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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作品名称:东方雾都      作者:轶宁      发布时间:2019-05-05 18:18:07      字数:10528

  当天晚上护士准时去查房,当她到了病房却发现病床上空空如也。于是,她就在该找的地方都找了一遍,但就是没有找到人。她将此事汇报了上去,医院又派人到处寻找,但最终还是没有结果。
  这个失踪的病人是谁呢?当然是孙煜了。
  孙煜已经在精神病院里治疗了快三年半了,他觉得该是离开的时候了。于是就在一个神秘的夜晚,他背着吉他乘着黑暗的掩护,悄悄地逃出了医院。
  孙煜在公园里的长椅上睡了一夜。第二天天亮之后,他就背着吉他到处游逛。中午的时候他饥肠辘辘,一摸口袋才意识到自己的身上根本就没有一分钱。下午,他来到了一个地下通道,发现有人在里面唱歌。于是,他也从琴包里取出吉他弹唱了起来。渐渐地,他面前的琴包里就多了一些零钱。
  当他无比动情地唱着一首老歌的时候,有一个女孩突然停下了匆匆的脚步,然后走过来停在了他面前,接着闭上眼睛非常陶醉地听他唱完了歌。接下来女孩热烈地鼓着掌,满怀深情地向他笑了笑,将一张崭新的百元大钞放在了琴包里,最后心满意足地离开了。
  孙煜望着女孩离去的背影感慨万千,他的眼睛里饱含泪水。他突然明白了自己以后要走的路:做一个普普通通的流浪歌手,只要能打动一个听众就足够了。
  丁酉年六月份的某个礼拜天,繁州市另一所高等学府,与繁州财经大学齐名的明星大学——繁州大学,发生了一件震惊社会的事件。毕业在即,该校金融学院的一位女博士研究生跳楼自杀了。
  当天下午,学校里人迹罕至,她从六楼纵身一跃,然后与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断然告别了。几个警察封锁了现场,然后进行了一番例行公事般地勘察取证,最后将尸体带了回去,再由法医进行鉴定分析,最终排除了他杀的可能。
  大家纷纷对自杀者的动机进行了分析。有人觉得是她的毕业论文没有被通过,不能取得毕业证,一时想不开所以就走了极端;有人觉得是她已经在校园里待习惯了,害怕走出校园之后去面对那个竞争激烈的社会;也有人认为她原本就性格孤僻,不愿与别人交流,可能患有抑郁症,而如今又面临毕业,各种压力纷纷来袭,她又无法释放,所以就走上了绝路……
  但是警察在死者身上发现的一份遗书却让这些无聊的好事者都闭了嘴。
  遗书内容如下:
  本人周嫚,今年28岁,系繁州大学金融学院在读博士研究生。因本人早已看透生死,对人世间之冷暖毫无留恋,故离开此婆娑世界,另寻他处。本人在此郑重声明,我的死与任何人无关,请大家不要胡乱猜疑,不要随意讨论,让此事像微风拂过地面一样不留痕迹,请让死者安息。
  凡事既已有果,则必有其因。“看透生死”,这简简单单的四个字难道就是周嫚自杀的真正原因吗?是也不是。让我们在抽丝剥茧中一点点地去揭开事情的真相吧。
  让我们把时间倒回至三年前,也就是甲午年的九月初。
  那是一个星期三的下午,天气格外凉爽,校园里飘荡着一层稀薄的雾气。陆铭与周嫚手拉着手在操场上悠闲地散步。
  “嘎——嘎——嘎——”天空中突然传来一阵整齐的大雁叫声。
  “你听,大雁,它们要离开这里去温暖的南方了。”周嫚惊喜地喊着,并抬起头在天空中搜寻着它们的身影。
  “可惜大雾遮住了它们,什么也看不见。”
  陆铭也抬起头在徒劳地寻找着它们。
  “唉……繁州就是这样,这没完没了的大雾遮挡了太多好看的风景。否则此刻我们就可以看到这些大雁排列的队形了,究竟是‘一’字,还是‘人’字呢?”
  “这讨厌的雾啊,总会蒙蔽人的双目,让人迷失方向……”
  “你知道吗?我最喜欢的鸟类就是大雁了。这种鸟,是一种最忠贞于爱情的动物。一对大雁如果相爱了,它们就会用一辈子去相守相惜,始终不离不弃,永不相负。就算死亡也不能将它们分离。如果有一天,其中的一只走到了生命的尽头,那么另一只也不会苟且偷生,它会选择殉情,从而在另一个世界里与爱侣继续相守。”
  “这种鸟真是太高贵了。”
  “是啊,它们比人类更痴情。金朝有一位非常伟大的文学家叫元好问,在他十六岁赴并州赶考的途中,碰到了一个捕杀大雁的人。这个捕雁者告诉元好问,他今天捕杀了一只大雁,而另一只逃脱的大雁见自己的伴侣已死,所以就悲鸣不止,然后也投地而亡。元好问听后非常感动,当即从猎人手里买回了那只殉情的大雁,把它葬在了汾河边上,立碑刻下‘雁丘’二字,并做了《雁丘》辞一阕,其后又加以修改,成了一首传世之作《摸鱼儿·雁丘词》。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生死相许?
  天南地北双飞客,老翅几回寒暑。
  欢乐趣,离别苦,就中更有痴儿女。
  君应有语,渺万里层云,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
  横汾路,寂寞当年箫鼓,荒烟依旧平楚。招魂楚些何嗟及,山鬼暗啼风雨。
  天也妒,未信与,莺儿燕子俱黄土。
  千秋万古。为留待骚人,狂歌痛饮,来访雁丘处。”
  “这世间,一个情字为难了多少人?有的人专情,有的人深情,有的人痴情,有的人多情,有的人滥情,有的人薄情,有的人无情,有的人绝情。不管是哪种人,只要在对的时间遇到了对的人,他就是幸福之人;而假如在错的时间碰上了错的人,他必定是悲惨之人。”
  “我们会永远这样幸福下去吗?”
  “一定会的,只要你愿意我们随时都可以去领证,然后我们要生一个粉嘟嘟的小孩儿。”
  “再等两年吧,那时我就彻底毕业了,我们就去领证。”
  “好的,一切都随你安排。”
  “明天我就要去新学校报道了,以后我们就不可能天天在一起了。”
  “没事儿,只要我闲下来了,就去那里找你。如果你有时间了,也可以过来陪我。来日方长,咱们慢慢品味爱情的味道吧。”
  在一片长长的白桦林中,陆铭与周嫚紧紧地拥抱在一起,此刻他们又在非常甜蜜地接吻。朦胧的雾气再次为白桦林增添了一层神秘的色彩。谁也不知道有一对亲密的恋人此刻已经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地点,忘记了全世界,他们的眼中只有彼此。
  “为我们的爱情留下一点证据吧。”
  陆铭拿出了一把小刀,在一颗大树上一笔一划地刻下了九个大字“陆铭爱周嫚,永无期限。”
  “请白桦树为我们作证,我们的心永远属于彼此。”周嫚激动地大声喊着。
  自从她与陆铭恋爱之后,经过了三年的不懈努力,此时的周嫚已经彻底变样了。那副讨厌的牙箍终于摘掉了,她一张口就会露出那两排洁白而又整齐的牙齿。她每天坚持锻炼,所以拥有了一个凹凸有致的好身材。由于完全戒掉了零食,再加上良好的饮食习惯,她的内分泌失调症也已经彻底治愈了。所以她脸上的痘痘已经全部隐退了,脸上的皮肤看上去吹弹可破。而那副架在鼻梁上的近视眼镜则使得她看起来饱读诗书,气质高雅。现在唯一不尽人意的地方就是鼻子了,如果她的鼻子能再高挺一些,那么她就是一个魅力四射的大美人了。
  众所周知,由于陆铭追到了周嫚,所以他才从周嫚的爸爸老周手里继承了入微便利店。之后,他就将经营便利店当作了自己的事业。因此在大学毕业之后他就一直留在学校经营便利店。因为入微便利店在之前就已经积攒了很旺的人气,而陆铭又从老周那里得到了真传,再加上他自己还潜心研究经营策略,所以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终于取得了巨大的成功。通过他的经营,便利店的营业额比原来又翻了一番。
  这个聚宝盆为他聚集了更多的财富。
  但是,金钱又是最让人迷失自我的东西。在拥有了更多的财富之后,陆铭就变了。
  他的胃口变得越来越大了,他想把整个繁财大校园里所有的便利店全部都收购了。所以他就要将更多的心思花在经营便利店上,而不是去谈恋爱。
  既然所有的机会都青睐于陆铭,那么他就要甩开膀子大干一场了。他果真将自己的大部分精力都放在了经营上。平时他还会费尽心思地去做调查,从而了解同学们对各类商品品牌的偏爱情况,然后根据大家的需求去进货。每天晚上,他还要亲自去审核各店的收入情况。有时,他也会像外面的超市那样去搞一些促销活动,将一些快接近保质期的商品做打折处理。
  就在这样的情况下,财大校园里其他便利店的生意逐渐变得萧条起来,简直可以用门可罗雀来形容了。
  在受到陆铭经营的入微便利店的冲击后,其他的那些便利店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店主都想关门大吉。这时陆铭发现时机已经成熟,于是就趁机收购了其他的那几家便利店。那么,整个财大校园里的便利店就都是他的了,学生们在校园里每购买一件东西,陆铭的钱袋就会更鼓一些。
  另一方面,周嫚在繁州大学读博士,而陆铭却仍旧留在繁州财经大学,虽然还在同一座城市,但是两个学校离得并不算近,所以他俩就不能经常见面了。时间久了,陆铭对周嫚的感情也就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刚开始的时候,他也会尽量地抽出时间去看望周嫚,用心去守护这份爱情。但是,随着他在便利店上投入的精力越来越多,他就不得不舍弃掉一些陪伴爱人的时间。
  所以,在经营爱情这件事情上,陆铭就显得有点力不从心了。
  相对来说,周嫚的时间就比较多一些了。以她那种超级学霸的本事,学业上的东西根本就难不住她;而她家里的条件又相当优越,所以她也没有生活上的困顿。世人皆苦,在这茫茫苦海中,鲜有人能轻易斩断三千烦恼丝。学业能顺风顺水,生活无后顾之忧,如此看来,在我们的这些主角中,此时的周嫚才是最无忧无虑的那一个啊。
  一般情况下,周嫚会在双休日休息的时候去财大看望陆铭。这时的陆铭自然就要抽出时间来陪伴周嫚了。他们会像其他情侣那样在校园里手牵着手散步,聊天,听鸟鸣;或者出去逛街,吃饭,看电影。有时候,尽管陆铭很忙,但是他又不得不去应付周嫚。后来,他甚至有点不太愿意让周嫚来看他了,因为他确实不想将时间浪费在谈恋爱上。时间长了,周嫚就感觉到了陆铭的冷淡,所以她渐渐地也对爱情迷茫了。她不知道究竟怎么才能让陆铭重新热情起来。
  该怎么办呢?只有提升自己的魅力了,周嫚决定先从自己的外貌开始。
  在读博士的第二年的寒假里,周嫚去了一趟某邻国,就是那个满大街都是人造美女的国家。是的,你们猜得没错,她去做了一次隆鼻手术。其实,像隆鼻这样的小手术在国内是完全可以搞定的。但是,国人的心理就是这样的:毕竟人家国家是专业搞这个的,技术肯定更加成熟,效果也肯定要比国内的好。
  周嫚在网上联系了一个专门办理出国整容业务的公司,然后在他们的安排下做好了出国的准备。她的签证办得很容易,看来出国也并不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
  当然了,花钱都是小事,可是受罪却是在所难免的。
  她首先在那个国家的首都玩了两天。到了约好的时间,她就来到了医院。
  躺在手术台上,当刺眼的灯光一下子照射在周嫚的脸上时,她紧张得直发抖。一个冷若冰霜的护士先在她的耳朵上打了一针麻药,她痛得泪流满面。那个护士随口说了一句什么鸟语,周嫚也没有听懂。但是,她隐约觉得那是在嘲笑她软弱。
  垫鼻子,说白了就是拆东墙补西墙。首先就要做一个耳软骨切除手术,她眼睁睁地看着那个文质彬彬的年轻医生拿着手术刀从自己的耳朵上取下了一小块耳软骨,然后又修了型。她越看越觉得那个医生像一个可怕的屠夫,因为他的柳叶刀上也沾着鲜血。接着她的鼻子又被打上了麻药,开始发麻,而且还有一种强烈的肿胀感,然后那个医生割开了她的鼻尖,将软骨放了进去,最后就是缝合了。她觉得自己就好像是一块用来雕塑的石膏,放在那里任人摆布,这儿取掉一块,那儿补上一块。这可怕的手术终于结束了。
  接下来就是痛苦而又漫长的恢复阶段了。该阶段真的是太难熬了,用度日如年来形容,一点也不夸张。
  从做完手术的当天,医生便开始没完没了地为周嫚输液,输的基本都是用于消炎去肿的抗生素。麻药的药效慢慢地退去了,耳朵上的伤口开始有疼痛感了。晚上睡觉的时候,她一整夜都不敢压到耳朵。
  直到连续输液三天之后,周嫚鼻子的肿胀才逐渐有些好转了。
  一周之后就要拆线了,这是一项更加痛苦的挑战。由于周嫚的伤口都在鼻腔,而这个部位的皮肤又很薄,肉也非常娇嫩,但是神经分布却很广泛,所以特别敏感。
  因此在拆线的时候又是一场痛不欲生的噩梦。
  手术过后她一直都在服用一些去肿的药物,效果慢得令人难以置信。鼻子做完手术已经过去两个月了,她还是不敢动一下,害怕一动就碰歪了,虽然医生说没有问题,但还是胆战心惊。
  四个月之后,她还是像守着宝贝一样看护着鼻子,晚上睡觉的时候,生怕睡得方向不对,压迫到鼻子前端。
  而在这一段时间里,周嫚也顾不上陆铭了,她去陪伴陆铭的次数也少了很多,每次只能通过手机与他交流感情。为了变漂亮她过度地忽视了自己的恋人。她始终觉得当自己变得更加迷人的时候,陆铭就会重新注意到自己的魅力,从而像最初相识的时候那样爱她,他们就可以回到从前了。
  直到乙未年七月份,周嫚才觉得自己的鼻子应该彻底恢复了。此时距离她做隆鼻手术之初整整过去了五个月的时间。
  在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周嫚在宿舍里对着镜子非常仔细地端详着里面的那个美女。在一副别致的近视眼镜下有一双深邃的眼睛,顺着眼睛往下看是一只高挺秀气的鼻子,再往下是一张挂着微笑的樱桃小嘴。这些漂亮的器官非常巧妙地镶嵌在一张自信满满的脸上。是的,这张脸的主人叫周嫚。她轻轻地捏了一下自己的鼻子,然后非常开心地笑出了声。然后,她从衣柜里取出了一件淡蓝色的连衣裙,剪掉了吊牌,穿在了身上。接着她开始化妆了,首先在脸上涂上了隔离霜,均匀地擦好了粉,又拿起眉笔一丝不苟地画了一个新月眉,最后涂上了玫瑰色口红。不需要浓妆艳抹,一个朴实无华的淡妆足以将她的美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在出门前她踢掉了脚上的拖鞋,穿上了一双白色的中根凉鞋。
  时间并不紧张,周嫚选择了坐地铁。因为还没有到高峰期,车上的人并不是很多。她非常优雅地坐在了座位上,并用眼角的余光扫视了一下车里的情况。她发现对面的几个年轻的小伙不时向她这边投来爱慕的眼光。她拿出了手机,将自己的注意力集中在了电子书上,嘴角挂着一丝得意的微笑。
  一个半小时之后,终于到达了目的地。今天周嫚并没有将自己来看陆铭的事告诉他。她想给陆铭一个惊喜,让他看看自己变得究竟有多美。
  周嫚开开心心地走在繁财大的校园里,偶尔会遇到一些男生,当与他们擦肩而过之后,这些小学弟们也直勾勾地盯着她看,她也不去在意他们惊叹的目光。
  走出一条林荫小路,周嫚来到了校餐厅附近。就在这时,她的眼睛里突然出现了让她眩晕的一幕。她看到陆铭与一个女生有说有笑地从餐厅里走了出来。凭着女生那神秘的第六感,她知道陆铭与那个女生的关系肯定不一般。她的心脏在剧烈地狂跳着,有点不受控制。泪水已经不由自主地从她的眼睛里往外蔓延。她没有做声,只是远远地跟在了他们的后面。
  陆铭居然与那个女生手牵手漫步在这迷人的校园里。他们顺着一条鹅卵石铺就的美丽小径来到了教学楼附近的那个花坛边。橘红的凌霄花,金黄的金丝桃,紫红色的紫薇花,洁白的栀子花……花开得依旧那么娇艳动人,只是赏花之人已不再是去年的那一对。陆铭兴致勃勃地跳到了花坛里,然后摘下了一朵栀子花,很浪漫地别在了女生那乌黑的长发上。
  一双米色的平底凉鞋,一袭白色的长裙子,一张清纯可爱的脸,一头飘逸的黑发上,一朵洁白的栀子花,盛开着。这个栀子花一样的女生,不胜娇羞地微笑着。
  陆铭从花坛里敏捷地跳出来,又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精致的首饰盒。接着,他从盒子里取出了一条非常漂亮的银手链,小心翼翼地戴在了女生纤细白嫩的手腕上。他得意地将脸凑了过去,女生亲了一下又咯咯地笑着跑开了。陆铭也大笑着去追那朵栀子花……
  心突然就痛得很厉害,泪水像泛滥的洪水一样怎么也控制不住。尽管是炎热的七月天,但是此时的周嫚却觉得浑身冰凉,尤其是那颗裂成碎片的心,已经彻底凉透了。她躲在角落里,抱着双膝独自伤心。世上无限丹青手,一片伤心画不成。
  她时而放声大哭,时而小声抽泣,这凄凉的泪水洒落在大地上,就连那酷热的暑气也被强行降温了。
  乌云悄悄地聚拢着,阳光被遮起来了。上苍的额头上堆积了太多的愁云,“轰隆……”他发出了一声哀嚎。莫非,他也被周嫚那无尽的悲伤感染了,竟不由自主地哭了起来,否则这漫天飘洒的泪水又是从哪个伤心之人的眼睛里流出来的呢?
  衣服已经全部湿透了,周嫚被淋成了落汤鸡。天早就黑了,她打车回到了宿舍,合衣躺在床上,睡着了。
  第二天,周嫚感到头昏脑涨,浑身酸疼,四肢无力,嗓子又肿又痛。由于淋了雨,睡觉的时候又没有换掉湿衣服,所以她患上了重感冒。
  没有吵,没有闹,她乖乖地起了床去校医院看病。诊断之后,医生为她打上了吊针。除了她,偌大的输液室里再也没有一个人了,看来全世界生病的人只有她一个。身体上的病痛算不了什么,但是心中的病痛却如何治愈呢?躺在病床上,她又陷入了沉思。回想着与陆铭在一起的点点滴滴,追忆着那份已经永远失去了的甜蜜,她的心里面酸酸的。孤独,受伤,无助,这些满是矫情的词语啊,呵呵……自己都是二十七岁的老女人了,想想就觉得可笑。但是说到底,她还是一个柔柔弱弱的女子啊。伤口自舔还是顾影自怜,自己的痛与别人又有何干呢?
  整整三天过去了,她没有主动去联系陆铭。而陆铭也没有打电话给她。她每天还是按时去打吊针,去舔舐自己的伤口。
  终于在第四天的时候,陆铭打来了电话。没有什么甜蜜的关怀,只有一些不咸不淡的问候。然后就是那个亘古不变的借口,他太忙了,所以抽不出时间来陪她。最后他又一次信誓旦旦地保证,只要他一闲下来就过来看她。她心平气和地说自己知道了,然后微笑着说了再见,通话结束。
  尽管一切都变了,但是生活还得继续。周嫚把心收了回来,将自己所有的时间都用在了学业上。有时陆铭心血来潮了也会过来找她,她就风轻云淡地配合他演戏。他们在校园里散步,去咖啡厅喝咖啡,去电影院看电影,在宿舍里做爱……她们还是像一对情侣一样相处着,只是脸上已经戴上了各自的面具。
  就这样,时间转眼之间就到了丁酉年六月份,该是彻底离开校园的时候了。从小学开始,到博士毕业,周嫚整整做了二十二年的学生。说实话,她真的是恨透了这个身份。浪费了二十二的时间,学到了一大堆没用的东西。那些所谓的知识一点也解决不了心中的迷茫。而对于爱情中的困惑更是没有一点点的启示。
  尽管这样,她还是不想半途而废,当了一辈子的学霸,在结束的时候怎么也要拿到该拿的证明。在紧张的论文答辩中,她表现得很轻松,最终的答辩成绩为“优秀”。
  就在论文答辩结束后的第二天,她想在校园里完成自己最后的心愿。这一天是六月份的某个星期天,校园里并没有多少人。早上,当她睁开眼睛看着洁白的天花板时,有那么一瞬间她竟然暂时失去了意识。她不知道自己是谁,身在何处。片刻之后,她恢复了过来,心脏“扑通,扑通”跳个不停。她又在床上静静地躺了几分钟,然后起床洗漱。之后,她去校餐厅美美地吃了一顿早餐。浓香可口的现磨豆浆,两张焦黄酥脆的鸡蛋灌饼,还有一份水果沙拉。她边吃边感慨,没想到这份普普通通的早餐居然这么好吃。可惜,以后她再也吃不着了。
  她平时经常这样搭配早餐,但是从来没觉得好吃过,这份早餐仅仅就是果腹而已。
  吃过早餐,她就回到宿舍开始写日记。
  六月九日星期日晴
  今天是一个不平常的日子,因为这是我最后一次写日记了,今天我就要离开这个美好而又让人绝望的世界了。
  为什么说这个世界美好呢?因为活在这个世界上,你可以看到非常美丽的风景,听到相当美妙的音乐,闻到特别芬芳的香味,吃到超级美味的食物,穿到十分舒适的衣服,享受到非常美好的爱情。那又为什么说这个世界让人绝望呢?因为你经常活在迷茫中,很难找到自己的方向,不知道究竟想要什么,于是就随波逐流去追求那些累人的功名利禄。然而当你费尽千辛万苦得到了那些东西,有时却又会毫无防备地失去它们。
  于是,你会悲伤,会绝望。
  因为颜值的原因,导致我的性格比较内向,所以一直以来我都是孤身一人,不曾拥有友情,更别提那难得的爱情了。可是,上天却偏偏让我遇到了他。我很清楚,一开始他并不是发自内心地爱我。他说爱我,那其实是一句假得不能再假的谎话。接近我,他有自己并不单纯的目的。但是后来,他还是对我投入了一些真正的感情。对我来说,那些就已经足够了,我想要的本来就不多。本来还幻想着与他白头偕老呢,但是他的生活里又闯入了别人,所以我还是成全他吧。我有点恨他,为什么就不能骗我一辈子呢?但是我更爱他,今生今世都爱他。如果有来世,但愿不要再让我遇到他。
  最后要和亲爱的爸爸妈妈说再见了。爸爸妈妈,女儿不孝,我从来就不是一个合格的女儿,而这一次更要一错到底了,谁让你们生产了我这么个次品呢?真的对不起了,虽然你们陪我长大了,但是我却不能陪你们变老了。若有来世,请让我们彼此变换身份,让我来报答你们的养育之恩。
  好了,我该离开了,愿大家一切安好。
  日记就这么写完了,这一篇日记她写得很艰难,期间写写停停,回忆往事,整理思绪,擦拭泪水。日记本上的纸张已经被泪水打湿了,手中的圆珠笔仿佛有千斤重。就算是看透生死的人,在写绝笔信的时候也绝不会太轻松,所谓泪珠与笔墨齐下。看透生死并不是看破红尘,凡夫俗子并不是大彻大悟的觉悟者,就算对这个世界绝望透顶了,也还是有感情的羁绊,还是有太多的不舍。蝼蚁尚且偷生,何况是感情丰富的人类呢。要不是有太多的无奈,谁又会以这种极端的方式来结束一切呢?
  看看闹钟,时间已经到十点五十了,周嫚觉得自己有点困了,于是就躺在床上睡着了。
  不知什么时候,她莫名其妙地起了床,然后来到了浴室里,此刻她特别想洗个澡。当温热的水花淋在身上时,那种美妙的感觉瞬间从头顶向脚底蔓延。她用搓澡巾在身上仔仔细细地搓了一遍,然后又在全身上下涂上了香喷喷的沐浴露,最后又将身体冲洗了一遍,她觉得自己的身体应该很干净了。她准备将水关掉,可是又突然想起有人说过,洗澡的时候顺便也要把心脏从身体里拿出来洗一洗。方法是闭上眼睛,抛开杂念,心里默想,接着就会在装着心脏的那个位置出现一个盖子,拧开那个盖子,然后将心脏从身体里取出来就可以洗了。
  周嫚照着那个诡异的方法果然将心脏从身体里取了出来。那个桃形的肉疙瘩上沾满了污垢,看上去黑乎乎的。难道人心就是这么一个污秽不堪的东西吗?周嫚疑惑地思考着。接着她赶紧把那个脏东西拿到水下面用搓澡巾使劲地清洗了起来。渐渐地,它露出了本来的面目,那是一颗鲜红的肉桃子。原来,心也需要经常清洗啊,否则你还以为它本来就是脏兮兮的呢?
  当她要把心脏装回去的时候意外却发生了。她突然脚下一滑,一个趔趄摔倒在了地上,那个肉桃子也从手里面摔了出去。然后她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当她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三点多了,她的脑子异常清醒,心里面格外平静。她想去浴室洗个澡。洗澡的时候,她想起了刚刚做的那个梦。她闭上眼睛,心里默想,想要把自己的心从身体里取出来,可是压根儿就没有出现那个盖子。她神经质地笑了笑,结束了洗澡。
  接着她从衣柜里取出了一件崭新的红色连衣裙,异常兴奋地穿在了身上。然后又对着镜子画了一个非常妖艳的浓妆。这是她第一次画浓妆,也是最后一次了。
  最后她又从镜子里仔仔细细地欣赏了一下自己的芳容。镜子里的那个美人是一朵娇艳欲滴的玫瑰花,美得让人窒息。此刻的她正在绚烂地绽放着,像火一样热情奔放。
  绽放是每一朵花躲不了的使命,凋谢是她们逃不掉的宿命。瞬间的绽放便是永恒的惊艳。
  周嫚非常从容地打开了窗户,然后光着脚爬上了窗台。她突然想到,当自己落地之后,这具美丽的躯壳就会摔得惨不忍睹了。但是,那已经不重要了,反正自己也感受不到了。
  她闭上了眼睛,然后纵身一跃离开了这个世界。
  周嫚的葬礼在市殡仪馆里举行。来参加葬礼的人寥寥无几,除了她的父母就是几个亲戚。因为她还是个学生,人际关系自然比较简单。而她平时也没有什么朋友之类的,所以这个葬礼就显得格外凄凉。
  老周满脸胡子拉碴的,整张脸上写满了沧桑。就短短的几天时间,他看上去好像老了好几岁。图书管理员的表现和所有的那些伤心欲绝的母亲没什么区别,除了哭就是哭。甚至当眼睛已经肿得像核桃一样,嗓子也哑得不能正常讲话时,还在不停地抽泣着,看着让人心酸。
  而在这些人当中,反应最大的要数陆铭了。他踉踉跄跄地来到了现场,像丢了魂一样。当看到周嫚的遗像后,他跑过去一把抓了起来,然后抱在怀里开始自言自语,之后嚎啕大哭。当有人过去劝慰他,并要将遗像夺过去放回原位时,他立即变得像一只发了威的老虎,不敢让人接近。
  之后,他继续撕心裂肺地哭嚎,最终晕了过去,大家又忙着将他送到了医院。
  如果说陆铭对周嫚的感情是假的,那么绝对不会有人相信的。就连老周都被陆铭感动得哭了,他没有想到陆铭竟是如此深情的一个人。
  逝者已矣,生者如斯。生活还要继续啊。
  悲伤过后,陆铭又专心投入到他的捞金大业中去了。
  与以前相比,陆铭的财富又增加了很多,此时的他已经被金钱冲昏了头脑,真的是利欲熏心了。
  八月份的某一天,一个零食供应商找到了陆铭,然后又与他商谈了相关的合作事宜。这个供应商表示,他能以比别人更加低廉的价格为陆铭的便利店供应零食,条件就是陆铭要终止与其他供应商的合作,仅与他一人合作。这样的好事,陆铭自然会毫无顾忌地答应下来。
  刚开始他也想到了食品的安全问题,但是那个供应商拍着胸脯保证,他的进货渠道绝对没有问题,因为他都做了好多年了,从来都没出过差错。最终在利益的诱惑下,陆铭还是放弃了原则。
  就这样,陆铭又赚到了更多的利润,只是他之前在学生们中间树立起来的好口碑已经渐渐地打了折扣。因为那些零食的质量真的不怎么样,从包装啊,口感啊等很多方面都可以感觉出来,那些零食是真正的垃圾食品,不太像正规厂家生产的。只是,现在校园里的便利店已经被陆铭垄断了,大家又别无选择。
  半年之后,就在陆铭沉浸在暴富之后的美梦当中而得意忘形时,意外发生了。
  那是一个星期五的下午,有十几个学生同时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食物中毒现象,其具体表现就是上吐下泻,四肢无力。经过学校调查发现,那些学生都在当天食用了同一个品牌的辣条,那些辣条均出自于陆铭的便利店。学校报警之后,警方从陆铭的便利店里取走了一些辣条,经过检测发现,那些辣条中存在大量的某种细菌。然后,警察又顺藤摸瓜,找到了那个供应商,经过审讯发现那个供应商压根就没有任何资质,他私自从各个违规小作坊进货,然后又到处供货。因此陆铭便利店里所有的零食均属于不安全食品。
  陆铭的便利店被查封了,而他自己也被拘留起来了。
  陆铭一直觉得自己好像中了别人的圈套,但具体是什么情况他又想不明白。其实,他确实掉进了别人的陷阱里。
  当料理完周嫚的后事之后,老周在整理遗物时发现了她的笔记本。他从笔记里了解到:当他俩热恋之时,陆铭一心一意地疼爱着周嫚,带给了她无尽的快乐与希望;而后来,陆铭开始渐渐地疏远了周嫚,对她日益冷漠,最后甚至移情别恋,投入到了别人的怀抱,所以周嫚就彻底对生活失去了信心,并因此走上了绝路。
  原来陆铭才是害死周嫚的真正凶手。老周发誓一定要为自己的女儿报仇。陆铭不是爱财如命吗?那就让他负债破产,穷困潦倒。让他失去了财产就等于要了他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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