亲用手一摸,老大断了气、没了脉搏,惊悚地喊了起来。
  “儿啊……你可闯祸了!咋办呢?你快逃吧!”
  “不!他是罪有应得!”小明的火气还没消呢。
  “怎么办……哎呀……怎么办呢?杀人要偿命的呀……你快逃吧!我去顶!”母亲的眼神哀求着他……
  “不!妈,这个跟你没关系。我去——就是了!”
  小明,走出了家门,朝着派出所的方向,走去——
  小明的脑子是清爽的,小明的行为是“可悲”的。但是小明的选择那是——惟一的、正确的和明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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