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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赖“本”疑案(上)

作品名称:一片丹心照大明      作者:阿圣      发布时间:2022-04-15 17:29:28      字数:4189

  于谦来新淦不足三日,就破了厉中、秦强残害朝廷命官的连环大案。此事通过人们的口碑相诵,迅速地传播开来。
  这日一大早,新淦的县衙的门前的大鼓,就被人“咚咚咚”地敲响,大早击鼓,必有冤情,正在房中看书的于谦,立即来到县衙大堂,询问何人击鼓。衙门军士将一人带了进来,说:“就是此人击鼓。”
  于谦举目一看,却是一位年二十的青年,双手将状子举过头,喊道:“小人董丰,有莫大之怨,还请于青天为小民做主。”
  于义上前接过状纸,递给了大人。于谦一看,只见上面写着草民董丰系宜春人氏字样,便问:“你既是宜春人氏,有何冤屈只能去宜春县衙申告,如何到了这里。”
  却听青年哭诉道:“青天于大人!小人叔父董山含冤三年,至今还被关押在狱,小人多次上告县、州,为父申诉,却始终无人理睬,如今已负债累累,依然有冤无处申,有怨无处告,今闻大人乃包龙图再世,故冒死前来击鼓鸣冤,乞望大人明镜雪冤。”说完,叩头不止。
  于谦看青年态度诚恳,似有重大冤情,便好言劝慰道:“本院已收你状纸,自然会查明真相,你回去等待消息就是。”
  董丰千恩万谢,跪下叩了几个响头,这才回去。
  于谦这才打开状纸,细细查看,这才对案情有了基本了解。
  原来,这宜春县乡民董山,本来家中还有些资财,五年因做生意亏了本,心有不甘,只想在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既然做生意亏得本,就得从生意中赚回来,只是缺乏本钱,想来想去无计可施,只有请中人董云为证,将自己的田产文契作抵押,到邻村富户王江那里,借得本银三百五十两,按每两加利三分计息,为期一年。当时就已立下文契,签字画押。
  董山借得银两到手,即置办了一些货物,到外面做生意。岂知时运不济,董山出外一年有余,非但不能获利,反而倒赔了几十两银子。董山想目前生意难做,而且这利银又重,再撑下去,只会亏得更多,不如先将本银还了再说。
  于是启程回家,将所有银两凑在一起,尚差几十两,只好将家中的衣饰、银锺、银钏等物凑数,邀中人董云来到王江家。
  董山说道:“去年承蒙王兄借给银钱,感激不尽,只是小弟流年不利,生意冒做好,辛苦一年,非但未赚到钱,反而赔了许多。现借期已过,却无法凑足本利,先奉还三百五十两本银,尚欠利银二十五两,还请王兄宽容数日。”
  王江当即收了银两,满脸含笑,又宰鸡买酒热情招待。
  酒足饭饱,王江说:“都是乡里乡亲的,有困难相互帮帮忙,也是应该的,你所欠利息不用着急,凑足再还,没有问题,只是你的文契我交给内人收藏,她今日回了娘家,得过几天才回,我也不知道放在何处,一时无法给你,干脆等以后还足利银时,我再将文契交给你好么。”
  董山见王江这么一说,心知对方担心不还利银,有意留住文契不给。于是回答说:“好!就等到时还了利银一并取还文契吧。”说完同中人董云一起辞别王江回家。
  董山因利银一时凑不起,迟延了半月,没想到中人董云染上温疫在三日前已经死了。董山只得独自带了利银,来到王江家里。江家佣人推说不在,次日山又到江家,江家又推说不在。连走六七次,将及一月。董山心中生疑,只得在王江家坐等了两日。王江见推托不过,这才出来相见。董山当即奉上利银,取讨文契。
  王江一听,立即变了脸,喊道:“你的本银还没有还给我,只付了这些利银,怎么就要我还你文契呢!”
  董山闻言大惊道:“兄长莫非你酒醉未醒,何出此言?前月本银通奉还你,今你见中人身死,反说此言。苍天在上,不可欺心。”
  王江连声嚷道:“谁是欺心!你倒是一见中人死了,反来赖我本银。”
  董山忿怒不平,连声叫屈,即与王江殴打起来。众邻一齐来劝解开,彼此诉说一番。众邻不知实情,便以常情推断,如果还了本银怎么不当时索取文契,一定是董山做生意赔了本,反来欺心赖债。董山见众人一说,气得不能言语。难以分辩,只得回家。
  第二天,董山一大早便直奔县衙告状。县官孙琪当即传讯王江上堂询问。王江颠倒黑白反告董山因生意折本,意图赖掉本金。于是传邻里调查询问,也都是维护王江的一偏之词,说:“只有赖债之情,并无债赖之理。”孙琪暗忖,“王江是宜春首富,家财何止千万,岂会在乎区区数百两银,依情推断,定是董山赖账无疑。何况这位王江,又是宁王长史王湖之兄,万万得罪不起。况且了解邻里,众口一词,都指责董山赖账,案情无疑。”当即提笔判道:
  审得董山往年原借王江本银三百五十两,当日有契有约。今董山还银,无证无中。岂有三百金之资交还,不将文契取回,而延至月余兴讼?这分明是想图谋赖债。情属可恶,法宜重惩,以警刁诬。判董山重责二十,拘禁于狱。待还江本银,方才拟罪放免。
  孙琪不容分说,当即命令将董山重打二十,押入县牢。董山明明被人赖账,反被背负赖账之名判罪,真是黑白颠倒,是非难分,背负如此天大冤屈,如何甘心。可惜身陷囹圄,失去自由,只好让侄子董丰上州府衙门告状,可是州府亦以县衙所判为据,反而追究董山的越告之罪。董山此刻已是叫天天不应,呼地地不灵,有冤不得雪,有屈不得伸。因官司之累,已是田地尽卖家已破,欲哭无泪诉无门。
  董山感到天已陷、地已坍、路已绝,生命已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于是他想到了死,据说人有冤屈在阳间无法申诉,到了阴间可以向五殿阎罗申诉。五殿阎罗生前就是包龙图,死后仍继续审理阴间的案件,常常“日断人间,夜判阴间”。既然自己的冤屈阳间无法得不到公正的判决,就只有求救于公正无比铁面无私的阎罗王了。于是,等到夜深人静,他悄悄地起来,将被单撕成长条,织成绳子,十分准确地挂在房梁上,完成一个死结,猛地一纵身,恰到好处的将脖子套入绳圈之内,随着身躯的垂下,那绳索越套越紧,顿时感到窒息难受,眼看那一缕幽魂就要飘飘荡荡随风而去。
  也是他命不该绝,正好牢中刚进来一名囚犯,晚上根本睡不着,刚刚打了一个盹,就做了一个噩梦,吓得一睁眼睛,正好看到头上一个物件荡来荡去,一激愣猛地坐了起来,正好一缕月光从瓦上的缝隙漏出,映照在那物件之上,他这才看见上面是吊着一个人,急忙冲过去抱着垂下的那双腿,口中大声喊道:“救人啦!快救人啦!”
  这一叫唤将同牢的另外两人叫醒,大家七手八脚将董山救下,经过一番揉摩,终于醒了过来,同牢的一位姓伍的囚犯劝道:“董老兄,好死不如赖活着,你又没有什么大罪,也不过再关一两年就能放出,为什么要去寻死呀。”
  董山叹道:“唉,伍老弟,你不知道,我是活得憋气呀,明明是王江赖了我的钱,可官府偏偏颠倒黑白,反而帮着王江治我的罪,你看这天道何等不公,我想这人间是找不到说理的地方了,只好去阴间,请五殿阎罗帮我伸冤,这五殿阎罗生前可是包龙图呀,只有他才能够主持正义,替我伸冤呀。”
  新进来的囚犯说道:“老兄呀,你要找包龙图,何必到阴间去呀,阳间就有,听说新淦来了一位叫于谦的巡按御史,说是包龙图转世,人称之为于龙图,他可是十分厉害,临江一起群殴致人死亡案件,临江府查了半年多,也找不到真正凶手,可于巡按不到一个时辰,就将那个凶手揪了出来。还有新淦县的陈知县被害三年多,这位于大人不到三天就将案子给破了,你看是不是包龙图转世。”
  董山一听,精神一振,问道:“这位于谦大人,是不是钱塘人士,年纪很轻?”
  新来的囚犯说道:“好像是这样,不过我也是听街头巷尾,道听途说的,到底是不是,我也说不清楚。”
  董山跪在地上对天祷告道:“小人董山当年在杭州做生意时,就听人说过钱塘第一神童于谦之名,今日为官,一定是心如明镜。本人的冤屈,就靠于大人了,恳乞神天昭鉴,救拔小人含冤之苦。”
  第二天侄儿董丰前来探监,董山嘱咐侄儿去新淦县找于巡按投递诉状,董丰来到新淦县却不知如何才能找到这位于大人,急中生智,便来了个击鼓鸣冤。
  于谦看完状子,暗暗思忖道:“董山之案的疑点就在于还银之时有中人,还利取契之时,中人已死。就因为缺了中人的这一环节,才使赖账者可了可趁之机,两人各执一词,到底谁是谁非呢。王江家财万贯,有为区区三百余两不顾名声而赖账的必要么,表面上看的确有些荒唐,可是过细一推敲,却又不无可能,有道是为富不仁,越是有钱,越喜敛财,凭王江巧取豪夺的品性,得知中人死去,死无对证,正是天赐良机,如何肯轻易放过。但说董赖账也是说得过去,做生意亏了本,无力偿还本钱,既然中人已死,干脆来个赖账算了。董山人虽老实,只是人穷志短,偶尔为之也完全有可能呢。只是如果是董山赖账,为何他又三番五次的上告申诉呢。”
  于谦在房中来回走了几圈,忽然想到:王江在宜春家大业大,是有名的富豪之家,平日用脚踹三下,宜春之地就得抖三抖,平时就是仗势欺人,欺行霸市,寻常百姓见他都要退避三舍,老实巴交的董山岂敢招惹他,这赖账之事定是王江所为。
  只是如何才能找到王江赖账的证据呢。于谦的眉头紧锁,陷入深深地沉思。
  忽然,于谦眉头一皱计上心头,与其在此苦思不如去宜春一趟,见见董山再说。于是带着于康、于义,骑马直奔宜春而来。
  快到县衙时,于谦留下于康看马,领着于义大步往前走去,来到大门五步之远时,就见守门军士苟卜礼上前吼道:“走开、走开,今天县衙不办公。”
  于谦上前一拱手,说:“请问军爷,今日并非节日,如何不办公呀。”
  苟卜礼怒道:“办不办公由知县大人说了算,你算那根葱呀,多管闲事,快滚快滚!”说着扬腿狠劲地朝于谦踢去。
  苟卜礼原以为这一脚下去,定会听到凄厉地一声惨叫。这几年来他养成了一个习惯,一听到别人的惨叫声,心中就有一种莫名的兴奋,就如嗜酒如命的酒鬼,闻到了酒香一般,因此仗着看守衙门的特权,除了别人奉上银两,他总是制造种种借口,追求这开心的一叫。
  苟卜礼原本是一个不学无术的无赖,只是凭着妹子的姿色,才攀上了孙知县的大树。孙知县为了报答他妹子给予的床第之乐,自然要在县衙给这位准大舅子谋一个差事,只可惜他一无所长,外带懒惰成性,县衙的美差都尝试了一遍,可每个差事干了十天半月腻烦了,孙知县无奈,由他任选一职,他思来想去,觉得这看守衙门,又威风又轻松,便选择了这个职位,谁想到这一下歪打正着,他居然就爱上了这一行,试想堂堂县衙内,仅有他一人看门,如同县令一般也是县里的唯一,从某个意义上看,自己与县太爷可是平起平坐呀。何况这虽只是区区一个看门狗,可是在百姓的眼里,却是一道很高的门槛。人有冤屈要来县衙告状,必得经过他这一关,懂事的塞给他一点碎银,他自然大开绿灯,如果不会孝敬,轻则破口大骂,重则就是一脚,多次实践后,他感觉骂人太不划算,自己弄得个口干舌燥,对方却是不痛不痒,不由给他一脚来得利落,于是这一脚便成了他的待客之道,尤其是一脚之下,听到一声惨叫后,便拥有了一种快感,于是也就入迷上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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