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目标:变强
作品名称:家园之男儿无悔 作者:谁叫这个名字 发布时间:2018-07-03 17:52:17 字数:3115
“大人有令!全军以战斗姿态突进!”一个传令兵大吼。随后整个步兵大队所有人都以战斗姿态开始突进。什么是战斗姿态?就是列阵而行。什么叫突进?就是小跑前进。所以整个大队是排成盾阵然后小跑前进的。
所有人都没有任何意见。因为他们的大队长郎之峰最近发疯了。天天把他那个吓死人的大唐陌刀舞动的像个风车。谁敢提反对意见?
一千多号人,排着盾阵,小跑前进。这一跑就是一千多米。传令兵急匆匆的跑过来:“大人令就地扎营!”
所有人不顾辛苦立即开始修理大地。他们扎营的时候不是简简单单的弄个帐篷就完事的,是要有完整的防御工事的。那工事就是遭遇敌人的大军突进也能为他们的争取到一定的时间。
所有的工事都构筑完成之后,传令兵又来了:“大人有令!拔营!最快速度回城!”于是一阵忙碌之后所有人都急匆匆的往城里赶。在行进的时候他们以中队为单位多路纵队齐头并进。正好有个飞鹰骑士路过。看到这整齐的军容骑士不由的一惊:这样的精锐是谁训练出来的。
雅格丽白的双手剑舞动成了一个光球。他最终还是没狠下心来喝药。毕竟他的时间还长着呢。在怒火的支撑下,他的训练强度加大了很多。他现在可以明显的感觉到自己比以前变强了很多。现在的他能打以前的他一个半。
奥伦也在苦练。父亲的信里说的很明白:你之所以要不断的后退,是因为你太弱而郎之峰太强。如果你足够的强悍的话,你就无需忍耐。所以强大自己才是最根本的。所以他在竭尽全力的提升自己。至于练兵,郎之峰练兵很有一套。嗯,自己先把自己的实力提升上来,然后再开始学习练兵吧。
一边苦练他一边想着心事。美纱怀孕了。一年,一年后他就有可能要和郎之锋共享女人了。父亲和巴特尔大伯都告诉自己要胸怀宽广。但是他宽广不起来。他宁愿死也不愿意看到自己的女人上了别人的床。即使那个人对自己很重要。而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只有一个:自己太弱了。我要变强。
感受着斗气的强度,他知道自己又变强了。但是他现在还是没有突破那层障碍。一旦他突破那层障碍成为斗将,那么他的爵位会自动变为世袭罔替子爵。这是大陆贵族通法中公认的:一个人无论身份血统,一旦成为斗将就自动成为一个世袭罔替子爵。
一旦成为斗将,自己就可以摆脱对郎之锋的依赖,至少不会把他当作顶梁柱。到那个时候自己就不用担心美纱会为了自己而被人共享。他不知道的是郎之锋也在苦练。而最重要的是,他并不知道郎之锋的信念。
数千年以来,华夏儿女崇尚的是忠义。从不食周粟,赵氏孤儿一直到郎之锋穿越前,忠义始终是华夏儿女心头最重的信仰之一。忠义,小的方面是忠于自己的家庭,自己的朋友,自己的事业,“吾日有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大的方面是国家,是民族。
“勿忘国耻,光复中原就是我们的忠,万千黎民,天下苍生就是我们的国。他们在哪里繁衍生息,他们在哪里祭拜祖先,他们在哪里提笔写字,哪里就是我们的国。我岳飞,相州汤阴人,我家乡天高万仞地厚九重,麦穗厚的能站人,我们出生长大,魂牵梦绕的地方怎能任由贼寇信马由缰,弟兄们,向着家乡出发!”中途休息的郎之锋低声念着黄晓明演的岳飞的台词。
说实在的他很少看电视。但是这段话他记住了,记得很牢。如果说前世这段台词仅仅是因为情怀的原因才让记住的话,今世他就是因为残酷的现实。我的家乡在哪里?我的家乡在罗干城。在那里我挖过野菜,砍过柴火,捉过小鱼,娶了媳妇,有了孩子。
但是现在,我曾经的家乡已经是任由贼寇信马由缰!我的家乡,正处在魔族的铁蹄之下!我的家乡!我今生出生长大的地方!我一定要夺回那我一定要让敌人的鲜血洗刷这个耻辱!我一定要回到我的家乡!
但是奥伦不知道。他只知道一点: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没有利益就没有朋友。有了利益才有朋友。现在他能给郎之锋的都给了郎之锋。而要想不让自己再付出更多的利益,他只能做一件事:提升自己的实力!当他自己强大了,别人就得给他利益!利益才是永恒!
两个人或者说这个大陆上的所有人都在竭尽全力的提升自己的实力,而目标就是利益。这里面唯一的例外或许就是郎之锋。毕竟刻进骨子里烙在灵魂里的那些东西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被被抹杀的。
“杀!”士兵们在训练。他们的实力也需要提升。
“你要借兵?”安森看着巴特尔。他知道巴特尔那边正在和敌人交战。对方来借兵自己不能不借。对方不说远了,单说最近就帮过自己好几次。所以借兵自己必须给借。“要多少?要谁?”
巴特尔说出了一个数:“一个师,奥伦。”
安森连连摇头:“奥伦那里很重要。他不能离开。不过我可以把郎之锋和他的部队借给你。他的战斗力可是很强的。而且我可以配属给他一个大队,再派一个师过去。如何?”
巴特尔的脸色微微一变:“郎之锋的身份不够。”
“他的实力够了。”
“奥伦是他的领主。”
“现在这是军令。”
“既然配属给郎之锋一个大队还再加上一个师,那么总指挥是谁?”巴特尔知道自己的心思已经被识破也就不再坚持自己的想法。
“郎之锋的部队指挥官就让奥伦担任。总指挥官就不设立了。他们各自为战。”安森也有自己的想法。
就这样双方说好了。随即军令被下达了。接到命令之后郎之锋立即带着部队向预定地点咔哒堡进发。他将在那里和配属给他的另一个大队会和,然后奔赴战场。
奥伦看着郎之锋的部队离去,心里居然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他这里虽然少了一个大队,但是上面说会有补充。补充的不是步兵而是骑兵。虽然他早就应该有这个骑兵大队,但是现在能来也行。
郎之锋的部队一路疾行,忽然间看见前面有大量烟尘出现。紧接着一队骑兵和辅兵出现在他们的视野里。
“盾阵。”郎之锋的嘴里吐出了两个字。很快一个由长枪大盾组成的盾阵出现了。盾阵出现之后部队的前进速度并没有降低。
那支骑兵的指挥官远远的就看见了郎之锋的部队。随后他就看见那只步兵大队在极短的时间里布成一个严密的盾阵,专门用于和步兵对抗的盾阵。他不由的倒吸一口凉气:这变阵速度,惊人啊。
当他看到盾阵居然是以正常速度前进之后对面前这支步兵部队的评价又高了几分。毕竟布成盾阵之后一般的步兵部队都是降低速度甚至是停留在原地不动的。而这支部队布成盾阵之后居然不减速,这水平已经很……他忽然发现自己不知道用什么词来形容眼前这支部队了。
当双方接近之后,骑兵指挥官立即明白自己面前的是谁了。他从马上跳下来:“郎之锋大人。”
郎之锋看了那个家伙几眼:“这位大人,敢问您贵姓高名?”
“鄙人科多塔(第五章出现),五度城一别,郎之锋大人依然风采依旧啊。”科多塔很是感慨。那日在五度城北,他奉命阻击敌人的攻击锋头。但是没顶住。他对此并不在意。毕竟当时魔族已经打疯了,自己顶不住别人也顶不住。直到大半年前,他看到了郎之锋一路攻入魔族中军的场景。
他曾多次扪心自问:如果是我,我能做到吗?做不到,他知道自己没有那个实力。他做不到。后来奥伦结婚。美纱很漂亮。但是居然没有人敢来捣乱,他很惊奇。后来他才知道:郎之锋很厉害,在此之前已经把巴特尔那边的那些骑士都修理了一遍了。他知道自己也做不到。
今天,自己见了这个强者,表示恭敬是理所当然的。所以他才会主动跳下马。
郎之锋越众而出,向科多塔行礼。自己的级别低,该行礼还是要行礼的。两人见礼之后,科多塔问:“郎之锋大人,你的部队训练的真好。”他说的是真心话。这样精锐的部队真的少见的很。
郎之锋回头看了一眼:“还行吧。还需要训练。”他说的也是真心话。前世电视里那些精锐部队可比这强多了。
科多塔看出了郎之锋说这句话的时候说的是真心话。他心中一惊:“那您眼中的精锐标准是?”
郎之锋皱着眉头想了想:“千余人,应该能顶住数倍于己敌人数天的攻击并能趁机反击。”前世的电视里小说里都是这么说的。
周围众人无不凛然。只是大家想想郎之锋经历过的战斗也就心下了然:郎之锋确实有这个能力。只是其他人则未必啊。
双方又谈了会儿话才互相告别。