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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家小院第三十二章 老曹能够重新坐到破烂石头前

作品名称:石头记之:十三家小院      作者:爱在无言      发布时间:2012-11-17 14:58:37      字数:9853

  老曹能够重新坐到破烂石头前,喋喋不休地为大家讲述他那些同样破烂的故事,还要归功于依兰。也许这世间真的有两个如此想象的人。就连袭人大妈都不能否认,老曹的脑子里一直盘旋着卫若兰的影子,虽然袭人大妈早就将那块丝绢手帕扔进火里,烧了,但老曹对她的感情一直不曾改变,这也是他为什么屡屡将那豪华世家里的人物命名为一堆和兰有关的名字的缘故:蕙香、蕙兰、香兰、香蕙、兰蕙、兰香……
  “天哪,他也太痴情了,”听到袭人大妈谈论起其中滋味,正忙于拉票的雪吃惊地瞪大眼睛:“我还以为他喜欢《兰亭序》呢!”
  “什么,谁是兰亭序?”立刻,袭人大妈也瞪大了眼睛,忿忿地盯向雪。她认为现在有一个依兰就够自己烦的了,怎么又出了另一个兰,难道这世上的兰儿就这样泛滥,就这样层出不穷吗?
  刹那,袭人大妈又回忆起老曹指腹为婚的老婆卫若兰;据说那个气质若兰的女人婚姻生活很不幸,因为曾经的恋爱经历,以及接连生养了三个女儿,屡屡遭遇到家庭冷暴力,进而每天都要独守空房,因为她的男人在外面又养了小三儿,有了一个私生子;至于卫若兰,也只能整天装疯卖傻,呵呵笑着,抱个洋娃娃,昏头昏脑地说起乱七八糟的话。
  “《兰亭序》是一篇古人的书法作品,不是一个人。”雪忍住笑,告诉袭人大妈道。
  袭人大妈不由地松口气,自我解嘲地笑了:“唉,姐真的已经是个传说了,我还以为这又是哪个女人呢……”
  其实,袭人大妈一直希望卫若兰能够幸福,因为那样一来,老曹就不会总想念着她,就不必每天都担忧老曹会不期跑到另一座城市,为着一个曾经破灭过的梦想而厮守着心情泥泞的兰儿。当然,也正因为如此,袭人大妈但凡听到哪位女子的名字中嵌有兰字,就会神经质地竖起警觉的目光,言语里也不自觉地挺起伤人的刺儿。
  袭人大妈甚至知道,曹府即将没落之前,老曹还偷偷去找过卫若兰;至于他和卫若兰做过什么,就不得而知。袭人大妈揣测,倘使曹家没那样快没落,没准会出个大丑闻;庆幸的是,曹家辉煌不再,乾隆那老头子一时兴起,将曹府抄了家,查没了许多银子;据说那些银子、财物,足足可抵政府半年的财政收入。于是,老曹陡然丧失所有的豪气,郁闷地成为一名低级乞丐。当然,老曹不可能知道,落魄到了那个地步,即便他想要和卫若兰私奔,她不,也不肯。
  “你放心,我可是个物质小女人;”当年,袭人大妈千辛万苦,终于见到卫若兰,不等她说什么,那个已经出了嫁的女人如是曰:“曹家有权有势时,老曹能养着我,我可以和他私奔;但现在他自己都是个泥菩萨,又怎么能养得起我?”
  听到这话,袭人大妈不禁憎恨起那女人,瞬间窥视到她的势利与野心;否则,她怎么会那样能忍,即便老公如此出轨,即便她明知道那些女人的存在,她都能够忍受。她不过是想占有那个名份,并且借此过着奢华的生活。
  雪迎合地笑了笑,眼珠转了转,忽然又说道:“袭人姐,这次你得投我一票……”她回头扫了眼正唾沫横飞的老曹,挽起袭人大妈的胳膊又补充了句:“你可别投给别人呀;等他们搬出小院,还会想着咱们这些老街坊吗?”说着,她乜斜眼闲云家的方向。
  据小道消息,闲云貌似也在争取业主暨房客委员会主席的位置;而且她还得到了小辉哥的大力支持。刹那,雪又回忆起当初小辉哥为了一线天考上交大而宴请街坊的情形;那个场面,也许会有许多人终身都难以忘记,但对于雪来说,那不过是个平常的宴席而已,更何况早有另一个传闻在小院泛起,那就是秋荷和小辉哥之间的暧昧关系;可不知道为什么,自打那次宴席后,就看不到他们在一起了;偶尔在街上遇到,他们也是各走各的,各回各家。
  “投,投……”袭人大妈却无心再和雪聊下去,她忧心忡忡地瞟了眼老曹,不知道他这样的兴致会持续多久,更不知他会不会又夹着那本已经破烂不堪的《本草纲目》跑到街上,用块半截砖头写下一行悲切的诗文进行乞讨。
  满径蓬蒿老不华,举家食粥酒常赊……
  唉,谁知道老曹哪里得到这句诗,他宝贝般把它熟记在心里,常常在别人不用的旧日历纸背面一遍又一遍地书写,似乎这简单的诗句里蕴藏着他一生的坎坷与辛酸一样。不过还好,他已经从刘姥姥的那场打击中恢复过来,不再四处流荡,渐渐地开始守候在聊聊烧烤店,守起那个简陋的包子摊儿……哦,也许不应该叫包子摊了,而就是借巢生蛋,借苍狼的一席之地,卖几个包子,以挣到糊口的银子……
  雪怏怏地看着袭人大妈一颠一颠地踅回屋子里,也向老曹瞟了眼,又向二楼走去。
  妖影,都都,依兰,还有那两头狐狸——狐女和白狐……雪暗暗计算起十三家小院居民的倾向,暗暗计算着她可能得到的选票,计算着那些拜倒在她的美食下的街坊们……软兜长鱼,玫瑰馅的酒酿饼,还有蟹壳黄……大概只有闲云不曾品尝过她亲手烹调的美食。不,不,还有许多人没有品尝过;小院的居民太多了,多到谁也不知道这个貌似破烂的小院里到底有着多少居民,以至于其中许多居民雪都不认识,或者不熟悉,譬如不常回来的成功女商人随意,又譬如那个老是拿着弹弓打鸽子的麦杰;这些人,不远万里来到这座城市,就像那个著名的布朗运动中的粒子一样,一直在不停地流动,不停地在重新选择他们的工作与住所。雪并不认识所有的小院居民,她相信闲云和小辉哥也不会全都认识。
  闲云……哦,不过,她的确是自己最大的障碍,幸亏她就要搬出这座小院了;想到这个事实,雪又觉得轻松了。为此,她想到了自己的竞选策略,那就是抓住闲云即将不是小院居民这一事实,进行辩驳。雪正想着这些事儿,忽然一个人影一晃儿,闪过她面前,使她吓了一跳。
  “嚇,怎么这样慌?”雪冲着那个背景嚷了句。
  “没慌,”那个背影飘着一头黄发,匆匆丢下句:“听说老曹又回来讲故事了,我得去听听!”
  唉,天知道这些人为什么会醉心于老曹讲述的那些破烂故事。雪摇摇头,又想到了蓝。
  蓝也是老曹的一个忠诚听友,假如没被送进医院,她准会搬着小凳儿,和婉如一起坐在破烂石头旁,两手支着下巴,痴痴地仰面倾听;现在蓝住进了医院,却又来了个还子陪伴婉如坐在破烂石头旁边。而老曹看到她们,看到这些洋溢着青春活力的女孩儿,更加兴致勃勃,将那个盛满过期鲜啤的杯子重重地墩在小辉哥特地找人打制的柞木小桌上,抹抹嘴儿,继续翻着眼白,喋喋不休。
  不过,这次老曹的手里没有偌大的鲜啤杯子,而换作那本破烂的《本草纲目》。自打这次重返破烂石头,老曹貌似戒了酒,或者至少在破烂石头前戒了酒。
  “老曹,再给我们讲讲你的黛玉妹妹吧!”还子瞪大眼睛,央求道。
  “还是讲讲探春吧,我喜欢她……”婉如避开天涯含情脉脉的视线,瞥了下还子,盯向老曹说。
  在婉如的幻觉时,探春是个顽强的女子;而那个林妹妹不过是个生活的失败者,一个惯用眼泪来博取男人同情的女子。刹那,婉如想到了那个大男孩儿,他坐在网络的另一端,虽然遥远,却似乎近在咫尺。想到这里,她眨下眼睛,不禁笑了笑。
  “我也喜欢探春!”天涯揉了下左腮那块淤青的位置,忙应和了句。
  初中毕业后,他跟随着酷咖啡到那家牙签厂做了几天工,就忍受不了那里的药味儿与辛苦,甚至都没和那位年愈六旬的老板打招呼,就辞了工,再也没到那狭窄阴暗的厂房去。打那以后,天涯一直无所事事;口袋里实在没银子了,才偶尔到地下劳务市场寻找个力工的活儿,挣点零花钱,然后又闲在家里,闲在这座小院子里,和尚可喜称兄道弟,也和尚可喜争吵打架,争风吃醋。
  不过还好,这天尚可喜去了网吧还没回来;最近一阵儿,尚可喜迷上了地下城勇士,每天都跑到南祠胡同兄弟网吧玩上几个小时,打爆对手的头,在YY里和对手们开骂;天涯跟着尚可喜玩过一次,有个叫做小璐仔的女孩儿是尚可喜的队长,她总会生存到最后,将对手一一击毙,赢得最终的胜利。
  当然,尚可喜也是地下城勇士的高手,但和小璐仔比起来,就明显有些逊色;而且和小璐仔一起泡在网上,尚可喜居然也没了那么多脏话,只剩下一大堆取巧的屁嗑儿。
  “天涯,”还子不由地一笑,带着些许的酸味儿与羡慕倜侃道:“我看你是婉如姐最喜欢的人,你也喜欢她!”
  “呵呵,那当然,”暗影里的天涯洋洋得意道:“你看,她喜欢你,我也喜欢你……”
  “闭嘴!”婉如腰一挺,厉声道:“听你俩的,还是听老曹讲故事?——你俩要是行,就在这儿讲个试试!”
  “其实,探春的刚强是她自己的出身有关,她是……”老曹瞟了眼一直坐在一边,笑着不吭声的依兰,喉咙翻动,咽口唾沫,继续讲述道。
  刚刚落座的酷咖啡傻傻地笑了;他乜斜向二楼妖影房间的位置,喉结滚动着,咽了口唾沫。他尽量躲在暗影里,生怕大家看到他头上飘扬的黄头发;哦,他就连眉毛也是黄的,就像来自异域的另一个种族。他抽动下鼻孔,一股异样的味道飘进他的嗅觉深处。他扭头扫了眼,这才发觉婉如化了妆,她的脸蛋微红着,睫毛也长长的,在昏暗的灯光下颇像个洋娃娃。
  已经登上二楼的雪回头向破烂石头那个位置扫了眼,不可置否地笑了笑,敲了敲随意的房门。她想不到老曹的故事居然还能吸引这群已谙世事的小丫头,想不到老曹的周围还会围绕着一群听得津津有味的听众;更不可思议的是,依兰也在那群听众里,更想不到都都会兴致十足地围着那块破烂石头,拿着那部老掉碴儿的破烂相机,不时按动着快门。
  “嗨,给我拍张!”一次,从山区支教回来的妖影偶尔经过都都身边,看到他拿着那架老古董对着小院的影壁不停地按动闪光灯,她好奇地瞟了眼,阳光般嚷了句。
  都都什么也没说,只微微一笑,做了个请的动作;妖影立刻站到影壁前,偏着头,阳光般绽露出美丽的笑靥;喀嚓一声,都都貌似将她收入镜头里;但一个月后,妖影向他索要相片,他却尴尬地挠下头,不好意思起来。原来,他一直都买不到古董相机里的胶卷,根本就洗不出相片,更保存不了那些随机拍摄下的影像;妖影听到这个事实,不禁感慨起来,为自己那天白白浪费表情而遗憾。
  显然,都都也看到了雪,他向她示意下,相机镜头被高高举起,对向她,按动快门。雪嫣然一笑,做了个POSS;刹那,房门开启,随意披散着头发出现在她面前,同时一股浓烈的香水味儿随之涌了出来。
  “做什么呢?”说着,随意迈向前一步,向楼下扫了眼;她看到都都抬手做出个OK的姿势,不由地向雪笑了笑:“这孩子,还怪有意思的,整天拿着那古董儿拍来拍去……”
  “可不……”雪的眼珠转了转,跟着随意走进屋子里,同时回头疑惑地瞟了眼;她不知道都都拿着那架压根儿就拍不起照片的相机做什么。
  其实,随意很少回到十三家小院,虽然她也是这里屈指可数的房主之一,她是继承了父辈的遗产,把这里当作休憩的老宅。嗯,她就像只候鸟儿,不按季节生存的候鸟,一年里将近十个月离开这里,到遥远的俄罗斯去经营她的生意,只是偶尔回来,住上几天。不过,这次她意外地逗留了一个月,这颇让街坊们感到吃惊。
  “准备长住了?”雪刚一进屋,就注意到挂在墙壁上的那张纯毛壁毯,俄罗斯风味的画面,俄罗斯式的装饰风格。
  “签证没下来……”随意走到窗台,打了个哈欠,将电水壶通上电。
  随意并不知道这位仅见过几次面的邻居为什么会贵脚踏贱地,跑到她这里;不过,她知道那句古话,无事不登三宝殿,而且这个小女人又这样殷勤。想到这里,她不禁一笑。在外面漂泊了十几年,随意已经养成了揣测人心的习惯;当然,也正因为看透了一些东西,她才会感到好笑,觉得这些人过于滑稽。
  “哎,等有时间到我那里,我给你做几个小菜……”雪心里盘桓着选举的事情,嘴上却寒喧道。
  “行呀,正好,我这里还有芬兰产的伏特加,到时,咱姐俩喝两口……”说着,她的视线落到那瓶盛满绿色液体的大玻璃瓶上,那上面印着三头驯鹿,以及FINLANDIA的字样;她并不懂得那到底是哪里产的,只是从别人那里听到,貌似是荷兰的。
  荷兰……哦……随意砉地回忆起在俄罗斯的日子;那可是一连串无人知道的艰辛,租住在铁皮集装箱里,守着那堆也许能换到银子的货物,承受着夏日的炎热与冬天的寒冷。夏日还好说,可以在外面支张简易床,躲在蚊帐里睡上几个小时;但到了冬天,西伯利亚的寒冷冻入骨髓,即便点着土制的小锅炉也难以抵御;到了那时,她只好和那个男人裹着毛毯,面对面喝上几口伏特加。
  唉,就像她一样,那个男人也有两个名字:在俄罗斯时,大家都叫他叶菲姆-Ефим,是她亲爱的与熟悉的叶菲姆;但回到国内,他就成为小涛,陌生的静涛;而她在俄罗斯叫贝拉-Белла,是他亲爱的与熟悉的贝拉;但回到国内,她就是和他素不相识随意,她乘坐飞机回到这座城市,回到十三家小院,休憩自己的灵魂和身体,他却搭上火车返回另一座城市,和他的妻儿相聚。
  这次俄罗斯经济危机,随意想起来还心惊肉跳;可以说,俄罗斯的经济危机几乎就是人为制造的。至今,她对那些俄罗斯警察还心有余悸,常常夜半时分猛然惊醒,半坐起身,呆望向黑漆漆的窗口。那些警察气势汹汹地涌进来,将一群群亚裔,主要是中国人驱离大市场,不准他们带走堆放在那儿的商品;警察们宣称,那些都是走私商品。幸亏她没准全部商品都放在市场里,但寄存在房东那里的仅仅是一小部分,大部分还是留在了市场里,被无情地没收。从那天起,买卖就不好做了,没什么人敢走到街上卖货;她和Ефим商量了番,鼓足勇气,好不容易将那堆货物甩掉,才脱了身;后来,经过几个越洋电话,她不由地感到了庆幸,因为她的一些朋友,舍不得低价甩货,结果现在赔得一文不名了,连回国的路费都没了,只能靠打零工,住在破铁皮集装箱箱体里,为别人卖货挣得一日三餐。
  “我不喝酒……”刹那,雪又回忆起小辉哥的那场盛宴,不由地忐忑起来;据说,那天街坊们去了一大半,尤其是拥有房产的房主们,几乎全都去了,大概只有墨夜那丫头没去。
  墨夜很少参与那些热闹的应酬,只是偶尔坐到破烂石头前,和街坊们一起倾听老曹讲述的故事。
  “有那时间,我还不如赚点钱呢!”墨夜如是曰。
  “钱串子!”闲云对墨夜的印象就很不好;不过,她还是嗔笑着,半开玩笑地说了句。
  “这年头,谁不认钱呀;你要是手里没银子,吃什么,喝什么,住什么呀?”墨夜也平静地一笑;平素在炒房团里,她已经习惯了某些人的冷嘲热讽,所以她会以笑脸迎向那些批评者们,而不轻易发泄怒气。她想到自己赚取的那些资产,胸膛里就涌出自豪,觉得那些人,尤其是闲云,不过是个斤斤计较的小市民,不过是个蚂蚁般的小人物,鼠目寸光,斤斤计较;当然,她也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在另一些人眼里同样渺小得如同一粒不起眼的芥茉。
  “那也不能光认钱呀……”闲云不服气地嘟囔道。
  其实,闲云还想说,不能只认钱儿,认得连男朋友都没找到;但转念她又想到了自己不幸的婚姻,想到自己现在的状态,就没说出来。偶尔,夜里睡不着,闲云会突如其来地羡慕墨夜,认为像她那样无牵无挂地生活着,其实就是一种潇洒;不仅潇洒,而且手里还有大把的银子,可以说想到哪儿,就到哪儿,用不着看谁的眼色,请假,然后匆匆地赶回来。
  “谁光认钱了……”墨夜得到了心理上的胜利,就不再纠缠,她摇摇头,离开这位被男人抛弃的怨妇。墨夜可不想被男人甩掉,她宁愿甩掉男人,所以她一直不愿和某个男人确定,虽然她身边有着众多的男性朋友,虽然最近阵儿她常常收到玫瑰。墨夜知道那些玫瑰是梦远送的,每一束都价值不菲,至少五分银子,但她一向瞧不起他,尤其在听过梦远种种绯闻之后。
  墨夜一向不耻与闲云为伍,一向看不惯一个女人为着婚姻或者男人而哭哭啼啼;在她的认知里,假如一个女人总是依靠男人,那这女人的命运注定悲惨,注定会成为闲云般的人物,整日为了婚姻而战斗,累不累呀;而怎么才能不依靠男人独立生存下去,那就需要银子;口袋里有了银子,就什么都不会怕,那些男人也得乖乖就范,匍匐在她脚下;只是墨夜虽然这样想,却不会这样做,因为她自知不是个女权主义者,她不过想要像男人一样独立地生活。
  刹那,墨夜又回忆起遥远的学生时代,回忆起自己的同寝女友桃小夭;假如那个妖娆的年轻女子不是为了所谓有爱情,哪会不顾一切跳楼?!但那个狗屎男人又怎样,还不是很快就把她忘记了,甚至在她离开人世那几天,也不敢露面,而不知窝在哪里,陪着他自己的老婆花天酒地呢。那次事件,给墨夜一个刻骨铭心的记忆,使她认识到绝对不能相信男人;男人的话,就跟放屁一样,没个准儿。
  也正是从那个时候,墨夜一个偶尔机会,结识了那帮炒房者,踏进了那个圈子,玩起成年人挪动金钱,以钱生钱的游戏,并且乐此不疲。很快,她说服自己的父母,卖掉老宅,用那银子购置了第一套商品房;接着一转手,就挣了十二两银子;然后就是第二套、第三套……她将父母安置在其中一套高档住宅里,继续和那群炒房者奔波于不同的城市……直到某一天她又忽然相中了被东祠胡同认定为贫民区的西祠胡同,廉价地收购了十三家小院的几套住宅……
  闲云却呆立在那儿,越想越不是滋味。接着,她忽然看到雪出现在二楼,热情似火地和随意聊着什么。她立刻警觉起来,联想到正如火如荼的竞选活动。最起初,她并不想趟这浑水,可禁不住小辉哥的蛊惑,就跑到社区,当着刘姥姥的面填上那几张表格。
  “哎,这就对了,要积极主动参与社区建设,”刘姥姥中止了社区会议,殷勤地吩咐社区工作人员为闲云办理竞选手续,她自己则站在那张实木桌子前,头部向前挺了挺,手一扬,唾沫横飞道:“大家的社区,要大家一起来建设吗;我代表政府,代表党,代表社区欢迎你踊跃参加社区倡议的这次业主暨房客委员会主席竞选活动!”
  “那,还有谁参加了?”闲云瞥了眼跟自己一起走进社区办公室的小辉哥,小心翼翼地问道。
  “也没谁,你们十三家小院,就你和雪……其他几个街区,还有三四位……”接着,刘姥姥向前迈了步,压低嗓音,神秘道:“本来我们还担心没人参与,可仅仅你们十三家小院就有俩人,这下我可放心了,总算可以向上面交待了……”说着,刘姥姥忽然笑了,很得意地笑了,似乎坐在古罗马斗兽场看台上等待观看角斗士殊死厮杀的一位贵族。
  听到这里,闲云的胸口格楞一下,苦笑着,回头瞧了眼小辉哥;同时,不知为什么,她脑子里浮现出糖糖钻进纸壳箱里的情形。一直以来,糖糖就喜欢坐在纸壳箱子里,有时一坐就是几个小时,写作业,独自一个人自言自语玩游戏,就像那里是属于她独立空间似地,就像躲在那里就不会有人侵犯她似地。
  小辉哥不置可否地笑了笑,什么也没说。这下,闲云没了底儿,顿时后悔来报这个名儿。
  “要不,我退选吧?”出了社区办公室,脑子里还回旋着刘姥姥昂扬顿挫的声调,闲云胆怯了;她左右扫了眼,看到周围没有熟识的人,不禁松了口气。
  “退什么退!”小辉哥不由分说地将她的犹豫否决掉:“记着,不要让别人看笑话!”
  “可是……”闲云眼巴巴地瞧着小辉哥,胆怯地跟在他身后。
  “可是什么,可是,哪有那么多的可是!”小辉哥瞪大眼睛,不由分说道。他想不到这个女人会如此懦弱,所以才会瞪起眼睛,生气道:“你怎么这样,难怪你会离婚!”不过,他说过这话,立刻注意到她微红的眼圈,心软了软,可怜起这个女人;而且,他联想到自己也已经离婚,不由地从生气,转换为惶恐不安,进而又回忆起刚刚和娟儿认识的美好时光。
  很长一段日子,小辉哥都弄不明白娟儿为什么要饶有兴趣地望着冰淇淋机流淌出的冰淇淋憋不住地笑;直到新婚那天,她才抿着嘴,悄悄告诉他原因:
  “你没看冰淇淋,一圈圈地盘在蛋壳里,就象一滩粪便吗……”娟儿打个哈欠,继续说道:“那天,我看着看着,就觉得可笑……”
  “什么?”但是,刚刚做过爱的小辉哥并没想起来。
  “你不是一直问我,那天为什么瞅着冰淇淋笑个不停吗?”娟儿枕着他的胳膊,倦怠地提醒道;说过话儿,娟儿就昏昏入睡了。
  “哦……”小辉哥应了声,很快陷入迷醉之中。
  和其他女人同床共枕,小辉哥一直在寻找着曾经的迷醉;但每一次他都会失望。没有哪一个女人会像娟儿一样带给他兴奋,甚至都无法使他成为真正的男人。他不过是个失败者,是个阳痿患者,虽然他早已是个成功男人,每天西装革履,扎着领带,出现于LMEB&ABET公司,每月都领着丰厚的薪水,每年数十次坐着头等舱往返于各省会都市,甚至还需要乘坐其他交通工具,诸如火车、客车和轮船深入到一些繁华而略微偏远的城镇,每一次都受到那些客户的殷勤招待。
  之所以支持闲云,也是因为觉得闲云的某一部分颇和娟儿相象,譬如她的怯懦,譬如她的勤快;但美中不足,闲云似乎纯粹是个家庭妇女,每天上班,下班,然后就窝在家里,守着糖糖,做着良母。小辉哥不止一次试图诱惑她,但每一次都因为糖糖的存在而作罢。
  此刻,站在窗前,小辉哥静静地观察着老曹唾沫横飞地讲述着破烂而不堪的故事,心潮起伏。那几个女人,哦,包括两个小女孩儿,虔诚地围坐在破烂石头周围,静静倾听着,就像老曹真的是位说书人;但小辉哥清楚,老曹不过是在试图吸引女人的目光,试图达到他阴暗的目的。
  “他不会伟大的……”小辉哥自言自语地下着断言道:“如果他能伟大,那犀利哥也会成为比尔.盖茨,甚至会成为那个横扫半个地球的蒙古帝王贴木儿……”
  越过老曹和老曹的那群拥趸者们,小辉哥看到苏武和海棠半蹲在海棠树边,摆弄着海棠树的枝叶……哦,也许不是摆弄海棠树,而是观察那几株永远不会长出葡萄的葡萄藤。不知什么时候,那仨和小辉哥年龄相仿的老头子聚到一起,收集起嫁接葡萄的籽,准备培育出一袭葡萄藤盘绕的绿荫。
  “前天,我上了点儿花肥……”海棠半蹲着身子,用力压了压海棠树下的土壤,呼哧呼哧喘口粗气说道。
  “哦,可我还是感觉它长得慢……”苏武一屁股坐到地上,纳闷地望着掌状的葡萄叶子,隐约听到讲述着赵姨娘,不禁地回忆起那个卖酒娘儿。假如自己没出使匈奴,她恐怕早已经是一串儿孩子的妈妈了;但她为了自己,呆呆地守着酒肆,没几年儿就破了产,被迫永久地打烊,被迫吉兑出去,然后怏怏地返回乡下,再也没回来;从匈奴释放回来,苏武打听到她早已经仙逝了,葬在遥远的山区;据说,她离开人世的刹那,手臂指向北方,嘴里还呼唤着苏武的名字;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苏武早已慢慢将她和自己的那份愧疚一起淡忘了。
  老曹一边讲述着赵姨娘,一边乜斜了眼苏武;忽然,他抬起手臂,啪地一声用那本《本草纲目》打死那只嗡嗡地飞来飞去的蚊子。由于那场浩劫,《本草纲目》更加破烂儿,没了封面,少了封底,就连中间的页码也脱落了几页;甚至其中一页,第一百零八页还印着个肮脏的大脚印儿;这会儿,经过那‘啪’地一声,上面又多了一滩蚊子血。
  哦,红玫瑰白玫瑰;生养了一儿一女的赵姨娘就是滩蚊子血,就是粒饭粘子,不受人待见。
  “那,探春是赵姨娘生的吗?”婉如奇怪道。
  “是赵姨娘生的又怎么样?”还子瞥了眼婉如,又怯怯地看了眼依兰,小心翼翼道。
  刹那,还子想到自己初次见到那个女人的情形;那之前,她可是揣着激动,天天盼着能见到生下自己的亲妈;但那一天,她满腔的期盼却一下子就凉了,凉透了。她面前的那个女人,不过是个陌生人,甚至连陌生人都不如!想到这里,想到那张皱着眉头的脸,她不由地叹口气。
  她宁愿自己是舅妈生的,也不愿是那个陌生女人生的!
  还子不禁黯然起来。她抽啜了下,鼻涕流淌下来。她同情那个赵姨娘,觉得自己和她的命运相仿,同病相怜。瞬间,她脑海里浮现出杨浪的那个大长脸。她不明白,自己到底哪里不好,才使得他老是生气,老去找别的女人。
  “告诉你多少遍了,不是你不好,而是我们不适合……”刹那,还子又似乎看到他坐在驾驶位上,手杵着方向盘,瞅都不瞅她道。
  “那你也得告诉我个理由呀,我们怎么就不适合?!”还子伤心地追问。
  “不适合,就是不适合,这还有什么理由?!”他怒气冲冲,大嚷了句。
  “但总得有理由呀……”她可怜巴巴地望向他,抹了下眼泪儿;她甚至想要告诉他,只要他不抛弃自己,哪怕他在外面还有另外的女人,她也不在乎。不过,她张张嘴,却耻于说出来。她不能够想象,假如她说出这样的话,他会怎么想,会不会更加瞧不起自己?
  “别闹了,你下车吧,我还要挣银子呢……”杨浪皱着眉,厌倦道。
  于是,还子抽动下鼻子,抹了把眼泪,怨恨又无奈地下了车,站在街边,眼睁睁地看着杨浪一脚油门,将车开走,只留下一路烟尘。
  “唉,其实男人都一样,都是喜新厌旧的动物!”还子苦涩一笑,说道。
  动物?——哦,谁不是动物,人不过是种高级动物,脑浆子比寻常动物大一些,欲望也比寻常动物强烈一些罢了。想到这里,还子就砰然心动,思念起杨浪,也回忆起自己匆匆消逝的初夜……他,现在做什么呢,会不会还想着自己?刹那,他怯懦的面孔映入还子的眼际;她无限后悔自己将第一次给了他;也正因为这样,她忐忑不安。哦,她默默回想起和杨浪刚刚认识的情形;那个秋日的晌午,他开着红色出租来接她,然后就到了另一座城市;经过一个白天——逛街,消费,看风影,看街景——夜幕降临后,他将车停在一家小旅店门口,然后领着她走进去;那一刻,虽然她知道他要做什么,却已经身不由已,只是在害怕万一被他发现自己早已丢失了初夜,他会用什么样的目光看待自己;然而,似乎一切都那样顺其自然地发生了,对于自己的历史,他似乎毫不知情,又似乎他压根儿就不在乎,抑或他只是在乎自己,而不关心自己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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