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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的牛虻01

作品名称:流浪的牛虻      作者:雨亭      发布时间:2012-06-07 17:47:55      字数:3360

跟初恋分手,女友甩出一句彻头彻尾的话,你是个流氓。不知道是我耳朵有毛病还是因为我喝过酒的缘故,当时错把流氓听成了牛虻。后来这事传出去以后,我在失去了初恋的同时也获得了这样一个新的绰号。
我的绰号很多很多,多到可以填满我的日记,但大部分都是我自己给自己取的。在我身上,你总可以看到各种形象:一个小丑、一个诗人、一个无赖、一个土匪、一个浪子歌手、一个小偷、一个乞丐、一个漂泊者、一个吹牛大王。总之,我从来不按规矩出牌。我的初恋,就是把我甩去的我曾经的女友,她后来在她的日记里这样控诉我:我最大的愿望就是收获自己的一份简单而美好的爱情,像很多甜蜜的情侣们一样,但我原以为会带给我好运的城市却只带给我诅咒,我遇到了一个小偷,他偷走了我的爱情,同时他也是一个彻底的骗子,只怪我自己当初瞎了眼,如果上天为了惩罚我而让我遇上这样一个无赖,那就当是弥补我之前所犯下的一切过错,我发誓,我再也不想看见这个流氓了。
看完我女友的控诉,我真是比窦娥还冤。女人天生都是撒谎家,明明是她把我甩了,到头来却说得她自己被抛弃了一样。想想我当初也是瞎了眼睛,那么多人喜欢我,怎么偏偏就选中了这样一个女生,我记得她给我留下的第一印象很好,当时在参加校园十大歌手的晚会上,我靠一首自弹自唱的《你的背包》而俘获了很多女生的心,当然还有她,她当时穿着碎花裙子跑上来献花,还当着那么多人的面亲了我的脸颊一下,我敢说,当时我真觉得我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儿了。后来也许是我脑子出问题了,或者是因为青春的荷尔蒙素分泌过多,反正我还是把她追到手了。
可是后来她发现,原来我只会唱一首歌,就是那首我在校园十大歌手赛上唱的陈奕迅的《你的背包》,我也承认我也只会唱那一首歌,而且其他的歌我都不会了,可是这也说明我是个很专一的人呀,毕竟不是每个吉他手都能做到我这种境界的。但是为了弥补我在她心目中的形象,于是我很快又学人家作诗,我发现我们学校的好多人,都有写诗讨女孩子欢心的嗜好,不过他们写得也太没有水平了,而且还很矫情,乃至我不得不出手教训一下他们,我的这一举动完全是为了捍卫诗歌的尊严,我相信很多人都会支持我的做法的。有了这个想法以后,我就去图书馆借了好几本诗歌集回来看,然后开始了我的写诗生涯。
我的处女作很快就出来了,在这里为了纪念一下,我不妨也抄录一段给你们看,如果你们看了很失望,也请你们原谅我,因为这毕竟是我的处女作,诗的名字叫《一把破木吉他》。
“你说,不习惯我不背包的样子
我没有说话
只是静静地看着你
而你依旧报以你的飘忽不定
嘈杂的车站里
我曾试想过无数次我们重逢的场景
想过相拥而泣

是你太笃定
还是我太天真
在年轻的梦里寻你
只为能离你近一些
在幸福面前
绝大多数的人都很卑微

翻遍我的口袋
我发现我什么也没有
我的全部家产
就剩背上的一把破木吉他
我想在这春天里为你歌一曲
可我拿下吉他才发现
它早已摔坏了琴弦。”

我写的这首处女作,总算挽留住了女友的心。可是待久了的恋人都会有生厌的时候,我没有想到,到最后提出分手的会是她,而且是在我的生日宴会上,这让我措手不及,她还狠狠地抛给我一句话,说我是个流氓,这着实让我难忘,我想我一辈子都会记得。
可我天生不是软骨头,没有她,我照样能活得好好的,不像很多新闻里报道的那样,男子因不想分手当街下跪求女友,这种人我是看不起的,丢了自己的尊严不说,还侮辱了我们广大的男同胞,我觉得我们应该对这种行为严重地竖起中指,像我们宿舍的老三一样。
跟我女友分手的那天,也就是我生日宴的那天,大半夜时我还睡不着,于是就叫上我们宿舍的老二和老三出来喝酒。老三安慰我说,池塘里还有很多鱼。我懂他话里的意思。老二笑而不语,只是给我倒满了酒,同时很邪恶地笑着说,如果当初你爱上的不是女人,那也不至于落到如此田地。我从骨子里鄙视他,然后拿起他面前的酒杯递给他说,你自罚两杯。老二也干脆,拿起酒就猛灌进肚里,仿佛失恋的是他。那晚我们一起喝到了三点,也都喝醉了,可忘记结多少账了,老二后来懵懂地说,好像是我们轮流给老板钱。从夜宵店里出来后,我们是倒在道路两旁睡着的,如果我们不是被冷醒了,估计第二天的晚上我们就上了晚报。酒醒过后,老二发现他身上的外套不见了,这是他女友送给他的衣服。我和老三说,看来不久又该喝你的失恋酒了。
老三在回来的路上告诉我,说我昨晚发酒疯,也说了好多胡话,说得最多的是这么几句,“不管我有你,还是没有你,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一只快乐的牛虻”,看来我心底对我女友还是很在意,只是我一直都不表现出来罢了。
这是发生在大三最后一个学期的事,那时我原以为分手后我可以很快就忘掉我的女友,可是每天走在那么狭窄的校道上,经常会让我看到她,这让我又陷入了一种自我的痛苦当中,我在日记里写道,我渐渐发现,原来女人,天生就是男人的索命鬼。
然后我就去找我女友,想说服她继续做我的女朋友,而当我站在女友面前的时候,却看见她的身边,已经站着另外一个男生,这让我显得很卑微,想好的话也没有来得及说出口,然后我扭头就走了。我想既然我在这场恋爱中彻底失败了,那就让我留给她一个决绝的背影。我想既然女人可以在你的面前炫耀她妩媚的尾巴,那么她照样可以在别人面前卖弄她的乖巧,女人都那么善变,我在心里咒骂着这个世界上的女人。我在心里骂着骂着,我就想到了我妈,然后我才闭上了我的嘴巴。
自从跟我女友分手后,我就很少修理边幅,我也渐渐发现留起胡子的我是多么地有型,像很多西方男人一样,给人一种很man的感觉。所以从这以后,我就格外珍重起我的胡子来,古人蓄发明志,我想我这可算蓄须明志。转眼大三就大四,也很快就要踏上毕业的旅途,所以我想在毕业之前出去走走,就当是为了祭奠我的大学,也祭奠自己的青春与爱情,于是我有了去流浪的念头。
我一个人无牵无挂,因为我父母从来都不管我的生活。我父亲甚至不想让别人知道他有我这么一个儿子,只有我的母亲会时不时地关心我,这让我感动。唯一能让我深深想起他们的日子,是我拿着银行卡去银行取钱的月末或者月初的那几天,那时候我才感到我也是有父母的孩子。所以我出去流浪,或者说是旅行,我完全没有必要去征求他们的意见,因此走到哪里,我都不会有任何牵挂。
打定主意,我就开始筹备我的旅行,也开始计划着我想去的地方。我把日期定在了六月六号,我有点迷信,我希望我选的这个日子能够让我的出行变得一切都顺利。其实这没什么大不了的,毕竟我也有过旅行的经验,所以在我看来,一切都不会有问题。临走的时候我没有把这件事告诉很多人,只跟我们宿舍的人提起过。
在我要走的前晚,宿舍人都为我饯行,我知道他们其实是借这么一个借口去喝酒,我也就随了他们的愿。临走时,老三从口袋里掏出一盒第六感,然后塞进我的背包,他说碰到艳遇时用得上,而且安全套保你一路平安。老二递给我一张银行卡和一张写着密码的纸条,我跟他郑重其事地说,这不会是你留着买内裤的私房钱吧。老二一脸的不屑,随口说,你就当是我给你的临终费,后来我才记得,他曾经欠过我的钱,害得我白白感动了一场。
我没有固定的目的地,我去火车站时,就直接去售票厅里看开往各个地方火车站的最新滚动信息,然后我去买了一张通往北方的车票,硬座。火车上人不是很多,因为还没有碰到出行的高峰期,我把行李简单放下,然后坐在靠窗的位置上发呆。
一个钱包,钱包里有能证明我身份的各种证件和几百块现钱,然后是两张工商银行卡,还有老二给的那张写着银行卡密码的纸条,我把密码存进我脑里之后,就把纸条撕了。除了钱包,就剩我的背包了。背包里没有我的木吉他,我在来火车站的路上嫌背着太麻烦,直接就把它仍给路旁的乞丐了。背包里有几套衣服,有夏天穿的,也有适合冬天穿的,你可以想像我的旅行计划是要从热走向冷,然后跨越春夏秋冬。除了这些,还有一些必备的药品,是我用来处理突发事件时准备的,也有一把短刀,我用来防身,我把它藏到了背包的最里层,刀很短小,只有人的手掌那般长,很容易通过火车站的安检。我还预备了两本很厚的日记本和一支钢笔,因为我有写日记的习惯,而且我随身还携带了一部功能很强大的手机,怎样就可以随时上网发表我旅行的所见所闻。没有这些,估计你们就看不到我写的这些日记了。
除了以上说的东西,我就一无所有了,这就是我旅行的全部家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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