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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水流年*长篇』南海魂 (北部湾畔)

作品名称:南海魂      作者:沈乐      发布时间:2012-08-27 16:32:56      字数:5873

  东岸屯是北部湾畔上一个美丽的小渔村。村后古木参天、遮天蔽日;村前良田千顷、一目了然;村中房舍错落、绿树成荫。全村共有三十多户人家,一百多号人,除了住在村西头的刘洪达一家人姓刘外,其余都姓卢,姓卢的人在村中占绝对优势。卢志强的家在村西头的最尽头,屋面前有两棵大凤凰树,屋旁有一口水井,不远处还有一口池塘。卢志强刚刚高中毕业,是个刚满二十岁的知识青年。他身材适中,皮肤白皙,英俊而有灵气。他和刘洪达是一对以兄弟相称的好朋友。每天早上和下午,他都会看到父亲卢家金这个生产队长准时地站在村中央的一块石板上,拿着那支象征队长权力的破喇叭大声地向全村的男女劳动力发布命令似的安排一天的工作。人到中年的卢家金自从当上队长以来,就喜欢安排男女劳力分开干活,男人干重活,女人干轻活,如插秧时,男人挑秧,女人插秧;种甘蔗时,男人挑大粪,女人播蔗种……男人女人干活就像泾河和渭河的水一样分得清清楚楚、从不混淆。可是有一天早上,他派工时像吃错了老鼠药似的泾渭不分了,居然派一男一女两人先去离村不远的靠近红树林的海边抓海草,再派十名男子和十名女子去把海草挑回来,然后埋在地里发酵做肥料。
  这双男女到底是谁呢?原来男的叫做刘洪达。刘洪达年龄约二十三、四岁,身材高大,相貌堂堂,眼睛炯炯有神,满脸胡须。他是刘中和韩香的孙子。他十五岁时,父母亲一次去海里撒网捕鱼时被双淹死了,此后他只好与奶奶韩香相依为命。
  女的叫做金花,是龙溪公社下乡到屯里来插队的知识青年,年纪大约二十一、二岁。金花弯弯的眉毛像柳叶,圆圆的脸蛋像苹果,眼甜、嘴甜,挺招人喜爱的,可就是身材瘦瘦的,胸部平平的,为此,屯里的年轻人暗地里都叫她“一抓筋”,非常鄙视她。只有刘洪达偷偷喜欢她,却不敢向她表露,所以金花仍蒙在鼓里。金花对他也有好感,但仅只好感而已。
  刘洪达听了队长的派工之后,心里紧张得像一只跳动的小鹿,又激动得像翻江倒海的水,毕竟第一次单独跟一个自己喜欢的女人一起干活。他胡乱地喝了几碗稀粥,一声不吭地跑到金花的临时住所——生产队部,带着一声不吭的她就往海边跑。早上的雾水很大,把海面罩得一塌糊涂,也把他们俩罩得一塌糊涂。
  他动作敏捷地从红树林旁边的海湾里拉出一张竹排,对站在岸边的她扯开喉咙大声咋呼道:“快上来吧!”
  她嗫嚅地说:“我……怕。”
  他以为是自己的嗓音大吓着了她,便放低声调说:“你放心跳上来吧,有我保护你呢,不会掉下去的。”
  金花坐竹排是头一遭,脚抬了几次也不敢踏上来。刘洪达却等得不耐烦了,用一根撑竹排用的竹竿的一端递向她。她抓住竹竿后才怯怯地上了竹排。她刚刚站稳,他就用竹竿一撑,把竹排撑得就像一支离弦的箭,射向海草密布的海面。几只浮在海面上睡懒觉的海鸟顿时被吓得拍打着翅膀乱飞乱撞。有只该死的海鸟千不该万不该偏偏撞上了她,翅膀把她的眼睛拍打得生痛生痛的。她吓得大叫一声“哎哟”,便失脚掉到海里去了!
  她在水中像一只落水鸟一样拍打着双手大呼“救命”。他急忙丢下竹竿,脱下外衣,立马跃入海中把已经喝了几口海水的她抱上来。她吓得脸色青紫,冷得直打哆嗦。他关切地说:“我把你送上岸去。你回家换一身衣服再来吧!”
  她却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说:“不,我不回,宁愿冷死也不回!”
  他睁大眼睛疑惑地问:“为什么呀?”
  “我不想被村里的人看到我这副落汤鸡模样而笑话我。”
  “我不是看了吗?”
  “你……你不同。你救了我,谢谢你!”
  “我看这样吧,我把你渡到岸上去。你在岸上找一处偏僻隐蔽的地方把衣服烘干,等一下潮水完全退了再来抓草也不迟。”
  金花感激地点点头说,“好,好”又问,“有火吗?”
  “有打火机,在我的外衣口袋里,我拿给你。”他取出打火机递给她时,与她感激中带着害羞的目光倏地交织在一起。
  她步履蹒跚地走到岸上,在岸边一棵长势很茂盛但枝叶不是很茂密的红树旁边生起一堆火,借着朦朦胧胧的雾气,大胆地解下身上的湿衣服烘烤起来。
  他挽起高高的裤管,站在齐膝盖深的海水中,一把一把地抓着海草然后吃力地往竹排上叠着。
  她烘干了上衣。
  他抓了满满刮刮的一竹排海草。
  她烘干了长裤。
  他意外地发现在海草中藏着的一只大母蟹。
  她赤裸着上身全神贯注地烘烤文胸。
  他把大母蟹藏在竹排上的海草里,暗暗盘算着给她一个惊喜。
  她戴上文胸,解下内裤开始烘内裤。
  他开始撑着竹排向岸上靠拢。
  太阳出来了。海面上的雾水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竹排慢慢地靠近了岸边。
  好像哥伦布发现了美洲大陆,又好像饿狼发现了猎物。他像鹰一样的眼睛远远地就看到了红树枝叶遮掩下隐隐约约的一个女人的胴体!这是他第一次见到女人的胴体。他初始还努力地克制自己不去看那个女人身上的秘密,但又鬼使神差般地身不由己地由不得自己不去看。他的冲动在升腾,防线在崩溃。
  他疯了,像一头公狮,“嗖”的一声向篝火扑去……
  “羔羊”在惊恐中哀鸣,“狮子”在激情中咆哮……
  她的眼睛已经哭得像灯泡,但泪水还是像断了线的珠子不停地往下掉。她一边捶打着他的胸脯一边说:“你这个禽兽!你这个畜生!你毁了我!你不得好死!我要杀死你……”
  他在她的阵阵痛骂声中醒悟过来,意识到自己已闯下了大祸,吓得像只穿山甲似的缩作一团,不知如何是好。
  这时,远处飘来了来挑海草的男男女女的声音。他怕事情败露村里人不会放过他,急忙丢下她,钻进附近那片茂密的红树林中去了。
  村里的人就要到了。她急忙擦干眼泪,整理好衣服来到竹排旁,一边装着卸草到岸上,一边在脑子里快速地思索着如何应付他们的盘问。
  由副队长卢家福率领的挑草队伍终于浩浩荡荡地开到了金花的面前。她吓得手脚颤抖地、不知所措地抓着海草。卢家福见只有她一个人在干活,觉得不可思议,便说:“刘洪达那小子呢?他干什么去了?”
  她把头压得低低的,双手在擦着仍有泪痕的脸,吞吞吐吐地回答说:“他……他到红树林那边去了。”
  “活不干,到红树林干什么?两个人抓了大半天只抓一竹排草,太不像话了!”
  她再也不敢哼声,把头压得更低了。
  这时,社员卢家呈阴阳怪气地揶揄道:“他们哪里像是来劳动的人?简直是来玩耍的!我看是他们两人分了工,金花抓草,他去抓螃蟹今晚回去作下酒菜了!”
  卢家福是个老实人,也是一个容易被人暗示的人,听了卢家呈这么一说,便信以为真地说:“你去红树林旁边看看,如果他真他妈的在抓螃蟹,给我押回来。我要罚他学螃蟹爬的样子爬给大家看!”
  “那从此以后他就在我们卢姓人的面前横行霸道起来了!”卢家呈的弟弟卢家能嘲讽着说。
  众人一听都嘻嘻哈哈地笑了起来。金花感到紧张的气氛一下宽松了许多,便微微抬头看了看大家。
  卢家呈得了指令之后,像个不可一世的大将军,“噔噔噔……”地跑到红树林旁边,用他那双黑不溜秋的手做成一个喇叭状对着苍茫一片的红树林大声喊道:“刘洪达,你这只‘软脚蟹’(讽刺他怯懦),在里面躲什么呀?快快给老子滚出来吧!全村人都等着你去抓海草呢!”
  他连喊了几次,但只听见阵阵的波涛声,哪里有他的影子?
  卢家能见哥哥没有回来,便向副队长请缨去帮哥哥一把,但他也喊破了喉咙,仍不见刘洪达的踪影。
  这兄弟俩是卢全的后代,在村中是一对“活宝”,虽然皮肤都长得像非洲黑人一样黑,模样也丑,却喜欢出风头,尤其是喜欢“狗咬耗子——多管闲事”。屯里有什么事不管好歹也要插上一脚。卢家福是他们的亲叔叔。
  卢家福见两个侄子去了大半天也没有回来,知道还没有找到刘洪达,于是,他留下女社员,带着男社员过来了。
  在他的指挥下,二十个男社员在红树林周围搜索起来,可是搜罗大半天,仍不见刘洪达的踪迹。看看太阳已近晌午,卢家福像一只泄了气的皮球,带着金花及其他社员挑着海草回村里去了。
  金花一回到宿舍马上就把门闩得紧紧的,窗户也关得严严实实的。
  卢家福把刘洪达失踪的事向他的顶头上司卢家金作了汇报。卢家金听了后觉得这个刘洪达真是不可思议,海草不抓独自一人跑到红树林里究竟干什么呢?难道是为了掏鸟窝?抑或是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坏事怕别人知道而躲到里面去的?他会不会在里面迷了路出不来了?或者是困死在里面了呢?刘洪达是他派去的,出了事他作为队长负有不可推御的领导责任。他越往下想就越紧张起来,额头上渗出了豆大般的汗珠,但不想让卢家福窥测到他的内心变化,于是故意轻描淡写地说:“他不会有事的,不会有事的。他为什么去树林只有金花知道。我亲自去问问她看她怎么说。”
  金花把衣服全部脱下来丢在墙角里,还厌恶地往上面踩了几脚,好像衣服就是刘洪达,拿衣服出气就是拿他出气一样。她有气无力地拿起搁在水缸边的水瓢往水缸里舀了一瓢水,然后蹲下来,一边手拿着水瓢一边用手泼着水反反复复地清洗着自己的下处,一边洗一边淌眼泪。她洗呀洗,好像那个地方任凭怎么洗也洗不干净,而且越洗越脏似的,气得直跺脚。她蹲得四肢麻木,只好失望地站起来穿衣服,恰在此时,外面有人敲门。她吓得手忙脚乱,急忙穿上衣服,却扣错了钮子,又拿镜子照了照,重新扣好钮子,才敢去开门。
  卢家金一眼瞥见眼前这个女子,就觉得她跟以往大不一样,但到底为什么大不一样,却一时又说不出个子丑寅卯来。
  她知道队长的来意,于是装作若无其事而又以守为攻的样子说:“队长找我是为刘洪达的事吗?要问就赶快问吧!”
  卢家金见金花用这种态度对待他这个一队之长,心里很不是滋味,但心想好男不跟女斗,找人要紧,便说:“是呀,你们俩是我派去抓草的,一个回来了,另一个至今却不知去向。我这个当队长的能不操心吗?”
  “队长操什么心?他刘洪达不是你们卢姓人的眼中钉肉中刺吗?他是死是活与你何干?”
  “小金,你错了!他是我派去干活时失踪的,如果没事就好,万一有事的话,我会负队长责任的,连你也会受牵连的,所以你要跟我说实话。”
  金花无奈,只得把跟副队长说的话又跟他重复了一遍。
  “他跟你说去红树林干什么吗?”
  “他……他不说,但我……我猜是去小便的。”
  “我不信!去小便有必要去那么远吗?”
  “因为他怕我看见呀!”
  “打死我也不信!你们干活的地方到处是灌木丛,随便找个地方就能解决问题了,没必要跑那么远。我看一定是另有原因。”
  “队长大人呀,这个我就不明白了,拜托你见着他再问问他好吗?”
  卢家金见她这种无所谓态度,知道再问下去也问不出个所以然来,只好说:“你休息吧有事我再找你。”
  卢志强到龙溪公社办事刚回到家。卢家金就把刘洪达失踪的事跟他说了,要他帮他参谋参谋,想办法找到人。看到父亲平时威风八面现在却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他心里就想:把两个异姓人派去干重活,却让卢姓人干轻活,有你这么派工的吗?这下可好,惹出事来了!这就是你平时排挤异姓人种下的恶果!不过父亲毕竟是父亲,他不能在他心里难受时往他的伤疤上撒一把盐,于是说:“刘洪达不会有事的,但他为什么躲到红树林里至今不敢出来。这里面肯定有蹊跷,只有金花才知道个中原因,但她为什么不敢对你说真话呢?是不是你骂她了?抑或是嗓门大吓着她了?”
  “没有哇!我好声好气地跟她说话呢!”
  “那就好!”
  下午卢家金派工时给他儿子派了一项特殊任务:让他专找金花谈谈。
  金花到东岸屯插队已有一年,平时除了干活时跟大家一起有说有笑外,其他时间都是一个人独处多一些,很少到村民家中串门。卢志强跟她虽然接触不多,但因为两人年龄相仿、志趣相投的缘故,所以他对她很有好感,她也把他当作是一个值得信赖的朋友,平时有什么话都喜欢跟他说。他想他去找她她会给他面子的。谁知她一见他,像对他怀有很深的敌意似的,冷冷地瞟了他一眼,不说话。为了打破僵局,他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金花,我听说你身体不舒服来看看你,不欢迎吗?”
  “谁说我身体不舒服?即使我身体不舒服,你也不会有这么好心来看我的!你们男人就是没有一个……”她急忙把下半截话给打住了,可我已猜到她下半截想说什么,于是,单刀直入地问:“金花,请你老老实实地告诉我,刘洪达是不是欺负你了?”
  “没……没有。你不要妄加猜测,冤枉好人!”
  “他的脾气我清楚,胆大妄为,又怕承担责任。如果不是做了什么亏心事,是不会轻易躲起来的。你说是吗?”
  “他做什么亏心事与我何干?他可能是到树林里捉鱼捉虾捉蟹捉鸟儿迷了路,也有可能已经淹死在里面了!你爸不赶紧派人去寻他的尸体抬回来游行示众,反倒来问我要人,真是岂有此理!”
  “你喜欢他吗?”我出其不意地反问道。
  “我喜欢他?哼,这个人我真想一刀……”
  “金花,既然你把我当朋友看待,有什么委屈你就直说吧!憋在心里是会憋坏身子的。这里没有外人,你说什么我会替你保密的。”
  她突然像一个婴儿一样“哇”地哭了起来,一边哭一边说:“这个坏蛋……这个畜生……”
  “他……他怎么你了?”我吃惊地问,“他强奸你了?”
  她一听哭得更伤心了。
  他关切地问:“要不要我陪你到派出所报案抓人?”
  她马上警觉地说:“你是什么意思?你想毁了我一生的清白吗?”
  “那你说该怎么办?”
  他……他只是……只是摸了我一下,没……没什么的,不……不用报案。”
  “那敢情好,既然是小事一桩,内部处理就可以了。”
  “还小事一桩?你说得多轻松!本姑娘冰清玉洁,还不曾被你们这些臭男人摸过,可是他……他……”
  “我不是也摸过你了吗?”他故意用手去摸了摸她的手腕说,“不要把自己的身子看得太金贵,摸一摸是死不了人的。我说个故事给你听,古时候有个年轻女子在街上被一个陌生男子调戏。其实那个男子只是喜欢她,摸了一下她的手臂而已,但她居然认为被男人摸过的地方就是龌龊的,于是跑回家举起刀就把被那男人摸过的手臂活生生地砍了下来,真是对自己太残忍了!也太愚蠢了!”
  “可他……他不是摸我手臂,而是……而是……他居然摸了……摸了我的胸脯!”
  他差点笑出声来。心想:你的胸脯也算是女人的胸脯吗?一点起伏也没有,像男人的一样“平铺直叙”。这个刘洪达也太无聊了!太低级趣味了!但想归想,这种话是不能说出口的,于是,他认真地说:“这是流氓行为,一定要立即报告派出所抓人!”
  “卢志强,你跟他是最要好的朋友。你想毁了他吗?我看算了。我不怪他,放他一马吧,但他怕我向你父亲告状要处分他,所以就跑到红树林里躲了起来。你爸如果不处分他,要他回来也不难。今晚你到红树林旁边转一圈兴许就能找到他。”
  “你和我一起去可以吗?”
  “杀了我也不去。我再也不想再见到那个人!”
  “好,好,我把他找回来让你狠狠地骂他一顿揍他一顿消消气。这个不识好歹的家伙!”
  他把从金花口中得到的情况如实地向他的父亲大人作了汇报。卢家金听了之后跺着脚说:“这个混帐东西,做事也太莽撞了!”
  卢家金同意儿子卢志强单枪匹马夜闯红树林,因为怕人多去了会打草惊蛇,反而使他不敢露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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